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变更南平市延平区塔下、南庄城市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一期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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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变更南平市延平区塔下、南庄城市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一期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南发改审批〔2024〕69号

福建 (略) :

报来《关于申 (略) 延平区塔下、 (略) 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一期)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武水工〔2024〕26号)及相关材料收悉。2023年12月4日,我委以南发改审批〔2023〕120 (略) 延平区塔下、 (略) 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一期)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该项目前期推进过程中,根据塔下、南庄污水处理厂现状情况,对工可设计方案进行深度优化,调减部分建设规模及投资, (略) 管理部门同意。经研究,原则同意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变更,具体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建设必要性: (略) 延平区塔下、 (略) 生活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一期)(项目代码:2310-*-04-01-*),项目建设投产后有利于提高延平中心城区生活污水处理能力,同时改善周边生态环境、保障水资源安全稳定,原则同意项目建设。

二、项目建设地点: (略) 延平区塔下生活污水处理厂、南庄生活污水处理厂内。

三、项目单位:福建 (略) 。

四、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塔下污水处理厂出水一级B提标改造至出水一级A,主要包含生物池、二沉池、消毒设施改造,增加深度处理设施、鼓风机房及配电间、除臭单位等。南庄污水处理厂出水一级B提标改造至出水一级A,主要包含生物池、配水井及污泥泵、二沉池、紫外线消毒池、水质检测室、污泥脱水机房等改造,增加深度处理设施、变配电间、除臭设备等。

五、项目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万元,项目资金应依法合规筹措,不得违规举债,不得新增地方政府隐性债务。

六、项目建设工期:24个月。

七、项目建成后年综合能源消费总量折152.27吨标准煤。原则同意该项目的节能措施,请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落实相关措施,切实做好节能降耗工作。

八、请根据招标投标法、国家和我省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具体规定,做好招标相关工作。

九、项目已按有关规定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略) 城市管理局审查,项目总体风险等级为低风险。请严格落实项目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切实维护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和社会稳定。

十、原则同意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 (略) 相关内容,请项目单位进一步优化设计, (略) 建设资金,主动 (略) 主管部门,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 (略) 建设规范及相关要求。

十一、该项目原可行性研究报告已经我委组织专家及部门评审论证, (略) 城市管理局审查,此次调整后方案应在初步设计阶段落实专家及部门审查论证。

十二、请据此批复抓紧开展初步设计,深化其他相关前期工作,争取项目尽早开工建设。

原南发改审批〔2023〕120号文作废。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6月4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市政府办,市工改办成员单位,市财政局、城管局、统计局,南平水务集团,本委领导、相关科室,存档(2)。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6月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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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发改审批〔2024〕69号

福建 (略) :

报来《关于申 (略) 延平区塔下、 (略) 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一期)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武水工〔2024〕26号)及相关材料收悉。2023年12月4日,我委以南发改审批〔2023〕120 (略) 延平区塔下、 (略) 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一期)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该项目前期推进过程中,根据塔下、南庄污水处理厂现状情况,对工可设计方案进行深度优化,调减部分建设规模及投资, (略) 管理部门同意。经研究,原则同意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变更,具体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建设必要性: (略) 延平区塔下、 (略) 生活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一期)(项目代码:2310-*-04-01-*),项目建设投产后有利于提高延平中心城区生活污水处理能力,同时改善周边生态环境、保障水资源安全稳定,原则同意项目建设。

二、项目建设地点: (略) 延平区塔下生活污水处理厂、南庄生活污水处理厂内。

三、项目单位:福建 (略) 。

四、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塔下污水处理厂出水一级B提标改造至出水一级A,主要包含生物池、二沉池、消毒设施改造,增加深度处理设施、鼓风机房及配电间、除臭单位等。南庄污水处理厂出水一级B提标改造至出水一级A,主要包含生物池、配水井及污泥泵、二沉池、紫外线消毒池、水质检测室、污泥脱水机房等改造,增加深度处理设施、变配电间、除臭设备等。

五、项目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万元,项目资金应依法合规筹措,不得违规举债,不得新增地方政府隐性债务。

六、项目建设工期:24个月。

七、项目建成后年综合能源消费总量折152.27吨标准煤。原则同意该项目的节能措施,请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落实相关措施,切实做好节能降耗工作。

八、请根据招标投标法、国家和我省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具体规定,做好招标相关工作。

九、项目已按有关规定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略) 城市管理局审查,项目总体风险等级为低风险。请严格落实项目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切实维护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和社会稳定。

十、原则同意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 (略) 相关内容,请项目单位进一步优化设计, (略) 建设资金,主动 (略) 主管部门,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 (略) 建设规范及相关要求。

十一、该项目原可行性研究报告已经我委组织专家及部门评审论证, (略) 城市管理局审查,此次调整后方案应在初步设计阶段落实专家及部门审查论证。

十二、请据此批复抓紧开展初步设计,深化其他相关前期工作,争取项目尽早开工建设。

原南发改审批〔2023〕120号文作废。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6月4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市政府办,市工改办成员单位,市财政局、城管局、统计局,南平水务集团,本委领导、相关科室,存档(2)。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6月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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