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健酒生产、技术中心及中试车间项目配套燃气锅炉及设备施工工程-已受理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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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健酒生产、技术中心及中试车间项目配套燃气锅炉及设备施工工程-已受理项目

建设地点: (略) 1号
公示时间:2024-06-13至2024-06-19
受理时间:2024-06-13
项目概况:现有锅炉房内新增1台4.2MW的燃气热水锅炉
行政相对人名称: (略)
联系人:饶伟
联系电话:*
审批部门:怀柔区生态环境局
邮政编码:*
邮寄地址:怀柔区行政服务大厅环保窗口
传真电话:*
设定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十九条、第四十一条、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三条。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3、《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十八条、第二十二条。4、《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十九条。5、《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十三条。6、《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十三条、第十四条。7、《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第二十九条。8、《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六条。

建设地点: (略) 1号
公示时间:2024-06-13至2024-06-19
受理时间:2024-06-13
项目概况:现有锅炉房内新增1台4.2MW的燃气热水锅炉
行政相对人名称: (略)
联系人:饶伟
联系电话:*
审批部门:怀柔区生态环境局
邮政编码:*
邮寄地址:怀柔区行政服务大厅环保窗口
传真电话:*
设定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十九条、第四十一条、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三条。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3、《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十八条、第二十二条。4、《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十九条。5、《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十三条。6、《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十三条、第十四条。7、《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第二十九条。8、《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六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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