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华县号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内容
 
发送至邮箱

西华县号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西华县2024-005号地块位于青华路北段东侧,生产路西侧,规划路南侧,储备建设用地(原箕城高中)北侧,调查地块地面积38819.67平方米(合58.23亩),中心地理位置坐标为E114.*°、N33.*°。本次调查地块原土地利用情况为西华县城隍庙居委会农用地,根据该地块规划条件通知书(编号:*TJ*),该地块于**日规划为居住用地,属于《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九条“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的管理规定,该地块需要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受西华县自然资源事业发展中心委托, (略) (以下简称“调查单位”)对该地块进行了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

地块使用权变更情况:该土地原土地使用权人为西华县城隍庙居委会,根据《 (略) 人民政府关于西华县2012年 (略) 建设用地的批复》(豫政土[2013]202号),该地块于2013年2月征收后作为该县2012年 (略) 建设用地。

1、第一阶段调查

调查单位于2024年5月通过资料收集、现场踏勘、人员访谈、现场快筛等方式对本地块进行了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

根据资料收集和人员访谈可知,该地块历史上为农用地,主要种植玉米、小麦果树、苗木等作物。该地块历史上不存在工业企业,只有非规模化养鸡场。根据分析可知,该非规模化养鸡场,规模较小,存在时间较短,对地块造成的污染影响较小。地块紧邻区域:西侧为青华路北延段(规划),目前为果园,地块西侧60m外为西华一高,地块南侧为建设储备用地(原箕城高中校址),东侧为生产路及农田,北侧为规划路(目前为农田及果园)。周边1km范围存在工业企业,经过分析可知,周边1km范围内的企业对本地块产生潜在污染的可能性较小。

检测单位于**日对该地块进行了土壤重金属和VOCS的快检工作,根据地块内9个点位和地块外1个对照点的土壤快筛结果分析可知,地块内及周边土壤重金未超过《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地块内土壤重金属和VOCS含量与周边对照点土壤重金属污染物含量水平基本一致,没有明显异常点位。

2、结论与建议

调查地块历史变迁情况为:本地块历史上未发生过污染事故,不存在工业企业及规模化养殖场。基于对调查地块进行历史资料收集、现场踏勘、人员访谈及表层土壤进行现场快速检测等,分析得知本地块历史上不存在可能的污染源,土壤环境状况可以接受,能够满足规划用途需求,且地块周边当前和历史上的污染源对调查地块影响较小,调查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可以接受,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 25.1-2019),本项目可以在第一阶段结束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无需进行第二阶段调查。

本报告编写和结论均严格基于地块在调查期间的现场环境状况和通过尽职调查获取的地块及周边历史信息。如地块在本次调查结束后出现任何重大变动(自然、人为破坏,如不明渣土、垃圾倾倒等)造成疑似污染等情况,业主方应立即向有关部门进行报备,并根据实际情况重新启动调查工作。

,西华县

西华县2024-005号地块位于青华路北段东侧,生产路西侧,规划路南侧,储备建设用地(原箕城高中)北侧,调查地块地面积38819.67平方米(合58.23亩),中心地理位置坐标为E114.*°、N33.*°。本次调查地块原土地利用情况为西华县城隍庙居委会农用地,根据该地块规划条件通知书(编号:*TJ*),该地块于**日规划为居住用地,属于《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九条“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的管理规定,该地块需要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受西华县自然资源事业发展中心委托, (略) (以下简称“调查单位”)对该地块进行了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

地块使用权变更情况:该土地原土地使用权人为西华县城隍庙居委会,根据《 (略) 人民政府关于西华县2012年 (略) 建设用地的批复》(豫政土[2013]202号),该地块于2013年2月征收后作为该县2012年 (略) 建设用地。

1、第一阶段调查

调查单位于2024年5月通过资料收集、现场踏勘、人员访谈、现场快筛等方式对本地块进行了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

根据资料收集和人员访谈可知,该地块历史上为农用地,主要种植玉米、小麦果树、苗木等作物。该地块历史上不存在工业企业,只有非规模化养鸡场。根据分析可知,该非规模化养鸡场,规模较小,存在时间较短,对地块造成的污染影响较小。地块紧邻区域:西侧为青华路北延段(规划),目前为果园,地块西侧60m外为西华一高,地块南侧为建设储备用地(原箕城高中校址),东侧为生产路及农田,北侧为规划路(目前为农田及果园)。周边1km范围存在工业企业,经过分析可知,周边1km范围内的企业对本地块产生潜在污染的可能性较小。

检测单位于**日对该地块进行了土壤重金属和VOCS的快检工作,根据地块内9个点位和地块外1个对照点的土壤快筛结果分析可知,地块内及周边土壤重金未超过《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地块内土壤重金属和VOCS含量与周边对照点土壤重金属污染物含量水平基本一致,没有明显异常点位。

2、结论与建议

调查地块历史变迁情况为:本地块历史上未发生过污染事故,不存在工业企业及规模化养殖场。基于对调查地块进行历史资料收集、现场踏勘、人员访谈及表层土壤进行现场快速检测等,分析得知本地块历史上不存在可能的污染源,土壤环境状况可以接受,能够满足规划用途需求,且地块周边当前和历史上的污染源对调查地块影响较小,调查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可以接受,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 25.1-2019),本项目可以在第一阶段结束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无需进行第二阶段调查。

本报告编写和结论均严格基于地块在调查期间的现场环境状况和通过尽职调查获取的地块及周边历史信息。如地块在本次调查结束后出现任何重大变动(自然、人为破坏,如不明渣土、垃圾倾倒等)造成疑似污染等情况,业主方应立即向有关部门进行报备,并根据实际情况重新启动调查工作。

,西华县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登录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