澉浦湾滨海湿地保护修复工程项目海域使用论证报告表评审前公示
澉浦湾滨海湿地保护修复工程项目海域使用论证报告表评审前公示
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海域使用论证材料编制的通知》(自然资规〔2021〕1号)和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贯彻落实《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海域使用论证材料编制的通知》的有关规定,现对海盐县澉浦潮位站改造工程海域使用论证报告表进行公示。
海域使用论证报告 申请人 | 海域使用报告名称 | 海域使用论证编制单位 |
海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澉浦湾滨海湿地保护修复工程项目海域使用论证报告表 | 国家海洋环境监测中心 |
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自2024年6月13日起)。如对所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海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书面提出。
特此公示
地址:海盐县武原街 (略) 178号。联系电话0573-*,邮编:*。
附件:澉浦湾滨海湿地保护修复工程项目海域使用论证报告表(公示稿)
海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6月13日
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海域使用论证材料编制的通知》(自然资规〔2021〕1号)和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贯彻落实《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海域使用论证材料编制的通知》的有关规定,现对海盐县澉浦潮位站改造工程海域使用论证报告表进行公示。
海域使用论证报告 申请人 | 海域使用报告名称 | 海域使用论证编制单位 |
海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澉浦湾滨海湿地保护修复工程项目海域使用论证报告表 | 国家海洋环境监测中心 |
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自2024年6月13日起)。如对所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海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书面提出。
特此公示
地址:海盐县武原街 (略) 178号。联系电话0573-*,邮编:*。
附件:澉浦湾滨海湿地保护修复工程项目海域使用论证报告表(公示稿)
海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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