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通州区水利局南通市通州区兴石河治理工程拟批准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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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通州区水利局南通市通州区兴石河治理工程拟批准公示

建设地点: (略) 通州区兴仁镇、兴东街道、石港镇;

建设单位: (略) 通州区水利局;

环评机构:南京源 (略) ;

项目概况: (略) 通州区兴石河南起通*河(崇川段),北至九圩港接九洋河,全长22.4km,是南北贯通通州区境地中部引水灌溉、排涝的主要河道之一。本 (略) 通州区兴石河治理工程,全长约18.663km,南起通吕运河北至九圩港,河道治理18.663km,河道疏浚15.109km,疏浚土方28.11万m3(含支河疏浚1.21万m3),岸坡防护14.514km。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1)本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大气污染主要来自施工作业产生的扬尘、车辆运输带起的扬尘、运输工具行驶过程中的尾气、河道清淤和排泥场底泥产生的恶臭等,通过设置清洁有效的施工围挡、洒水抑尘、土石方和施工材料采用密闭运输,禁止超载、超速行驶等途径,尽可能减小扬尘对周围环境的影响;使用尾气达标的车辆,加强机械的维护保养;淤泥及时清运处理,定期喷洒除臭剂,运输路线尽量避开密集区和敏感区。(2)本项目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作农肥,用于周边农田施肥;施工机械、车辆冲洗废水经隔油、沉淀处理后回用于设备清洗、场地洒水降尘;排泥场尾水通过临时排水沟、沉砂池沉淀后排入周边水体。施工废水或排泥场尾水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 3一级标准。(3)本项目施工期噪声源主要为施工机械、应急发电机组和运输车辆等,经采取安装移动围挡、加强管理、合理安排作业时间、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减震隔音等措施后不会对周边声环境造成较大影响。(4)本项目河道清淤余方调运至其他项目综合利用,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建筑垃圾分类收集综合利用。(5)本项目为河道整治项目,工程完工后无废水、废气、噪声及固体废弃物产生。项目建成后有利于改善区域水环境,将有利于滨河生态环境的保护和改善。

公众参与情况:无

公示时间:**日~**日 (5个工作日)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13-*

联系地址: (略) 通州区数据局投资管理科(区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三楼)

电子邮件:*@*ina.com

联系人:投资管理科

邮编:*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责任编辑:管晨阳)

建设地点: (略) 通州区兴仁镇、兴东街道、石港镇;

建设单位: (略) 通州区水利局;

环评机构:南京源 (略) ;

项目概况: (略) 通州区兴石河南起通*河(崇川段),北至九圩港接九洋河,全长22.4km,是南北贯通通州区境地中部引水灌溉、排涝的主要河道之一。本 (略) 通州区兴石河治理工程,全长约18.663km,南起通吕运河北至九圩港,河道治理18.663km,河道疏浚15.109km,疏浚土方28.11万m3(含支河疏浚1.21万m3),岸坡防护14.514km。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1)本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大气污染主要来自施工作业产生的扬尘、车辆运输带起的扬尘、运输工具行驶过程中的尾气、河道清淤和排泥场底泥产生的恶臭等,通过设置清洁有效的施工围挡、洒水抑尘、土石方和施工材料采用密闭运输,禁止超载、超速行驶等途径,尽可能减小扬尘对周围环境的影响;使用尾气达标的车辆,加强机械的维护保养;淤泥及时清运处理,定期喷洒除臭剂,运输路线尽量避开密集区和敏感区。(2)本项目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作农肥,用于周边农田施肥;施工机械、车辆冲洗废水经隔油、沉淀处理后回用于设备清洗、场地洒水降尘;排泥场尾水通过临时排水沟、沉砂池沉淀后排入周边水体。施工废水或排泥场尾水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 3一级标准。(3)本项目施工期噪声源主要为施工机械、应急发电机组和运输车辆等,经采取安装移动围挡、加强管理、合理安排作业时间、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减震隔音等措施后不会对周边声环境造成较大影响。(4)本项目河道清淤余方调运至其他项目综合利用,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建筑垃圾分类收集综合利用。(5)本项目为河道整治项目,工程完工后无废水、废气、噪声及固体废弃物产生。项目建成后有利于改善区域水环境,将有利于滨河生态环境的保护和改善。

公众参与情况:无

公示时间:**日~**日 (5个工作日)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13-*

联系地址: (略) 通州区数据局投资管理科(区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三楼)

电子邮件:*@*ina.com

联系人:投资管理科

邮编:*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责任编辑:管晨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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