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城镇镇区主要道路两侧环境整治提升项目
所城镇镇区主要道路两侧环境整治提升项目
饶平县所城镇人民政府:
《关于要求审批所城镇镇区主要道路两侧环境整治提升项目建设方案的函》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项目建设方案批复如下:
一、项目的实施,能够有力地改善镇区容貌,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步伐,不断完善教育、文化、娱乐等基础设施的建设,丰富村民的文化生活。因此,我局同意批准该项目建设方案。
二、项目代码:2404-*-20-01-*。
三、项目建设地 (略) 饶平县所城镇所城社区。
四、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对所城镇镇 (略) 两侧农房外立面改造提升约275间,绿化工程一项,店铺门口更换石板铺装约795平方米,店铺门口更换水泥硬化铺装约1222平方米,部分人行道 (略) 修补,部分破旧窗罩换新,部分门窗、裸墙刷漆,树池围边一项,榕树修剪,三清三拆一项等。
五、项目拟建设工期:6个月。
六、项目概算总投资270.*元,其中:工程费250.*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20.*元。项目建设所需资金除上级补助外,不足部分由镇、村自筹解决。
七、请按《政府投资条例》(国令第712号)等有关规定,加强项目管理,严格控制投资。建设过程中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工程监理责任制和合同管理制,确保建设工期的工程质量。
八、下一阶段前期工作应严格执行行业标准及规范。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所规定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向我局提出调整申请,我局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出具确认意见或者重新办理审批手续。项目要严格按规定落实各项节能措施,采用节能型设备减低能耗。项目涉及的规划、土地、消防、安全生产等严格执行国家、省、市有关规定。
饶平县所城镇人民政府:
《关于要求审批所城镇镇区主要道路两侧环境整治提升项目建设方案的函》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项目建设方案批复如下:
一、项目的实施,能够有力地改善镇区容貌,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步伐,不断完善教育、文化、娱乐等基础设施的建设,丰富村民的文化生活。因此,我局同意批准该项目建设方案。
二、项目代码:2404-*-20-01-*。
三、项目建设地 (略) 饶平县所城镇所城社区。
四、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对所城镇镇 (略) 两侧农房外立面改造提升约275间,绿化工程一项,店铺门口更换石板铺装约795平方米,店铺门口更换水泥硬化铺装约1222平方米,部分人行道 (略) 修补,部分破旧窗罩换新,部分门窗、裸墙刷漆,树池围边一项,榕树修剪,三清三拆一项等。
五、项目拟建设工期:6个月。
六、项目概算总投资270.*元,其中:工程费250.*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20.*元。项目建设所需资金除上级补助外,不足部分由镇、村自筹解决。
七、请按《政府投资条例》(国令第712号)等有关规定,加强项目管理,严格控制投资。建设过程中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工程监理责任制和合同管理制,确保建设工期的工程质量。
八、下一阶段前期工作应严格执行行业标准及规范。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所规定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向我局提出调整申请,我局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出具确认意见或者重新办理审批手续。项目要严格按规定落实各项节能措施,采用节能型设备减低能耗。项目涉及的规划、土地、消防、安全生产等严格执行国家、省、市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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