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年6月12日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批情况的公示
关于2024年6月12日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批情况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2024年6月12日拟对如下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电话:0518-*
通讯地址:国家东中西区域合作示范区环境保护局
邮编:*
2024年6月12日环评文件拟批情况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吨/年醋酸项目 | 连云港石化产业基地 | 盛虹炼化(连云港)有限公司 | 江苏环保产 (略) | 项目分两阶段建设,一阶段新建*Nm3/h H2PSA单元及配套的压缩机系统、变电所、控制室等配套工程;二阶段改造*Nm3/h H2+CO低温*醇洗单元、新建5.*Nm3/h CO深冷分离单元和*吨/年醋酸装置及配套的循环水站、初期雨水收集池、泡沫站、变电所、控制室、原料/产品储罐、火炬等配套工程。项目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万元,占总投资的10.26%。 | (一)水污染防治:项目低温*醇洗分离废水、地面清洗废水、初期雨水、醋酸不凝气水洗废水、罐区废气处理废水、生活污水收集后依托厂内现有污水处理场含油污水处理系统,经“气浮+ A/O生化+高密度沉淀+高级氧化+内循环BAF”处理后回用作4#循环水场作补充水,不外排;循环冷却废水收集后依托厂内现有污水处理场再生水处理系统“混凝+絮凝+高密度沉淀+pH调节+V型滤池+双膜处理系统(自清洗过滤器+超滤+一级反渗透+浓水反渗透)”进行77%回用,剩余23%RO浓水依托现有浓排水处理系统“混凝+絮凝+高密度沉淀+pH调节+ABR高效生物反应器+两级Biofor DN 反硝化生物滤池+臭氧接触+生物滤池+AOP氧化池”处理,达标尾水依托徐圩新区达标尾水排海工程深海排放。 (二)大气污染防治:项目醋酸单元精馏不凝气经“水洗”预处理后与吸收不凝气一并收集,经“蒸汽过热炉焚烧+SCR脱硝”处理,尾气通过1根55米高排气筒排放;*醇储罐呼吸废气收集后经“超低排放焚烧(CEB)”处理,尾气通过1根25米高排气筒排放;污水处理场新增废气收集后依托现有“碱洗+催化氧化”处理,尾气通过1根现有40米高排气筒排放;危废暂存库废气收集后依托现有“化学过滤+活性炭吸附”处理,尾气通过1根现有15米高排气筒排放。 (三)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项目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危险废物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 (四)噪声污染防治: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高噪声设备须合理布局并采取有效的减振、隔声、消声措施。 (五)其他环境保护措施:做好施工期环境管理工作,落实污染防治措施,减少废水、扬尘、噪声、VOCs和固体废物等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 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受理公示期间,未收到通过电话、邮件、网络等反馈的意见。 |
2 | POSM及多元醇项目(重新报批) | 连云港石化产业基地 | (略) | 江苏环保产 (略) | 项目主要建设1套50.*吨/年*苯(EB)装置、1套20/*吨/年环氧*烷/苯*烯(POSM)装置、1套11.*吨/年聚醚多元醇(PPG)装置、1套2.*吨/年聚合物多元醇(POP)装置,配套建设罐区、仓库、循环冷却水系统等公辅设施。项目总投资*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万元,占总投资的10.42%。 | (一)水污染防治:项目*苯装置废水、POSM装置碱性废水经废碱液浓缩处理单元 “三效强制循环蒸发+汽提塔”工艺进行浓缩处理后产生的浓缩废水与POSM装置浓缩废水、POP装置废水一并送废碱焚烧炉焚烧处理。初期雨水、生活污水、废碱浓缩单元产生的蒸发冷凝废水收集后接入江 (略) 污水处理场低含盐系统处理,尾水回用于斯尔邦循环水场,不外排;锅炉排污水回用于循环水场补水,不外排;循环冷却系统排水经收集满足工业废水综合治理中心低硬度线接管标准后接入工业废水综合治理中心进行70%回用,30%达标尾水通过深海排放;PPG装置综合废水收集后接入斯尔邦污水处理场高含盐污水处理系统预处理,满足工业废水综合治理中心高盐线接管标准后,接入工业废水综合治理中心集中处理,达标尾水通过深海排放。 (二)大气污染防治:项目POSM装置罐组废气、高污染水罐废气、聚醚罐组废气、苯*烯罐废气、废水缓冲罐废气经油气回收设施(三级冷凝)预处理后与*苯装置轻组分脱除塔废气、多*苯塔真空系统废气、POSM装置浓缩废气、粗PO分离废气、MPG回收废气、*苯回收废气、MBA回收废气、脱水废气、SM精制废气经分别收集混合后通过TO炉(另设1套CO炉备用)焚烧处理,尾气经SCR脱硝处理后通过1根50米高排气筒排放;POSM装置催化剂制备废气、*烯回收废气、PO精制废气、加氢废气、废氢气、PPG装置抽真空废气、POP装置多元醇制备废气、调配废气、贮存废气、真空废气、废碱液浓缩单元废气经分别收集混合后通过废碱焚烧炉处理,尾气经“活性炭喷射+布袋除尘+SCR脱硝”处理后通过1根50米高排气筒排放;危废暂存间废气经“活性炭吸附+强化富集高级催化氧化技术”处理后通过1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 (三)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项目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危险废物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 (四)噪声污染防治: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高噪声设备须合理布局并采取有效的减振、隔声、消声措施。 (五)其他环境保护措施:做好施工期环境管理工作,落实污染防治措施,减少废水、扬尘、噪声、VOCs和固体废物等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2024年6月12日拟对如下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电话:0518-*
通讯地址:国家东中西区域合作示范区环境保护局
邮编:*
2024年6月12日环评文件拟批情况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吨/年醋酸项目 | 连云港石化产业基地 | 盛虹炼化(连云港)有限公司 | 江苏环保产 (略) | 项目分两阶段建设,一阶段新建*Nm3/h H2PSA单元及配套的压缩机系统、变电所、控制室等配套工程;二阶段改造*Nm3/h H2+CO低温*醇洗单元、新建5.*Nm3/h CO深冷分离单元和*吨/年醋酸装置及配套的循环水站、初期雨水收集池、泡沫站、变电所、控制室、原料/产品储罐、火炬等配套工程。项目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万元,占总投资的10.26%。 | (一)水污染防治:项目低温*醇洗分离废水、地面清洗废水、初期雨水、醋酸不凝气水洗废水、罐区废气处理废水、生活污水收集后依托厂内现有污水处理场含油污水处理系统,经“气浮+ A/O生化+高密度沉淀+高级氧化+内循环BAF”处理后回用作4#循环水场作补充水,不外排;循环冷却废水收集后依托厂内现有污水处理场再生水处理系统“混凝+絮凝+高密度沉淀+pH调节+V型滤池+双膜处理系统(自清洗过滤器+超滤+一级反渗透+浓水反渗透)”进行77%回用,剩余23%RO浓水依托现有浓排水处理系统“混凝+絮凝+高密度沉淀+pH调节+ABR高效生物反应器+两级Biofor DN 反硝化生物滤池+臭氧接触+生物滤池+AOP氧化池”处理,达标尾水依托徐圩新区达标尾水排海工程深海排放。 (二)大气污染防治:项目醋酸单元精馏不凝气经“水洗”预处理后与吸收不凝气一并收集,经“蒸汽过热炉焚烧+SCR脱硝”处理,尾气通过1根55米高排气筒排放;*醇储罐呼吸废气收集后经“超低排放焚烧(CEB)”处理,尾气通过1根25米高排气筒排放;污水处理场新增废气收集后依托现有“碱洗+催化氧化”处理,尾气通过1根现有40米高排气筒排放;危废暂存库废气收集后依托现有“化学过滤+活性炭吸附”处理,尾气通过1根现有15米高排气筒排放。 (三)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项目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危险废物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 (四)噪声污染防治: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高噪声设备须合理布局并采取有效的减振、隔声、消声措施。 (五)其他环境保护措施:做好施工期环境管理工作,落实污染防治措施,减少废水、扬尘、噪声、VOCs和固体废物等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 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受理公示期间,未收到通过电话、邮件、网络等反馈的意见。 |
2 | POSM及多元醇项目(重新报批) | 连云港石化产业基地 | (略) | 江苏环保产 (略) | 项目主要建设1套50.*吨/年*苯(EB)装置、1套20/*吨/年环氧*烷/苯*烯(POSM)装置、1套11.*吨/年聚醚多元醇(PPG)装置、1套2.*吨/年聚合物多元醇(POP)装置,配套建设罐区、仓库、循环冷却水系统等公辅设施。项目总投资*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万元,占总投资的10.42%。 | (一)水污染防治:项目*苯装置废水、POSM装置碱性废水经废碱液浓缩处理单元 “三效强制循环蒸发+汽提塔”工艺进行浓缩处理后产生的浓缩废水与POSM装置浓缩废水、POP装置废水一并送废碱焚烧炉焚烧处理。初期雨水、生活污水、废碱浓缩单元产生的蒸发冷凝废水收集后接入江 (略) 污水处理场低含盐系统处理,尾水回用于斯尔邦循环水场,不外排;锅炉排污水回用于循环水场补水,不外排;循环冷却系统排水经收集满足工业废水综合治理中心低硬度线接管标准后接入工业废水综合治理中心进行70%回用,30%达标尾水通过深海排放;PPG装置综合废水收集后接入斯尔邦污水处理场高含盐污水处理系统预处理,满足工业废水综合治理中心高盐线接管标准后,接入工业废水综合治理中心集中处理,达标尾水通过深海排放。 (二)大气污染防治:项目POSM装置罐组废气、高污染水罐废气、聚醚罐组废气、苯*烯罐废气、废水缓冲罐废气经油气回收设施(三级冷凝)预处理后与*苯装置轻组分脱除塔废气、多*苯塔真空系统废气、POSM装置浓缩废气、粗PO分离废气、MPG回收废气、*苯回收废气、MBA回收废气、脱水废气、SM精制废气经分别收集混合后通过TO炉(另设1套CO炉备用)焚烧处理,尾气经SCR脱硝处理后通过1根50米高排气筒排放;POSM装置催化剂制备废气、*烯回收废气、PO精制废气、加氢废气、废氢气、PPG装置抽真空废气、POP装置多元醇制备废气、调配废气、贮存废气、真空废气、废碱液浓缩单元废气经分别收集混合后通过废碱焚烧炉处理,尾气经“活性炭喷射+布袋除尘+SCR脱硝”处理后通过1根50米高排气筒排放;危废暂存间废气经“活性炭吸附+强化富集高级催化氧化技术”处理后通过1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 (三)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项目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危险废物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 (四)噪声污染防治: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高噪声设备须合理布局并采取有效的减振、隔声、消声措施。 (五)其他环境保护措施:做好施工期环境管理工作,落实污染防治措施,减少废水、扬尘、噪声、VOCs和固体废物等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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