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港经济开发区2024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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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营港经济开发区2024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义务教育法》《山东省义务教育条例》和教育部、省、市等有关政策法规和通知精神,为做好东营港经济开发区2024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切实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机会均等,进一步提高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现制定东营港经济开发区2024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基本原则

(一)坚持依法依规原则

招生学校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托底保障特殊群体受教育权利,坚决落实控辍保学主体责任,严格规范义务教育招生行为,确保义务教育招生工作依法依规有序进行。

(二)坚持免试就近原则

招生学校要按照公布的招生片区或范围进行登记入学,不得通过笔试、面试、面谈、考察或擅自附加其他任何条件招生。

(三)坚持阳光分班原则

招生学校要采取电脑随机派位方式均衡编班、阳光分班,严格按照先当场公布班主任和教师配置情况,再采取电脑派位对学生进行均衡编班,最后由班主任当场抽取所带班级的顺序组织实施,严禁颠倒顺序、减少流程。

(四)坚持便捷高效原则

学校招生报名全部 (略) 管理,实现 (略) 上办、掌上办,实现义务教育学校招生“零证明”。招生报名期间,学校要在校门口设立志愿服务岗,接受家长咨询, (略) 上报名条件的家长提供帮助。

二、招生办法

(一)招生对象

小学一年级招生对象为年满6周岁(2018年8月31日以前出生,含8月31日)的适龄儿童,初中一年级招生对象为依法完成小学阶段义务教育且之前未注册初中学籍的学生。小学一年级严禁招收不足龄或已经具有小学学籍的学生,初中一年级严禁招收未完成小学阶段义务教育或已经具有初中学籍的学生。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报区教育体育局批准。

(二)招生时间

网上模拟报名时间为7月8日—9日(9日下午18:00终止)。

网上正式报名时间为7月10日—12日(12日下午18:00终止)。

(三)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符合入学条件的儿童、少年,通过“ (略) 义务教育学校 (略) ”进行报名。电脑端登*“ (略) 义务教育学校 (略) ”(http://**:9002/front/index)进行报名或手机端下载“爱山东”APP或通过“爱山东政务服务”微信小程序,在首页“义务教育招生”入口进行报名。

2.网上补报名。网上报名未审核通 (略) 上报名的家庭,于7月15日-16日(16日下午18:00终止)到招生区域内学校进行咨询(招生报名期间招生学校设有志愿服务岗)。

全区适龄盲聋(哑)儿童、 (略) 中心城区居住的智力障碍、孤独症 (略) 特殊教育学校就读。具体招生 (略) 特殊 (略) 站。

三、时间安排

(一)6月15日前,学校将制定的本招生区域内义务教育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及“阳光分班”方案电子版报区教体局综合办公室。

(二)7月8日—9日(9日下午18:00终止),义务教育学校起始 (略) 上模拟报名。

(三)7月10日—12日(12日下午18:00终止),义务教育学校起始 (略) 上正式报名。

(四)7月15—16日(16日下午18:00终止),网上报名未审核通 (略) 上报名的适龄儿童、少年到学校进行咨询(招生报名期间学校需设有志愿服务岗)。

(五)7月18日,学校公示符合入学条件学生名单。

(六)8月15日前,学校对符合入学条件的学生进行公开“阳光分班”,向学生发放入学通知书。凡未在规定时间内领取入学通知书的,视为放弃在该校的登记入学资格。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区教育体育局成立由局领导、有关科室负责人和学校负责人组成的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专班,统筹推进招生工作。招生学校也要成立相应服务机构,招生报名期间,学校要在校门口设立志愿服务岗,接受家长咨询, (略) 络不方便 (略) 上报 (略) 报名。

(二)加强招生入学管理

1.加强学位供给保障。教育体育局、学校要根据新型城镇化发展需要和学龄儿童数量变化趋势,扎实做好秋季学期小学学位供需分析、资源补充保障,确保适龄儿童“应入尽入”。健全完善大班额长效防控工作机制,积极创造条件按照小学每班不超过45人、初中每班不超过50人招生。

2.严格入学材料审核。在城区范围内有登记房产的,不能以房屋租赁许可证报名,应按登记房产地址报名入学。报名入学所依据的房产,应为学生父母或学生本人拥有完全产权的住房,区域内校际间不予转学。

3.试行“长幼随学”服务。本着“自愿申请、公开公平、就便安排”原则,有子女在同一所学校就读的,家长可以向学校提交书面申请,经学校核实,家庭其他子女可到该校报名入学。

4.实施好小学入学适应教育。小学要强化幼小衔接意识,将入学适应教育作为深化义务教育课程教学改革的重要任务,纳入一年级教育教学计划,教育教学方式与幼儿园教育相衔接。坚持按课程标准“零起点”教学,合理安排内容梯度,减缓教学进度。要按照教育部《小学入学适应教育指导要点》要求,将一年级上学期设置为入学适应期,地方课程、学校课程和综合实践活动主要用于组织开展入学适应活动,帮助儿童在身心、生活、社会和学习四个方面做好入学适应。

(三)保障特殊群体受教育权利

1.保障随迁子女和留守儿童入学。深入推进“两为主、两纳入、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入学政策。全面建立农村留守儿童档案并在学籍系统进行标注,准确掌握在校留守儿童信息,将留守儿童作为控辍保学和教育服务工作的重点对象。加大对家庭贫困儿童入学帮扶力度,确保每一名受困儿童按时入学。

2.保障残疾儿童、少年就近就便就读。大力推进融合教育,优先采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的方式,就近安排轻度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中、重度残疾儿童可到特殊教育学校就读;需要专人护理、不能到学校就读的实施送教上门服务,多种方式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对于入学安置有争议的,由残疾人教育专家鉴定委员会,对其接受义务教育的能力进行评估认定,提出入学安置意见,明确接受义务教育的方式和具体就读(送教)学校。

3.落实优抚对象子女入学政策。对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人员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要按照 (略) 区有关部门规定落实教育优待政策。对于符合条件的引进高层次人才子女, (略) 区高层次人才服务绿色通道规定,简化办理流程,优先协调办理入学手续。

(四)规范义务教育学籍注册管理

(略) 导出信息是新生建籍的重要依据,新生报到后,学校须在开学2周内为学生建立学籍,并将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农村留守儿童、残疾儿童信息在学籍信息中准确标示,新生学籍信息要经过学生本人或监护人核对并签字确认。9月30日前,区教体局完成所属学校学生电子学籍审核整理工作。

(五)严肃招生纪律

各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拒收符合条件的本服务区学生;任何学校不得另行组织招生报名, (略) 外自行录取学生;不得提前招生或者给予录取承诺,不得自行或者通过第三方组织面试、考试等方式招生,不得借转学名义变相掐尖招生。严禁以考试成绩、竞赛证书、竞赛成绩、考级证明等提前圈定、选拔学生。若有发现违纪行为,一经查实,对有关学校及负责人依规依纪处理,学校当年度事业单位绩效考核降低一个档次确定等次,校长当年度考核不得评为优秀等次。

同时,加大户籍、房产等适龄儿童、少年入学信息审核力度,相关信息审核贯穿招生入学全过程。对弄虚作假、伪造证明证件材料的行为,一经查实,取消相应入学资格并移交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附件 东营港经济开发区2024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计划.docx


东营港经济开发区教育体育局

2024年6月13日

根据《义务教育法》《山东省义务教育条例》和教育部、省、市等有关政策法规和通知精神,为做好东营港经济开发区2024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切实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机会均等,进一步提高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现制定东营港经济开发区2024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基本原则

(一)坚持依法依规原则

招生学校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托底保障特殊群体受教育权利,坚决落实控辍保学主体责任,严格规范义务教育招生行为,确保义务教育招生工作依法依规有序进行。

(二)坚持免试就近原则

招生学校要按照公布的招生片区或范围进行登记入学,不得通过笔试、面试、面谈、考察或擅自附加其他任何条件招生。

(三)坚持阳光分班原则

招生学校要采取电脑随机派位方式均衡编班、阳光分班,严格按照先当场公布班主任和教师配置情况,再采取电脑派位对学生进行均衡编班,最后由班主任当场抽取所带班级的顺序组织实施,严禁颠倒顺序、减少流程。

(四)坚持便捷高效原则

学校招生报名全部 (略) 管理,实现 (略) 上办、掌上办,实现义务教育学校招生“零证明”。招生报名期间,学校要在校门口设立志愿服务岗,接受家长咨询, (略) 上报名条件的家长提供帮助。

二、招生办法

(一)招生对象

小学一年级招生对象为年满6周岁(2018年8月31日以前出生,含8月31日)的适龄儿童,初中一年级招生对象为依法完成小学阶段义务教育且之前未注册初中学籍的学生。小学一年级严禁招收不足龄或已经具有小学学籍的学生,初中一年级严禁招收未完成小学阶段义务教育或已经具有初中学籍的学生。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报区教育体育局批准。

(二)招生时间

网上模拟报名时间为7月8日—9日(9日下午18:00终止)。

网上正式报名时间为7月10日—12日(12日下午18:00终止)。

(三)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符合入学条件的儿童、少年,通过“ (略) 义务教育学校 (略) ”进行报名。电脑端登*“ (略) 义务教育学校 (略) ”(http://**:9002/front/index)进行报名或手机端下载“爱山东”APP或通过“爱山东政务服务”微信小程序,在首页“义务教育招生”入口进行报名。

2.网上补报名。网上报名未审核通 (略) 上报名的家庭,于7月15日-16日(16日下午18:00终止)到招生区域内学校进行咨询(招生报名期间招生学校设有志愿服务岗)。

全区适龄盲聋(哑)儿童、 (略) 中心城区居住的智力障碍、孤独症 (略) 特殊教育学校就读。具体招生 (略) 特殊 (略) 站。

三、时间安排

(一)6月15日前,学校将制定的本招生区域内义务教育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及“阳光分班”方案电子版报区教体局综合办公室。

(二)7月8日—9日(9日下午18:00终止),义务教育学校起始 (略) 上模拟报名。

(三)7月10日—12日(12日下午18:00终止),义务教育学校起始 (略) 上正式报名。

(四)7月15—16日(16日下午18:00终止),网上报名未审核通 (略) 上报名的适龄儿童、少年到学校进行咨询(招生报名期间学校需设有志愿服务岗)。

(五)7月18日,学校公示符合入学条件学生名单。

(六)8月15日前,学校对符合入学条件的学生进行公开“阳光分班”,向学生发放入学通知书。凡未在规定时间内领取入学通知书的,视为放弃在该校的登记入学资格。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区教育体育局成立由局领导、有关科室负责人和学校负责人组成的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专班,统筹推进招生工作。招生学校也要成立相应服务机构,招生报名期间,学校要在校门口设立志愿服务岗,接受家长咨询, (略) 络不方便 (略) 上报 (略) 报名。

(二)加强招生入学管理

1.加强学位供给保障。教育体育局、学校要根据新型城镇化发展需要和学龄儿童数量变化趋势,扎实做好秋季学期小学学位供需分析、资源补充保障,确保适龄儿童“应入尽入”。健全完善大班额长效防控工作机制,积极创造条件按照小学每班不超过45人、初中每班不超过50人招生。

2.严格入学材料审核。在城区范围内有登记房产的,不能以房屋租赁许可证报名,应按登记房产地址报名入学。报名入学所依据的房产,应为学生父母或学生本人拥有完全产权的住房,区域内校际间不予转学。

3.试行“长幼随学”服务。本着“自愿申请、公开公平、就便安排”原则,有子女在同一所学校就读的,家长可以向学校提交书面申请,经学校核实,家庭其他子女可到该校报名入学。

4.实施好小学入学适应教育。小学要强化幼小衔接意识,将入学适应教育作为深化义务教育课程教学改革的重要任务,纳入一年级教育教学计划,教育教学方式与幼儿园教育相衔接。坚持按课程标准“零起点”教学,合理安排内容梯度,减缓教学进度。要按照教育部《小学入学适应教育指导要点》要求,将一年级上学期设置为入学适应期,地方课程、学校课程和综合实践活动主要用于组织开展入学适应活动,帮助儿童在身心、生活、社会和学习四个方面做好入学适应。

(三)保障特殊群体受教育权利

1.保障随迁子女和留守儿童入学。深入推进“两为主、两纳入、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入学政策。全面建立农村留守儿童档案并在学籍系统进行标注,准确掌握在校留守儿童信息,将留守儿童作为控辍保学和教育服务工作的重点对象。加大对家庭贫困儿童入学帮扶力度,确保每一名受困儿童按时入学。

2.保障残疾儿童、少年就近就便就读。大力推进融合教育,优先采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的方式,就近安排轻度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中、重度残疾儿童可到特殊教育学校就读;需要专人护理、不能到学校就读的实施送教上门服务,多种方式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对于入学安置有争议的,由残疾人教育专家鉴定委员会,对其接受义务教育的能力进行评估认定,提出入学安置意见,明确接受义务教育的方式和具体就读(送教)学校。

3.落实优抚对象子女入学政策。对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人员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要按照 (略) 区有关部门规定落实教育优待政策。对于符合条件的引进高层次人才子女, (略) 区高层次人才服务绿色通道规定,简化办理流程,优先协调办理入学手续。

(四)规范义务教育学籍注册管理

(略) 导出信息是新生建籍的重要依据,新生报到后,学校须在开学2周内为学生建立学籍,并将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农村留守儿童、残疾儿童信息在学籍信息中准确标示,新生学籍信息要经过学生本人或监护人核对并签字确认。9月30日前,区教体局完成所属学校学生电子学籍审核整理工作。

(五)严肃招生纪律

各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拒收符合条件的本服务区学生;任何学校不得另行组织招生报名, (略) 外自行录取学生;不得提前招生或者给予录取承诺,不得自行或者通过第三方组织面试、考试等方式招生,不得借转学名义变相掐尖招生。严禁以考试成绩、竞赛证书、竞赛成绩、考级证明等提前圈定、选拔学生。若有发现违纪行为,一经查实,对有关学校及负责人依规依纪处理,学校当年度事业单位绩效考核降低一个档次确定等次,校长当年度考核不得评为优秀等次。

同时,加大户籍、房产等适龄儿童、少年入学信息审核力度,相关信息审核贯穿招生入学全过程。对弄虚作假、伪造证明证件材料的行为,一经查实,取消相应入学资格并移交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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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营港经济开发区教育体育局

2024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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