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城区藤桥镇轻工园区戍浦江流域治理及生态修复工程一期-戍浦江流域治理配套工程-公园路渔藤路-中央大道市政道路工程-戍浦江桥施工临时栈桥涉河建设项目批前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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鹿城区藤桥镇轻工园区戍浦江流域治理及生态修复工程一期-戍浦江流域治理配套工程-公园路渔藤路-中央大道市政道路工程-戍浦江桥施工临时栈桥涉河建设项目批前公示

我局已 (略) 鹿城区藤桥镇人民政府提交的关于要求审批鹿城区藤桥镇(轻工园区)戍浦江流域治理及生态修复工程一期-戍浦江流域治理配套工程-公园路(渔藤路-中央大道)市政道路工程-戍浦江桥施工临时栈桥涉河建设项目的申请材料,根据《 (略) 水域保护办法》等有关规定,现予公示。公示时间**日至**日。公众可在公示期内以来电、信函、传真或其他方式,向我局咨询相关信息,并提出有关意见和建议。凡与该行政许可事项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在公示期内,持有效证件以及证明利害关系存在的证据材料,向我局申报登记为利害关系人,依法行使陈述、申辩以及申请听证等权力。逾期不申报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力。

一、项目基本情况

1、建设单位: (略) 鹿城区藤桥镇人民政府

2、项目位置:戍浦江

3、工程内容:本项目属于临时工程,临时栈桥跨越戍浦江,栈桥设计总跨径长135m,宽6m,栈桥标准跨距9m,桥址处20年一遇水位为5.67m,栈桥梁底高程为6.27m,不设置纵坡,两侧设置护栏。栈桥共有20组桥墩,其中有18 桥墩落入河道内,桥墩采用钢管桩,每组3个墩柱,管径为0.63m。作业平台与栈桥相接,沿栈桥两侧展开,顺河道布置施工平台,平台设计宽度为4m,共布置4组施工平台。

4、占用水域面积:52.34㎡。

5、等效替代水域工程或功能补救措施:对桥梁红线上游10m、下游 30m 范围以及桥梁覆盖段采用抛石护脚防冲,沿堤脚外侧10m范围内采用0.5m厚抛石防护,单块抛石≥150kg,抛石高程低于设计河道底高,以免高程过高发生阻水;主体桥梁施工完成后,应及时拆除栈桥等一切临时设施,恢复河道行洪断面。

6、占用水域时间:自审批之日起至**日。

二、审批单位:

鹿城区农业农村局

联系电话:0577-*

邮编:*

联系地址:鹿城区宽带路18号607。

鹿城区农业农村局

**日



我局已 (略) 鹿城区藤桥镇人民政府提交的关于要求审批鹿城区藤桥镇(轻工园区)戍浦江流域治理及生态修复工程一期-戍浦江流域治理配套工程-公园路(渔藤路-中央大道)市政道路工程-戍浦江桥施工临时栈桥涉河建设项目的申请材料,根据《 (略) 水域保护办法》等有关规定,现予公示。公示时间**日至**日。公众可在公示期内以来电、信函、传真或其他方式,向我局咨询相关信息,并提出有关意见和建议。凡与该行政许可事项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在公示期内,持有效证件以及证明利害关系存在的证据材料,向我局申报登记为利害关系人,依法行使陈述、申辩以及申请听证等权力。逾期不申报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力。

一、项目基本情况

1、建设单位: (略) 鹿城区藤桥镇人民政府

2、项目位置:戍浦江

3、工程内容:本项目属于临时工程,临时栈桥跨越戍浦江,栈桥设计总跨径长135m,宽6m,栈桥标准跨距9m,桥址处20年一遇水位为5.67m,栈桥梁底高程为6.27m,不设置纵坡,两侧设置护栏。栈桥共有20组桥墩,其中有18 桥墩落入河道内,桥墩采用钢管桩,每组3个墩柱,管径为0.63m。作业平台与栈桥相接,沿栈桥两侧展开,顺河道布置施工平台,平台设计宽度为4m,共布置4组施工平台。

4、占用水域面积:52.34㎡。

5、等效替代水域工程或功能补救措施:对桥梁红线上游10m、下游 30m 范围以及桥梁覆盖段采用抛石护脚防冲,沿堤脚外侧10m范围内采用0.5m厚抛石防护,单块抛石≥150kg,抛石高程低于设计河道底高,以免高程过高发生阻水;主体桥梁施工完成后,应及时拆除栈桥等一切临时设施,恢复河道行洪断面。

6、占用水域时间:自审批之日起至**日。

二、审批单位:

鹿城区农业农村局

联系电话:0577-*

邮编:*

联系地址:鹿城区宽带路18号607。

鹿城区农业农村局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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