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时富鞋业有限公司迁改扩建项目重新报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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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时富鞋业有限公司迁改扩建项目重新报批

受理号(号) *
项目名称 东莞时富鞋业有限公司(迁改扩建)项目(重新报批)
建设地点 (略) 塘厦 (略) 3号1栋2单元301、401室
建设单位 (略)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略) (略)
项目概况 “东莞时富鞋业有限公司(迁改扩建)项目(重新报批)”位于“ (略) 塘厦 (略) 3号1栋2单元301、401室”,企业拟调整迁改扩建项目的建设规模并进行重新报批。项目重新报批后总投资*港币,占地面积3935m2,建筑面积6910m2,主要从事童鞋、塑料鞋扣的加工生产,年加工生产童鞋*双、塑料鞋扣956.*件。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气:项目拟将3F生产车间中刷胶、粘合、烘干、注塑工序设置在密闭车间内,并对刷胶、粘合、烘干、注塑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与激光切割工序产生的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由一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项目拟将4F生产车间中刷胶、烘干、丝印、移印工序设置在密闭车间内,并对4F生产车间中刷胶、烘干、丝印、移印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由另一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经上述处理后的注塑、刷胶、粘合、烘干、丝印、移印、激光切割工序废气统一由一个排气筒高空排放(排气筒DA001高度为35m);混料、碎料、打磨工序加强车间管理后无组织排放。 2、废水:项目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 (略) (略) ,经市 (略) 引至污水处理厂处理;注塑工序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定期补充损耗量;蒸湿机用水全部受热蒸发,不会产生废水。 3、噪声:项目噪声采用减振、消声、降噪、隔音等相关措施; 4、固废:项目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统一处理;一般工 (略) 回收处理;危险废物交有资质单位处理。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郑重承诺在项目运营期按环保相关要求做好废水、废气、噪声、固体废物的处理,不对环境造成污染。
公示时间 2024-06-13
联系人 (略) 生态环境局塘厦分局
联系电话 0769-*
通讯地址 (略) 塘厦镇迎宾大道13号13楼
初步审查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以及环境影响评价有关技术导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等有关规定,我局对该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等材料进行审查,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拟批准的审批意见。
初步审查意见附件 附件
备注 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五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五个工作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受理号(号) *
项目名称 东莞时富鞋业有限公司(迁改扩建)项目(重新报批)
建设地点 (略) 塘厦 (略) 3号1栋2单元301、401室
建设单位 (略)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略) (略)
项目概况 “东莞时富鞋业有限公司(迁改扩建)项目(重新报批)”位于“ (略) 塘厦 (略) 3号1栋2单元301、401室”,企业拟调整迁改扩建项目的建设规模并进行重新报批。项目重新报批后总投资*港币,占地面积3935m2,建筑面积6910m2,主要从事童鞋、塑料鞋扣的加工生产,年加工生产童鞋*双、塑料鞋扣956.*件。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气:项目拟将3F生产车间中刷胶、粘合、烘干、注塑工序设置在密闭车间内,并对刷胶、粘合、烘干、注塑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与激光切割工序产生的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由一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项目拟将4F生产车间中刷胶、烘干、丝印、移印工序设置在密闭车间内,并对4F生产车间中刷胶、烘干、丝印、移印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由另一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经上述处理后的注塑、刷胶、粘合、烘干、丝印、移印、激光切割工序废气统一由一个排气筒高空排放(排气筒DA001高度为35m);混料、碎料、打磨工序加强车间管理后无组织排放。 2、废水:项目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 (略) (略) ,经市 (略) 引至污水处理厂处理;注塑工序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定期补充损耗量;蒸湿机用水全部受热蒸发,不会产生废水。 3、噪声:项目噪声采用减振、消声、降噪、隔音等相关措施; 4、固废:项目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统一处理;一般工 (略) 回收处理;危险废物交有资质单位处理。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郑重承诺在项目运营期按环保相关要求做好废水、废气、噪声、固体废物的处理,不对环境造成污染。
公示时间 2024-06-13
联系人 (略) 生态环境局塘厦分局
联系电话 0769-*
通讯地址 (略) 塘厦镇迎宾大道13号13楼
初步审查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以及环境影响评价有关技术导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等有关规定,我局对该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等材料进行审查,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拟批准的审批意见。
初步审查意见附件 附件
备注 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五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五个工作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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