阜新市生态环境局新邱区分局关于2024年6月13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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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新市生态环境局新邱区分局关于2024年6月13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限:**日-**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418-*

传 真:0418-*

通讯地址: (略) 新邱区河汇街18号楼9#

邮 编:*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1

阜新添盛 (略) 煤矸石预处理中心项目

(略) 新邱区长营子镇赵家沟村

阜新添盛 (略)

辽宁欧拉 (略)

本项目占地35187m2, (略) (略) 的一部分场地建设3条煤矸石预处理生产线,包括上料车间、破碎车间、筛分车间等生产厂房,配电室、库房、控制室等附属设施。总投资6000万元,年加工处理500万吨煤矸石。

1.大气环境影响及预防措施

施工期环境空气污染主要是扬尘。应设置扬尘污染防治公示牌;工地边界设置2米以上围挡;物料、渣土、垃圾运输车辆采用密闭车斗或苫布遮盖,驶离工地前,应冲洗轮胎及车身;施工场地出入口须路面硬化;工程材料、砂石、土方、废弃物或裸地应覆盖防尘布,定期喷洒粉尘抑制剂和洒水抑尘;4级风以上天气应停止产生扬尘的施工作业。采取以上措施后满足《施工及堆料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21/2642-2016)中表1规定的扬尘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即郊区及农村地区连续5min平均浓度1.0mg/m3

运营期环境空气影响为颗粒物,主要来自原料上料、破碎、筛分工序产生的粉尘。

有组织排放:

一号生产线:上料车间1设置车间等大顶吸式集气罩,筛分破碎车间中一个破碎机和两个滚笼筛分别设置集气罩,上料车间1及筛分破碎车间产生的废气共用布袋除尘器(TA001)处理后由15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

二号生产线:上料车间2-1、2-2分别设置车间等大顶吸式集气罩,产生废气共用布袋除尘器(TA002)处理后由15米高排气筒(DA002)排放;筛分车间2-1中8个滚笼筛分别设置集气罩,经布袋除尘器(TA003)处理后由15米高排气筒(DA003)排放;破碎车间2中两台破碎机分别设置集气罩、筛分车间2-2中四个滚笼筛分别设置集气罩,产生废气共用布袋除尘器(TA004)处理后由15米高排气筒(DA004)排放。

三号生产线:上料车间3-1、3-2分别设置车间等大顶吸式集气罩,产生废气共用布袋除尘器(TA005)处理后由15米高排气筒(DA005)排放;筛分车间3中四个滚笼筛分别设置集气罩,经布袋除尘器(TA006)处理后由15米高排气筒(DA006)排放;破碎车间3中两台破碎机分别设置集气罩,经布袋除尘器(TA007)处理后由15米高排气筒(DA007)排放。

无组织排放:车间及运输廊道采取全封闭形式,厂区及车间内路面硬化,库房及生产车间内设置喷淋系统,定期喷淋和洒水抑尘,满足《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426-2006)表五的要求。

2.水环境影响及预防措施

施工期废水主要为施工车辆降尘清洗废水、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和施工过程中雨水冲刷造成水土流失而形成的泥沙污水。清洗废水经沉淀池澄清后回用于场地洒水抑尘,生活污水排入临时防渗旱厕定期清掏,均不外排。

运营期废水主要包括员工生活污水和洒水抑尘用水。本项目洒水抑尘用水全部蒸发损失,无废水外排;生活污水排入旱厕,定期清掏,不外排。

3.声环境影响及预防措施

施工期噪声主要来源于施工机械设备和物料运输的交通噪声。选用低噪声的施工机械和先进的施工技术,经常对施工设备进行维修保养,避免因设备性能减退而使噪声增强的现象发生,合理安排建设时间,夜间不施工,合理布置运输车辆行驶路线,避免高噪声设备同时作业。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标准要求,昼间70dB(A),夜间55dB(A)。

运营期噪声来源于破碎机、滚笼筛、除尘风机等生产设备运行噪声和铲车、运输车作业噪声。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厂房采用钢结构密闭围护,噪声设备均将被置于生产厂房内,较大型设备设置减振基础和隔声措施,除尘风机设置软连接,加强生产操作管理,运输车辆减速慢行。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要求,昼间65dB(A),夜间55dB(A)。

4.固体废弃物影响及预防措施

施工期固体废物为建筑垃圾和施工人员生活垃圾。施工建筑中的弃土、废建筑材料可首先用于项目土地平整,剩余的建筑垃 (略) 政部门指定地点;应设置专门容器收集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定期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外运处置。严禁随意抛撒、私自排放固体废物。

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除尘灰、沉降粉尘、废机油、废布袋及生活垃圾。除尘灰和沉降粉尘作为产品外售;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废布袋外售处置;废机油、废机油桶及废油抹布在设备维修及更换时同步联系有资质单位进行收集转运,危险废物不在厂内储存。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中“三防”标准。

5.地下水、土壤影响及预防措施

采取“源头控制、分区控制”相结合的防渗措施,做好防止和减少“跑、冒、滴、漏”等源头防治。所有厂房进行一般防渗,防渗技术要求达到等效黏土防渗层Mb≥1.5m,K≤1×10-7cm/s;加强对防渗工程的检查,若发现防渗密封材料老化或损坏,应及时维修更换。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本次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若有相关支持性文件,请在本栏注明。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限:**日-**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418-*

传 真:0418-*

通讯地址: (略) 新邱区河汇街18号楼9#

邮 编:*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1

阜新添盛 (略) 煤矸石预处理中心项目

(略) 新邱区长营子镇赵家沟村

阜新添盛 (略)

辽宁欧拉 (略)

本项目占地35187m2, (略) (略) 的一部分场地建设3条煤矸石预处理生产线,包括上料车间、破碎车间、筛分车间等生产厂房,配电室、库房、控制室等附属设施。总投资6000万元,年加工处理500万吨煤矸石。

1.大气环境影响及预防措施

施工期环境空气污染主要是扬尘。应设置扬尘污染防治公示牌;工地边界设置2米以上围挡;物料、渣土、垃圾运输车辆采用密闭车斗或苫布遮盖,驶离工地前,应冲洗轮胎及车身;施工场地出入口须路面硬化;工程材料、砂石、土方、废弃物或裸地应覆盖防尘布,定期喷洒粉尘抑制剂和洒水抑尘;4级风以上天气应停止产生扬尘的施工作业。采取以上措施后满足《施工及堆料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21/2642-2016)中表1规定的扬尘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即郊区及农村地区连续5min平均浓度1.0mg/m3

运营期环境空气影响为颗粒物,主要来自原料上料、破碎、筛分工序产生的粉尘。

有组织排放:

一号生产线:上料车间1设置车间等大顶吸式集气罩,筛分破碎车间中一个破碎机和两个滚笼筛分别设置集气罩,上料车间1及筛分破碎车间产生的废气共用布袋除尘器(TA001)处理后由15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

二号生产线:上料车间2-1、2-2分别设置车间等大顶吸式集气罩,产生废气共用布袋除尘器(TA002)处理后由15米高排气筒(DA002)排放;筛分车间2-1中8个滚笼筛分别设置集气罩,经布袋除尘器(TA003)处理后由15米高排气筒(DA003)排放;破碎车间2中两台破碎机分别设置集气罩、筛分车间2-2中四个滚笼筛分别设置集气罩,产生废气共用布袋除尘器(TA004)处理后由15米高排气筒(DA004)排放。

三号生产线:上料车间3-1、3-2分别设置车间等大顶吸式集气罩,产生废气共用布袋除尘器(TA005)处理后由15米高排气筒(DA005)排放;筛分车间3中四个滚笼筛分别设置集气罩,经布袋除尘器(TA006)处理后由15米高排气筒(DA006)排放;破碎车间3中两台破碎机分别设置集气罩,经布袋除尘器(TA007)处理后由15米高排气筒(DA007)排放。

无组织排放:车间及运输廊道采取全封闭形式,厂区及车间内路面硬化,库房及生产车间内设置喷淋系统,定期喷淋和洒水抑尘,满足《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426-2006)表五的要求。

2.水环境影响及预防措施

施工期废水主要为施工车辆降尘清洗废水、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和施工过程中雨水冲刷造成水土流失而形成的泥沙污水。清洗废水经沉淀池澄清后回用于场地洒水抑尘,生活污水排入临时防渗旱厕定期清掏,均不外排。

运营期废水主要包括员工生活污水和洒水抑尘用水。本项目洒水抑尘用水全部蒸发损失,无废水外排;生活污水排入旱厕,定期清掏,不外排。

3.声环境影响及预防措施

施工期噪声主要来源于施工机械设备和物料运输的交通噪声。选用低噪声的施工机械和先进的施工技术,经常对施工设备进行维修保养,避免因设备性能减退而使噪声增强的现象发生,合理安排建设时间,夜间不施工,合理布置运输车辆行驶路线,避免高噪声设备同时作业。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标准要求,昼间70dB(A),夜间55dB(A)。

运营期噪声来源于破碎机、滚笼筛、除尘风机等生产设备运行噪声和铲车、运输车作业噪声。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厂房采用钢结构密闭围护,噪声设备均将被置于生产厂房内,较大型设备设置减振基础和隔声措施,除尘风机设置软连接,加强生产操作管理,运输车辆减速慢行。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要求,昼间65dB(A),夜间55dB(A)。

4.固体废弃物影响及预防措施

施工期固体废物为建筑垃圾和施工人员生活垃圾。施工建筑中的弃土、废建筑材料可首先用于项目土地平整,剩余的建筑垃 (略) 政部门指定地点;应设置专门容器收集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定期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外运处置。严禁随意抛撒、私自排放固体废物。

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除尘灰、沉降粉尘、废机油、废布袋及生活垃圾。除尘灰和沉降粉尘作为产品外售;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废布袋外售处置;废机油、废机油桶及废油抹布在设备维修及更换时同步联系有资质单位进行收集转运,危险废物不在厂内储存。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中“三防”标准。

5.地下水、土壤影响及预防措施

采取“源头控制、分区控制”相结合的防渗措施,做好防止和减少“跑、冒、滴、漏”等源头防治。所有厂房进行一般防渗,防渗技术要求达到等效黏土防渗层Mb≥1.5m,K≤1×10-7cm/s;加强对防渗工程的检查,若发现防渗密封材料老化或损坏,应及时维修更换。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本次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若有相关支持性文件,请在本栏注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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