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县石杨镇石杨敬老院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和县石杨镇石杨敬老院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一、基本情况
地块名称:和县石杨 (略) 地块
占地面积:2638.01 m2
地理位置: (略) 和县石杨镇石杨社区
土地使用权人:和县石杨镇人民政府
土地利用现状: (略) 部分区域(宿舍、广场、绿化、菜地等)
规划用地性质:第一类用地中的社会福利设施用地
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单位:华东冶金地质勘查局超硬材料研究所
调查缘由:调查地块历史上为农用地,2009年建 (略) ,目前现状 (略) 部分区域;本次调查地块属项目补充供地,规划用地性质为第一类用地中的社会福利设施用地,地块在开发利用前未落实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制度,现依相关要求对地块土壤状况进行补充调查。
二、第一阶段调查
第一阶段调查工作开展时间为2024年4月至2024年5月。
根据污染识别结果,调查地块历史上为农用地,2009年建 (略) ,目前现状 (略) 部分区域;地块外紧邻地块为农用地 (略) ,不存在对土壤和地下水的污染风险。
调查期间,我单位技术员使用快速检测设备(XRF和PID)对地块内存在的原状土表层土壤样品进行了快速检测,快检结果无异常。
调查地块在当前和历史上均无其他潜在的污染源,调查地块作为第一类用地中的社会福利设施用地进行开发建设,对人体健康风险可接受。
三、调查结论
经地块调查的历史资料收集、现场踏勘、人员访谈,确认地块内及周围区域当前和历史上均无可能的污染源,根据相关技术规范规定,可以在第一阶段得出该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的结论。地块调查的历史资料收集、现场踏勘、人员访谈,确认地块内及周围区域当前和历史上均无可能的污染源,根据相关技术规范规定,可以在第一阶段得出该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的结论。调查的历史资料收集、现场踏勘、人员访谈,确认地块内及周围区域当前和历史上均无可能的污染源,根据相关技术规范规定,可以在第一阶段得出该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的结论。
一、基本情况
地块名称:和县石杨 (略) 地块
占地面积:2638.01 m2
地理位置: (略) 和县石杨镇石杨社区
土地使用权人:和县石杨镇人民政府
土地利用现状: (略) 部分区域(宿舍、广场、绿化、菜地等)
规划用地性质:第一类用地中的社会福利设施用地
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单位:华东冶金地质勘查局超硬材料研究所
调查缘由:调查地块历史上为农用地,2009年建 (略) ,目前现状 (略) 部分区域;本次调查地块属项目补充供地,规划用地性质为第一类用地中的社会福利设施用地,地块在开发利用前未落实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制度,现依相关要求对地块土壤状况进行补充调查。
二、第一阶段调查
第一阶段调查工作开展时间为2024年4月至2024年5月。
根据污染识别结果,调查地块历史上为农用地,2009年建 (略) ,目前现状 (略) 部分区域;地块外紧邻地块为农用地 (略) ,不存在对土壤和地下水的污染风险。
调查期间,我单位技术员使用快速检测设备(XRF和PID)对地块内存在的原状土表层土壤样品进行了快速检测,快检结果无异常。
调查地块在当前和历史上均无其他潜在的污染源,调查地块作为第一类用地中的社会福利设施用地进行开发建设,对人体健康风险可接受。
三、调查结论
经地块调查的历史资料收集、现场踏勘、人员访谈,确认地块内及周围区域当前和历史上均无可能的污染源,根据相关技术规范规定,可以在第一阶段得出该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的结论。地块调查的历史资料收集、现场踏勘、人员访谈,确认地块内及周围区域当前和历史上均无可能的污染源,根据相关技术规范规定,可以在第一阶段得出该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的结论。调查的历史资料收集、现场踏勘、人员访谈,确认地块内及周围区域当前和历史上均无可能的污染源,根据相关技术规范规定,可以在第一阶段得出该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的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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