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艾达惠州塑胶五金制品有限公司塑胶玩具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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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艾达惠州塑胶五金制品有限公司塑胶玩具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 经研究,我局拟批准《艾达(惠州) (略) 塑胶玩具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了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接受公众监督,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24年6月13日至2024年6月19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 (略) 惠阳区淡水街 (略) 11号,邮编:*

  联系电话:0752-*

  传  真:0752-*

项目名称

艾达(惠州) (略) 塑胶玩具生产项目

建设地点

惠阳区平潭镇独石村怡发工业 (略) 1号豪雅厂区D栋

建设单位

艾达(惠州) (略)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略) 锐 (略)

项目概况

年加工生产塑胶玩具186吨。

项目主要环境影响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措施

要求采取处理措施:

(一)项目不得擅自外购废旧塑胶从事产品生产。

(二)项目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

(三)项目生活污水排放达到《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后, (略) (略) 纳入惠阳平潭镇污水处理厂进行后续处理。

(四)项目须配套建设废气的收集处理设施。注塑工序产生有机废气排放执行《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喷漆、晾干、夹具清洗、移印、固化、彩绘工序产生非*烷总烃有组织排放执行《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2022)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与《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TVOC排放执行《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总VOCs有组织排放执行广东省《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5-2010),臭气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厂区内非*烷总烃排放执行《固定污染物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其余大气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

(五)本项目营运期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

(六)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应符合相关管理要求,工业废物不得混入生活垃圾排放。产生的废活性炭、废抹布、废机油、废火花机油、废空容器(UV油墨、清洗剂、胶水、机油、火花机油使用完成后产生废空容器)等危险废物须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进行管理,要及时交由具备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安全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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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 经研究,我局拟批准《艾达(惠州) (略) 塑胶玩具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了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接受公众监督,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24年6月13日至2024年6月19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 (略) 惠阳区淡水街 (略) 11号,邮编:*

  联系电话:0752-*

  传  真:0752-*

项目名称

艾达(惠州) (略) 塑胶玩具生产项目

建设地点

惠阳区平潭镇独石村怡发工业 (略) 1号豪雅厂区D栋

建设单位

艾达(惠州) (略)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略) 锐 (略)

项目概况

年加工生产塑胶玩具186吨。

项目主要环境影响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措施

要求采取处理措施:

(一)项目不得擅自外购废旧塑胶从事产品生产。

(二)项目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

(三)项目生活污水排放达到《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后, (略) (略) 纳入惠阳平潭镇污水处理厂进行后续处理。

(四)项目须配套建设废气的收集处理设施。注塑工序产生有机废气排放执行《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喷漆、晾干、夹具清洗、移印、固化、彩绘工序产生非*烷总烃有组织排放执行《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2022)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与《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TVOC排放执行《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总VOCs有组织排放执行广东省《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5-2010),臭气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厂区内非*烷总烃排放执行《固定污染物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其余大气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

(五)本项目营运期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

(六)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应符合相关管理要求,工业废物不得混入生活垃圾排放。产生的废活性炭、废抹布、废机油、废火花机油、废空容器(UV油墨、清洗剂、胶水、机油、火花机油使用完成后产生废空容器)等危险废物须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进行管理,要及时交由具备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安全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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