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连江生态环境局关于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2024年6月13日-连江县可门经济开发区乡泰安路2号
福州市连江生态环境局关于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2024年6月13日-连江县可门经济开发区乡泰安路2号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规定,我局拟对 (略) 玉砂玻璃深加工生产线项目(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批复。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6月13日-2024年6月20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一、监督电话:0591-*
二、通讯地址:连江县政务服务中心一层生态环境局10号窗口,邮编:*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 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玉砂玻璃深加工生产线项目(重新报批) | 连江县可门经济开发 (略) 2号 | (略) | 福建新 (略) | 用地面积2000m2,年产*m2玉砂玻璃。 | 1、废水:实行雨污分流制,职工生活污水依托现有化粪池预处理达标后排入可门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项目生产废水 (略) 排入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部分回用于生产水洗工序,部分生产废水和职工生活污水依托现有化粪池预处理达标后一并排入可门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2、废气:硫酸挥发废气、配料废气和蒙砂废气由封闭生产车间集气管道收集后,通过一套碱液喷淋洗涤塔废气治理设施(二级碱喷淋)处理达标后,由1根20米高的排气筒(DA001)排放。3、噪声:优先选用低噪声级设备,对高噪声设备应合理布局,并采取消声、隔声、减振等综合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排放;4、固废:不合格产品、废原辅材料包装袋等一般固体废物应收集暂存于固体废物贮存场所,定期外售综合利用;污泥、废活性炭、废反渗透膜、废硫酸桶、废盐酸桶、废硝酸桶、废氢氟酸桶等危险废物,应收集后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委托有危险废物资质的单位处置,并建立危险废物管理台账,收集、贮存、转移过程应严格执行有关规定要求。生活垃圾应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规定,我局拟对 (略) 玉砂玻璃深加工生产线项目(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批复。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6月13日-2024年6月20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一、监督电话:0591-*
二、通讯地址:连江县政务服务中心一层生态环境局10号窗口,邮编:*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 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玉砂玻璃深加工生产线项目(重新报批) | 连江县可门经济开发 (略) 2号 | (略) | 福建新 (略) | 用地面积2000m2,年产*m2玉砂玻璃。 | 1、废水:实行雨污分流制,职工生活污水依托现有化粪池预处理达标后排入可门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项目生产废水 (略) 排入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部分回用于生产水洗工序,部分生产废水和职工生活污水依托现有化粪池预处理达标后一并排入可门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2、废气:硫酸挥发废气、配料废气和蒙砂废气由封闭生产车间集气管道收集后,通过一套碱液喷淋洗涤塔废气治理设施(二级碱喷淋)处理达标后,由1根20米高的排气筒(DA001)排放。3、噪声:优先选用低噪声级设备,对高噪声设备应合理布局,并采取消声、隔声、减振等综合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排放;4、固废:不合格产品、废原辅材料包装袋等一般固体废物应收集暂存于固体废物贮存场所,定期外售综合利用;污泥、废活性炭、废反渗透膜、废硫酸桶、废盐酸桶、废硝酸桶、废氢氟酸桶等危险废物,应收集后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委托有危险废物资质的单位处置,并建立危险废物管理台账,收集、贮存、转移过程应严格执行有关规定要求。生活垃圾应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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