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天府新区2023TP—16号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公示
眉山天府新区2023TP—16号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公示
眉山天府新区2023(TP)—16 (略) 彭山区青龙镇青龙街道(格力大道南段),地块占地面积共计2433.05m2。地块历史和现在均为农村环境,历史主要为荒地和耕地,现在主要为街旁绿地。根据《眉山天府新区划拨地块规划设计条件》(天府眉规设〔2023〕45号)文件,评估地块规划为公园绿地(G1)。根据《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海分类指南(试行)》结合*中对各用地性质描述,故确认为该地块用地性质属公园绿地,对照*为第二类用地。
四川天府新区眉山管理委员会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委托四川 (略) 对眉山天府新区2023(TP)—16号地块的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在接收到委托后,四川 (略) 组织人员对现场进行初步踏勘,在对相关资料进行收集与分析,人员访谈与现场踏勘的基础上认为该地块不是疑似污染地块,以《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建设用地土壤污染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监测技术导则》(HJ25.2-2019)、《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调查评估技术指南》等相关法律法规、文件、标准和技术规范及对现场实际情况、获取资料、现场快速检测结果等相关资料进行分析总结的基础上编制形成本报告,为该地块的开发利用提供技术依据。
通过现场踏勘、人员访谈以及查阅历史资料可知,地块内历史不存在工业企业、规模化养殖场、有毒有害物质储存与输送,未涉及环境污染事故、危险废物堆放、固废堆放与倾倒、固废填埋、工业废水污染等,造成土壤污染的可能较小。
地块周边区域地下水部分饮用,地块内土壤和地下水未受到污染;地块500m范围内存在地表水体等敏感目标;地块周边500m范围内有工业企业,但周边污染物对本地块造成土壤和地下水污染的潜在风险较小,不易发生污染物迁移,经分析对本地块的污染影响可忽略不计。
综上所述,本地块内现状和历史上均无可能的污染源,地块受污染的可能极小。本报告认为该地块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可以结束,无需进入第二阶段的调查。评估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可作为第二类用地使用。
眉山天府新区2023(TP)—16 (略) 彭山区青龙镇青龙街道(格力大道南段),地块占地面积共计2433.05m2。地块历史和现在均为农村环境,历史主要为荒地和耕地,现在主要为街旁绿地。根据《眉山天府新区划拨地块规划设计条件》(天府眉规设〔2023〕45号)文件,评估地块规划为公园绿地(G1)。根据《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海分类指南(试行)》结合*中对各用地性质描述,故确认为该地块用地性质属公园绿地,对照*为第二类用地。
四川天府新区眉山管理委员会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委托四川 (略) 对眉山天府新区2023(TP)—16号地块的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在接收到委托后,四川 (略) 组织人员对现场进行初步踏勘,在对相关资料进行收集与分析,人员访谈与现场踏勘的基础上认为该地块不是疑似污染地块,以《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建设用地土壤污染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监测技术导则》(HJ25.2-2019)、《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调查评估技术指南》等相关法律法规、文件、标准和技术规范及对现场实际情况、获取资料、现场快速检测结果等相关资料进行分析总结的基础上编制形成本报告,为该地块的开发利用提供技术依据。
通过现场踏勘、人员访谈以及查阅历史资料可知,地块内历史不存在工业企业、规模化养殖场、有毒有害物质储存与输送,未涉及环境污染事故、危险废物堆放、固废堆放与倾倒、固废填埋、工业废水污染等,造成土壤污染的可能较小。
地块周边区域地下水部分饮用,地块内土壤和地下水未受到污染;地块500m范围内存在地表水体等敏感目标;地块周边500m范围内有工业企业,但周边污染物对本地块造成土壤和地下水污染的潜在风险较小,不易发生污染物迁移,经分析对本地块的污染影响可忽略不计。
综上所述,本地块内现状和历史上均无可能的污染源,地块受污染的可能极小。本报告认为该地块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可以结束,无需进入第二阶段的调查。评估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可作为第二类用地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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