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黔江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黔江区石会镇2024年高峰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市级财政以工代赈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重庆市黔江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黔江区石会镇2024年高峰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市级财政以工代赈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略) 黔江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黔江区石会镇2024年高峰村人居环境 (略) 级财政以工代赈项目可行性 研究报告的批复
石会镇人民政府:
你府《关于申请审批黔江区石会镇2024年高峰村人居环 (略) 级财政以工代赈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石会府函〔2024〕86号)收悉。经区政府投资评审中心审核,原则同意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黔江区石会镇2024年高峰村人居环 (略) 级财政以工代赈项目。项目代码:2405-*-04-05-*。
二、项目业主。黔江区石会镇人民政府。
三、项目建设地点及主要建设内容。项目建设地点位于石会镇高峰村。主要建设内容为 (略) 1684米,新建挡台291米,新建围挡942米,人居环境整治*平方米,电线穿管及改造7626平方米等。
四、工程总投资及资金来源。工程估算总投资370.*元。其中:工程费用338.*元,工程建设其它费用14.*元,预备费17.*元。资 (略) 以工代赈示范工程专项资金和业主自筹。
五、建设期限。项目建设期限6个月,即2024年12月完工投用。
六、招标核准。本项目招标范围、招标方式及招标组织形式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略) 黔江区政府投资管理实施办法》和以工代赈项目建设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七、有关要求
(一)根据《关于印发村庄建设项目简易审批方案的通知》(黔江发改委发〔2022〕64号文)要求,本项目适用村庄建设项目简易审批程序。本批复中明确的项目投资估算为项目控制性投资,不再审批项目投资概算。
(二)抓紧完善工程施工设计方案,严格执行项目基本建设程序和以工代赈项目建设有关规定,工程建设吸纳农村劳动力就业不得少于55人,支付农民工报酬不得低于*元。
(三)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项目资金管理,切实控制投资,严控工程质量,加快推进项目实施,确保工程早日建成投用。
附件:黔江区石会镇2024年高峰村人居环 (略) 级财政以工代赈项目投资估算表
(略) 黔江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6月11日
附件
黔江区石会镇2024年高峰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
市级财政以工代赈项目投资估算表
序 号 | 工程或费用名称 | 金额(万元) | 备注 |
一 | 工程费用 | 338.45 | 工程建设吸纳农村劳动力就业不得少于55人,发放劳务报酬不少于*元 |
1 | 黔江区石会镇2024年高峰村人居环 (略) 级财政以工代赈项目 | 338.45 | |
二 | 工程建设其他费 | 14.76 | |
1 | 工程建设监理费 | 3.51 | |
2 | 可行性研究费 | 1.20 | |
3 | 工程勘察设计费 | 7.03 | |
4 | 工程造价咨询费 | 1.05 | |
5 | 施工图审查费 | 0.95 | |
6 | 工程保险费 | 1.02 | |
三 | 基本预备费 | 17.66 | |
四 | 估算总投资 | 370.87 |
(略) 黔江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黔江区石会镇2024年高峰村人居环境 (略) 级财政以工代赈项目可行性 研究报告的批复
石会镇人民政府:
你府《关于申请审批黔江区石会镇2024年高峰村人居环 (略) 级财政以工代赈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石会府函〔2024〕86号)收悉。经区政府投资评审中心审核,原则同意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黔江区石会镇2024年高峰村人居环 (略) 级财政以工代赈项目。项目代码:2405-*-04-05-*。
二、项目业主。黔江区石会镇人民政府。
三、项目建设地点及主要建设内容。项目建设地点位于石会镇高峰村。主要建设内容为 (略) 1684米,新建挡台291米,新建围挡942米,人居环境整治*平方米,电线穿管及改造7626平方米等。
四、工程总投资及资金来源。工程估算总投资370.*元。其中:工程费用338.*元,工程建设其它费用14.*元,预备费17.*元。资 (略) 以工代赈示范工程专项资金和业主自筹。
五、建设期限。项目建设期限6个月,即2024年12月完工投用。
六、招标核准。本项目招标范围、招标方式及招标组织形式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略) 黔江区政府投资管理实施办法》和以工代赈项目建设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七、有关要求
(一)根据《关于印发村庄建设项目简易审批方案的通知》(黔江发改委发〔2022〕64号文)要求,本项目适用村庄建设项目简易审批程序。本批复中明确的项目投资估算为项目控制性投资,不再审批项目投资概算。
(二)抓紧完善工程施工设计方案,严格执行项目基本建设程序和以工代赈项目建设有关规定,工程建设吸纳农村劳动力就业不得少于55人,支付农民工报酬不得低于*元。
(三)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项目资金管理,切实控制投资,严控工程质量,加快推进项目实施,确保工程早日建成投用。
附件:黔江区石会镇2024年高峰村人居环 (略) 级财政以工代赈项目投资估算表
(略) 黔江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6月11日
附件
黔江区石会镇2024年高峰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
市级财政以工代赈项目投资估算表
序 号 | 工程或费用名称 | 金额(万元) | 备注 |
一 | 工程费用 | 338.45 | 工程建设吸纳农村劳动力就业不得少于55人,发放劳务报酬不少于*元 |
1 | 黔江区石会镇2024年高峰村人居环 (略) 级财政以工代赈项目 | 338.45 | |
二 | 工程建设其他费 | 14.76 | |
1 | 工程建设监理费 | 3.51 | |
2 | 可行性研究费 | 1.20 | |
3 | 工程勘察设计费 | 7.03 | |
4 | 工程造价咨询费 | 1.05 | |
5 | 施工图审查费 | 0.95 | |
6 | 工程保险费 | 1.02 | |
三 | 基本预备费 | 17.66 | |
四 | 估算总投资 | 370.8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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