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鹿城分局临时用地规划许可和临时用地审批批前公示
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鹿城分局临时用地规划许可和临时用地审批批前公示
申请人温州 (略) 向本局提出临时用地规划许可和临时用地审批申请, (略) 核心片区江滨单元D-16a地块北侧国有土地上进行临时办公区、生活区建设,其用地范围图和总平面图附后,现予以公示。
凡是与本项目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以及其他组织,应在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持本人身份证件以及证明利害关系存在的证据材料(如本人房屋所有权证),向城北自然资源所(信河街珠冠大厦10号楼2层)申报,登记为利害关系人,依法行使陈述、申辩以及申请听证等权利。逾期不申报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特此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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