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鑫盛来五金电器有限公司年产200万件火盖产品生产线搬迁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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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鑫盛来五金电器有限公司年产200万件火盖产品生产线搬迁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略) 鑫 (略) 年产*件火盖产品生产线

搬迁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根据《 (略) 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 (略) 令第682号) ,以及原环境保护部 《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 (国环规环评[2017]4号)相关要求, (略) 鑫 (略) 年产*件火盖产品生产线搬迁项目验收报告进行公示,使项目建设可能影响区域内的公众对项目建设情况有所了解,并通过公示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建设项目验收概况

1.项目名称: (略) 鑫 (略) 年产*件火盖产品生产线搬迁项目

2.建设单位: (略) 鑫 (略)

3.验收生产概况:

1)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项目选 (略) 南 (略) 3号A幢首层之三和二层205室(厂区中心区域经纬度坐标为:E:113°18′13.987″,N:22°42′13.870″)。项目搬迁过程中拟直接租已建成空置厂房设施进行建设。搬迁后,项目规划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元,厂区用地面积2300平方米,建筑面积2500平方米,项目主要从事火盖配件产品生产,规划年产铜质内环火盖产品*件、精钢材质火盖配件产品*件。。

2)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2022年9月, (略) 鑫 (略) (略) (略) 编制完成《 (略) 鑫 (略) 年产*件火盖产品生产线搬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22年10月10日, (略) 生态环境局以中(南)环建表(2022)0043号文予以审批,同意该项目的建设。本项目及配套的环保设施于2022年11月建成并投入使用,调试时间2022年11月2日至2022年11月30日,试运行期间环保设施运行正常。

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指南》的要求、建设单位编制竣工验收报 (略) 站进行了验收报告公示。

二、建设单位验收污染防治措施简述

1、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

(略) (略) 出具的《 (略) 鑫 (略) 年产*件火盖产品生产线搬迁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报告编号:ZT-22-1209-DH25】,污染物达标情况如下:

1)废水

生活污水:项目所产生的生活污水,经预处理后,纳入南头镇污水处理厂集中治理。检测结果显示: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限值。

生产废水:高端产品冲水清洗工序用水,清洗过程中清洗废水直接依托清洗区设置的地埋式三级沉降池沉降后循环使用,平均每半个月整体倒槽更换一次,换出清洗废水直接委托给有处理能力的工业废水处理机构转移处理,不直接排放。

2)废气

项目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工序废气主要包含:a)喷砂工序粉尘废气污染物(颗粒物),喷砂工序作业在喷砂机封闭作业舱室内进行处理,作业面整体封闭性能较好,工序废气直接由作业舱室顶部设置的排气口接入到设备配套的布袋除尘净化装置处理后在车间内以无组织形式排放;b)热锻压预热过程产生的燃料烟气污染物(主要为氮氧化物、二氧化硫、颗粒物、烟气黑度);热锻压工序作业过程中产生的工序有机废气污染物(主要为非*烷总烃、TVOC、臭气浓度),设置集气罩对热锻压设备后端预留的排烟口进行封闭处理,排气管内设置轴流风机对热锻压烟气进行抽排,以保障工艺废气的有效收集。废气收集后引入到“静电油烟净化装置+活性炭吸附净化装置”净化处理后由1根15m高排气管有组织排放;c)车削设备刀头日常维护过程中产生的工序粉尘废气污染物(颗粒物),作业期间产生的工序粉尘废气污染物量较小、浓度较低,打磨过程中产生的颗粒物比重较大,可快速沉降于打磨设备周边,项目运营过程中做好打磨作业区日常清洁工作,并加强作业区通风性能,打磨工序粉尘废气污染物以无组织形式外排;d)工件粗车处理过程中产生的工序粉尘废气污染物(主要为颗粒物),工件粗车处理过程中车削加工余量较少,且均为一次成型,整体加工强度较低,工件进行粗车加工处理过程中产生的工序粉尘废气污染物较少、浓度较低,经设备配套布袋除尘净化装置净化处理后以无组织形式外排。检测结果显示,废气排放浓度达到广东省《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 2367—2022)表 1 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限值,臭气浓度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中15m高排气管限值;氮氧化物、二氧化硫、排放浓度达到《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环大气[2019]56)中重点区域限值(氮氧化物:≤300mg/m3、二氧化硫≤200mg/m3),颗粒物排放浓度达到《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环大气[2019]56)中重点区域限值及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限值中严者(颗粒物≤30mg/m3),烟气黑度达到《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9078-1996)二级标准限值(烟气黑度≤1级);少量未经收集以无组织形式外排的废气污染物中:非*烷总烃、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排放浓度达到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臭气浓度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中新改扩建项目厂界二级标准限值。

3)噪声

为切实有效保障项目所在区域声环境,确保项目厂界达标排放,建设单位规划采取以下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1)在设备选型过程中积极选取先进低噪声设备,并对各类设备进行合理安装,在安装过程中铺装减震基座、减震垫等设施,以降低项目运营过程中振动噪声的产生(减震机座、减震垫综合降噪效果约为10dB(A));空压机设置专用空压机房,并按要求做好隔声墙设置(隔声效果按20dB(A)计);

(2)对项目厂区平面布局进行合理规划,尽量拉大高噪声作业设备与北侧厂界间距,同时在各类设备摆放过程中尽可能拉大各作业设备间距,降低设备叠加影响效果;

(3)项目厂房墙面使用混凝土结构,门窗设施均选用隔声性能较好的优质产品,同时对厂区进行合理布局,各作业区采取错位方式进行设置,避免大量设备设施平行设置,在后期运营过程中产生噪声叠加效果。根据《环境工程手册环境噪声控制卷》(郑长聚主编)可知,75mm 厚加气混凝土墙(切块两面抹灰)综合降噪效果约为38.8dB(A),考虑到门窗开放,导致墙体降噪效果降低,生产过程中车间门窗除人员和物料进出外均处于紧闭状态,因此噪声降噪效果按照 25dB(A);项目日常运营过程中,合理安排作业时间,在中午休息时段不安排生产作业;安排专业人员积极做好项目内各项设备设施日常保养、维护工作,确保各类设备设施处在正常工况下工作,避免不良工况下高噪声产生。

经过降噪后检测结果显示项目正常运营过程中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3类标准限值要求。

4)固体废物

固体废物临时储存设施应按其类别分别设立生活垃圾堆放区、一般固废仓和危险固废储存区,各储存区分区并设有明显的标识。一般固废仓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2020)的规范建设。危险固废储存区应根据不同性质的危险废物进行分区储存,并做好防渗、消防等安全防范措施,存储区必须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2023)(2023年7月1日起实施)的污染控制标准规范建设,危险废物必须使用符合标准的容器盛装;盛装危险废物的容器上必须粘贴标签,标签内容应包括废物类别、行业来源、废物代码、危险废物和危险特性以及符合防风、防雨、防晒、防渗透的要求。

5)排污许可申领情况

项目已于2023年4月4号申请了排污登记,登记编号:*36L001Y。

6)其他

项目对厂区设置分区防渗,落实好了重点防渗措施和一般防渗区措施。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完成了备案手续,备案编号为:*-2024-0150-L。

三、公众反馈注意事项

1.公众提出意见的期限:

2.公众反馈意见的主要方式:对于本项目的建设,如公众在环境保护方面有任何意见或建议,公众可通过电话或邮箱向以下单位的联系人提出意见:

建设单位: (略) 鑫 (略)

联系人:邱工

电话:* 邮箱:*@*q.com

四、其他情况说明

五、附件:验收报告(验收报告包括但不限于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本公告公示期为2024年2月1日~2024年6月10日。

2024年2月1日


(略) 鑫 (略) 年产*件火盖产品生产线

搬迁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根据《 (略) 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 (略) 令第682号) ,以及原环境保护部 《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 (国环规环评[2017]4号)相关要求, (略) 鑫 (略) 年产*件火盖产品生产线搬迁项目验收报告进行公示,使项目建设可能影响区域内的公众对项目建设情况有所了解,并通过公示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建设项目验收概况

1.项目名称: (略) 鑫 (略) 年产*件火盖产品生产线搬迁项目

2.建设单位: (略) 鑫 (略)

3.验收生产概况:

1)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项目选 (略) 南 (略) 3号A幢首层之三和二层205室(厂区中心区域经纬度坐标为:E:113°18′13.987″,N:22°42′13.870″)。项目搬迁过程中拟直接租已建成空置厂房设施进行建设。搬迁后,项目规划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元,厂区用地面积2300平方米,建筑面积2500平方米,项目主要从事火盖配件产品生产,规划年产铜质内环火盖产品*件、精钢材质火盖配件产品*件。。

2)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2022年9月, (略) 鑫 (略) (略) (略) 编制完成《 (略) 鑫 (略) 年产*件火盖产品生产线搬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22年10月10日, (略) 生态环境局以中(南)环建表(2022)0043号文予以审批,同意该项目的建设。本项目及配套的环保设施于2022年11月建成并投入使用,调试时间2022年11月2日至2022年11月30日,试运行期间环保设施运行正常。

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指南》的要求、建设单位编制竣工验收报 (略) 站进行了验收报告公示。

二、建设单位验收污染防治措施简述

1、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

(略) (略) 出具的《 (略) 鑫 (略) 年产*件火盖产品生产线搬迁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报告编号:ZT-22-1209-DH25】,污染物达标情况如下:

1)废水

生活污水:项目所产生的生活污水,经预处理后,纳入南头镇污水处理厂集中治理。检测结果显示: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限值。

生产废水:高端产品冲水清洗工序用水,清洗过程中清洗废水直接依托清洗区设置的地埋式三级沉降池沉降后循环使用,平均每半个月整体倒槽更换一次,换出清洗废水直接委托给有处理能力的工业废水处理机构转移处理,不直接排放。

2)废气

项目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工序废气主要包含:a)喷砂工序粉尘废气污染物(颗粒物),喷砂工序作业在喷砂机封闭作业舱室内进行处理,作业面整体封闭性能较好,工序废气直接由作业舱室顶部设置的排气口接入到设备配套的布袋除尘净化装置处理后在车间内以无组织形式排放;b)热锻压预热过程产生的燃料烟气污染物(主要为氮氧化物、二氧化硫、颗粒物、烟气黑度);热锻压工序作业过程中产生的工序有机废气污染物(主要为非*烷总烃、TVOC、臭气浓度),设置集气罩对热锻压设备后端预留的排烟口进行封闭处理,排气管内设置轴流风机对热锻压烟气进行抽排,以保障工艺废气的有效收集。废气收集后引入到“静电油烟净化装置+活性炭吸附净化装置”净化处理后由1根15m高排气管有组织排放;c)车削设备刀头日常维护过程中产生的工序粉尘废气污染物(颗粒物),作业期间产生的工序粉尘废气污染物量较小、浓度较低,打磨过程中产生的颗粒物比重较大,可快速沉降于打磨设备周边,项目运营过程中做好打磨作业区日常清洁工作,并加强作业区通风性能,打磨工序粉尘废气污染物以无组织形式外排;d)工件粗车处理过程中产生的工序粉尘废气污染物(主要为颗粒物),工件粗车处理过程中车削加工余量较少,且均为一次成型,整体加工强度较低,工件进行粗车加工处理过程中产生的工序粉尘废气污染物较少、浓度较低,经设备配套布袋除尘净化装置净化处理后以无组织形式外排。检测结果显示,废气排放浓度达到广东省《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 2367—2022)表 1 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限值,臭气浓度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中15m高排气管限值;氮氧化物、二氧化硫、排放浓度达到《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环大气[2019]56)中重点区域限值(氮氧化物:≤300mg/m3、二氧化硫≤200mg/m3),颗粒物排放浓度达到《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环大气[2019]56)中重点区域限值及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限值中严者(颗粒物≤30mg/m3),烟气黑度达到《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9078-1996)二级标准限值(烟气黑度≤1级);少量未经收集以无组织形式外排的废气污染物中:非*烷总烃、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排放浓度达到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臭气浓度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中新改扩建项目厂界二级标准限值。

3)噪声

为切实有效保障项目所在区域声环境,确保项目厂界达标排放,建设单位规划采取以下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1)在设备选型过程中积极选取先进低噪声设备,并对各类设备进行合理安装,在安装过程中铺装减震基座、减震垫等设施,以降低项目运营过程中振动噪声的产生(减震机座、减震垫综合降噪效果约为10dB(A));空压机设置专用空压机房,并按要求做好隔声墙设置(隔声效果按20dB(A)计);

(2)对项目厂区平面布局进行合理规划,尽量拉大高噪声作业设备与北侧厂界间距,同时在各类设备摆放过程中尽可能拉大各作业设备间距,降低设备叠加影响效果;

(3)项目厂房墙面使用混凝土结构,门窗设施均选用隔声性能较好的优质产品,同时对厂区进行合理布局,各作业区采取错位方式进行设置,避免大量设备设施平行设置,在后期运营过程中产生噪声叠加效果。根据《环境工程手册环境噪声控制卷》(郑长聚主编)可知,75mm 厚加气混凝土墙(切块两面抹灰)综合降噪效果约为38.8dB(A),考虑到门窗开放,导致墙体降噪效果降低,生产过程中车间门窗除人员和物料进出外均处于紧闭状态,因此噪声降噪效果按照 25dB(A);项目日常运营过程中,合理安排作业时间,在中午休息时段不安排生产作业;安排专业人员积极做好项目内各项设备设施日常保养、维护工作,确保各类设备设施处在正常工况下工作,避免不良工况下高噪声产生。

经过降噪后检测结果显示项目正常运营过程中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3类标准限值要求。

4)固体废物

固体废物临时储存设施应按其类别分别设立生活垃圾堆放区、一般固废仓和危险固废储存区,各储存区分区并设有明显的标识。一般固废仓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2020)的规范建设。危险固废储存区应根据不同性质的危险废物进行分区储存,并做好防渗、消防等安全防范措施,存储区必须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2023)(2023年7月1日起实施)的污染控制标准规范建设,危险废物必须使用符合标准的容器盛装;盛装危险废物的容器上必须粘贴标签,标签内容应包括废物类别、行业来源、废物代码、危险废物和危险特性以及符合防风、防雨、防晒、防渗透的要求。

5)排污许可申领情况

项目已于2023年4月4号申请了排污登记,登记编号:*36L001Y。

6)其他

项目对厂区设置分区防渗,落实好了重点防渗措施和一般防渗区措施。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完成了备案手续,备案编号为:*-2024-0150-L。

三、公众反馈注意事项

1.公众提出意见的期限:

2.公众反馈意见的主要方式:对于本项目的建设,如公众在环境保护方面有任何意见或建议,公众可通过电话或邮箱向以下单位的联系人提出意见:

建设单位: (略) 鑫 (略)

联系人:邱工

电话:* 邮箱:*@*q.com

四、其他情况说明

五、附件:验收报告(验收报告包括但不限于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本公告公示期为2024年2月1日~2024年6月10日。

2024年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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