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县高标准农田及烟叶示范基地建设项目投资主体遴选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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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阳县高标准农田及烟叶示范基地建设项目投资主体遴选招标公告

衡阳县高标准农田及烟叶示范基地建设项目投资主体遴选(招标)公告

为落实乡村振兴战略规划部署,以农民富裕为根本、产业兴旺为重点,提升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推动现代农业绿色发展、实现精准扶贫,使农业基础稳固,农民安居乐业,根据《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全国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21-2030年)》《中 (略) 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以及《关于切实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提升国家粮食安全保障能力的意见》(国办发〔2019〕50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依据衡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衡阳县高标准农田及烟叶示范基地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文件精神,经衡阳县人民政府同意,受衡阳县农业农村局委托,由我公司对"衡阳县高标准农田及烟叶示范基地建设项目投资主体"进行公开遴选(招标),现就遴选(招标)要求公告如下:

一、遴选(招标)单位:衡阳县农业农村局

二、代理单位:湖南阳光建设 (略)

三、项目名称:衡阳县高标准农田及烟叶示范基地建设项目投资主体遴选(招标)

四、项目编号:HNYG-2024HY-0017

五、遴选(招标)目标:

对报名参与竞选企业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择优选定1家投资主体企业。

项目概况:

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含:

1.高标准农田建设面积 *亩,其中新建*.89 亩、改造提升*.11亩,建设内容包括:土地平整、土壤改良、灌溉与排水、 (略) 、农田防护与生态保护、科技推广措施等。

2.高标准烟叶种植示范基地面积*亩,建设内容包括土地平整、土壤改良、 (略) 改造、给排水工程与智慧管理系统等。

七、估算项目总投资:

*.*元,投资主体自筹资金。

八、竞选人资格要求:

1)具有履行项目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2)在同等条件下,投资主体须同意优先采购衡阳本地产品装备。

3)投资主体中选后要在我县 (略) (投资 (略) 除外),确保项目产生的全部税收均在本地缴纳。

九、遴选(招标)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6月12日-2023年6月17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点: (略) 高新区创新中心B座2004室。

联系电话:*

3.报名时需带营业执照彩色扫描件( (略) 注册证书、商业登记证)、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理人身份证、资格证明文件或相应承诺文件,以上资料的复印件二套,并加盖公章。竞选人必须对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发现弄虚作假取消竞选资格或中选资格,自行承担一切后果。

十、竞选材料提交截止时间:

详见遴选(招标)文件。

十一、遴选(招标)公告发布媒体:

本公告在衡阳县人民 (略) 站(http://**)发布。

十二、联系方式

遴 选 人:衡阳县农业农村局

联 系 人:聂先生

电 话:*

地 址: (略) 衡阳县西渡镇西 (略) 7号

代理机构:湖南阳光建设 (略)

地 址: (略) 高新区创新中心B座2004室

联 系 人:黄女士

联系电话:*

邮 箱:*@*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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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阳县高标准农田及烟叶示范基地建设项目投资主体遴选(招标)公告

为落实乡村振兴战略规划部署,以农民富裕为根本、产业兴旺为重点,提升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推动现代农业绿色发展、实现精准扶贫,使农业基础稳固,农民安居乐业,根据《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全国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21-2030年)》《中 (略) 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以及《关于切实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提升国家粮食安全保障能力的意见》(国办发〔2019〕50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依据衡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衡阳县高标准农田及烟叶示范基地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文件精神,经衡阳县人民政府同意,受衡阳县农业农村局委托,由我公司对"衡阳县高标准农田及烟叶示范基地建设项目投资主体"进行公开遴选(招标),现就遴选(招标)要求公告如下:

一、遴选(招标)单位:衡阳县农业农村局

二、代理单位:湖南阳光建设 (略)

三、项目名称:衡阳县高标准农田及烟叶示范基地建设项目投资主体遴选(招标)

四、项目编号:HNYG-2024HY-0017

五、遴选(招标)目标:

对报名参与竞选企业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择优选定1家投资主体企业。

项目概况:

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含:

1.高标准农田建设面积 *亩,其中新建*.89 亩、改造提升*.11亩,建设内容包括:土地平整、土壤改良、灌溉与排水、 (略) 、农田防护与生态保护、科技推广措施等。

2.高标准烟叶种植示范基地面积*亩,建设内容包括土地平整、土壤改良、 (略) 改造、给排水工程与智慧管理系统等。

七、估算项目总投资:

*.*元,投资主体自筹资金。

八、竞选人资格要求:

1)具有履行项目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2)在同等条件下,投资主体须同意优先采购衡阳本地产品装备。

3)投资主体中选后要在我县 (略) (投资 (略) 除外),确保项目产生的全部税收均在本地缴纳。

九、遴选(招标)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6月12日-2023年6月17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点: (略) 高新区创新中心B座2004室。

联系电话:*

3.报名时需带营业执照彩色扫描件( (略) 注册证书、商业登记证)、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理人身份证、资格证明文件或相应承诺文件,以上资料的复印件二套,并加盖公章。竞选人必须对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发现弄虚作假取消竞选资格或中选资格,自行承担一切后果。

十、竞选材料提交截止时间:

详见遴选(招标)文件。

十一、遴选(招标)公告发布媒体:

本公告在衡阳县人民 (略) 站(http://**)发布。

十二、联系方式

遴 选 人:衡阳县农业农村局

联 系 人:聂先生

电 话:*

地 址: (略) 衡阳县西渡镇西 (略) 7号

代理机构:湖南阳光建设 (略)

地 址: (略) 高新区创新中心B座2004室

联 系 人:黄女士

联系电话:*

邮 箱:*@*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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