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发改投资〔2024〕15号关于宁明县公安局东安派出所民警备勤楼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宁发改投资〔2024〕15号关于宁明县公安局东安派出所民警备勤楼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宁发改投资〔2024〕15号
关于宁明县公安局东安派出所民警备勤楼
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宁明县公安局:
报来《关于给予宁明县公安局东安派出所民警备勤楼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请示》(宁公报〔2024〕51号)及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文本等材料收悉。根据中城 (略) 编制完成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南 (略) 出具的评估报告及专家的评审意见,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为保障民辅警安全备勤休息,增强派出所后勤保障能力,提高东安派出所服务群众的能力,同意建设宁明县公安局东安派出所民警备勤楼建设项目。
二、项目代码:2403-*-04-01-*。
三、项目拟建设地址:东安乡东 (略) 1号(东 (略) 内)。
四、建设规模及内容:新建一栋4层框架结构的备勤楼,总建筑面积为823.70㎡,内容包括主体土建工程、装修工程以及水电安装工程。
五、总投资及资金来源:本项目建设总投资为*元,其中工程费用198.*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21.*元,基本预备费10.*元。资金来源为自治区本级预算内基本建设投资资金及县本级预算内建设资金。
六、原则同意《可研报告》提出工程技术标准和工程设计方案。
七、原则同意《可研报告》提出的建设环境优美,资源节约型项目的要求,优化设计把环境和生态平衡,集约和节约用地、节能减排等工作落实到位。
八、严格按照附件核准的方案开展招标工作。
请据此批复开展下阶段工作。
附件:宁明县公安局东安派出所民警备勤楼建设项目招标核准意见表
宁明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5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宁明县公安局东安派出所民警备勤楼建设项目招标核准意见表
序号 | 招标内容名称 | 招标范围 | 招标组织形式 | 招标方式 | 不采用招标方式 | 招标估算金额(万元) | 备注 | |||
全部招标 | 部分招标 | 自行招标 | 委托招标 | 公开招标 | 邀请招标 | |||||
1 | 勘察 | √ | 0.59 | |||||||
2 | 设计 | √ | 4.68 | |||||||
3 | 建安工程 | √ | 198.10 | |||||||
4 | 监理 | √ | 3.64 | |||||||
5 | 设备 | √ | / | |||||||
6 | 其他 | √ | / | |||||||
情况说明:项目估算总投资额为*元人民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16号)《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第五条规定: 建安工程、勘察、设计、监理未达到公开招标标准,不采用招标方式。其他费用包括项目建设管理费、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费、工程实施阶段造价咨询费、前期咨询费、工程保险费、检验试验费等不采用招标方式。 |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1-*;自治区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1-*。收信地址:自治区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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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发改投资〔2024〕15号
关于宁明县公安局东安派出所民警备勤楼
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宁明县公安局:
报来《关于给予宁明县公安局东安派出所民警备勤楼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请示》(宁公报〔2024〕51号)及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文本等材料收悉。根据中城 (略) 编制完成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南 (略) 出具的评估报告及专家的评审意见,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为保障民辅警安全备勤休息,增强派出所后勤保障能力,提高东安派出所服务群众的能力,同意建设宁明县公安局东安派出所民警备勤楼建设项目。
二、项目代码:2403-*-04-01-*。
三、项目拟建设地址:东安乡东 (略) 1号(东 (略) 内)。
四、建设规模及内容:新建一栋4层框架结构的备勤楼,总建筑面积为823.70㎡,内容包括主体土建工程、装修工程以及水电安装工程。
五、总投资及资金来源:本项目建设总投资为*元,其中工程费用198.*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21.*元,基本预备费10.*元。资金来源为自治区本级预算内基本建设投资资金及县本级预算内建设资金。
六、原则同意《可研报告》提出工程技术标准和工程设计方案。
七、原则同意《可研报告》提出的建设环境优美,资源节约型项目的要求,优化设计把环境和生态平衡,集约和节约用地、节能减排等工作落实到位。
八、严格按照附件核准的方案开展招标工作。
请据此批复开展下阶段工作。
附件:宁明县公安局东安派出所民警备勤楼建设项目招标核准意见表
宁明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5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宁明县公安局东安派出所民警备勤楼建设项目招标核准意见表
序号 | 招标内容名称 | 招标范围 | 招标组织形式 | 招标方式 | 不采用招标方式 | 招标估算金额(万元) | 备注 | |||
全部招标 | 部分招标 | 自行招标 | 委托招标 | 公开招标 | 邀请招标 | |||||
1 | 勘察 | √ | 0.59 | |||||||
2 | 设计 | √ | 4.68 | |||||||
3 | 建安工程 | √ | 198.10 | |||||||
4 | 监理 | √ | 3.64 | |||||||
5 | 设备 | √ | / | |||||||
6 | 其他 | √ | / | |||||||
情况说明:项目估算总投资额为*元人民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16号)《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第五条规定: 建安工程、勘察、设计、监理未达到公开招标标准,不采用招标方式。其他费用包括项目建设管理费、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费、工程实施阶段造价咨询费、前期咨询费、工程保险费、检验试验费等不采用招标方式。 |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1-*;自治区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1-*。收信地址:自治区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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