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江阳区分局关于佳乐酒庄项目设计方案调整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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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江阳区分局关于佳乐酒庄项目设计方案调整的公示

(略) 规划的监督管理,强化公众参与、公众监督,切实保障公共利益及相关权利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城乡规划管理的行政行为,体现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现将佳乐酒庄项目调整设计方案予以公示,其布局如附图所示。凡是与本建设项目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以及其他组织,应在公示之日起7日内,持本人身份证件以及证明利害关系存在的证据材料(如本人房屋所有权证等),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江阳区分局或邻玉街道申报,登记为利害关系人,依法行使陈述、申辩以及申请听证等权利。逾期不申报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如有疑问或意见、建议,请来电、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江阳区分局或邻玉街道反映。

一、公示时间(7个工作日)

**日至**日

二、公示地点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站(http://**)、邻玉街道、项目现场

三、联系电话

0830-*

四、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单位:四川佳乐 (略)

建设项目:佳乐酒庄项目

建设地点:邻玉街道漕溪村

五、调整内容

(一)调整1#2#陶坛库朝向,一层出入口由原三个出入口,调整为两个出入口;

(二)1#2#陶坛库一层、二层层高分别增加0.4米,建筑高度由原来的19.5m调整为20.3m);

(三)1#2#陶坛库电梯位置及各储存区域长宽变化,导致顶层建筑面积减少91.25㎡;

(四)场内整体标高局部提升,1#2#陶坛库标高调整为低于室外道路,下降1.5m。

调整后各项指标满足规划要求。

特此公示。

附件:

1.总平面图调整前后对比.jpg

2.经济技术指标调整对比.jpg

3.鸟瞰图调整前后对比.jpg

4.陶坛库12一层平面图调整前后对比.jpg

5.陶坛库12标准层和顶层平面图调整前后对比.jpg

6.陶坛库12剖面图调整前后对比.jpg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江阳区分局

**日

(略) 规划的监督管理,强化公众参与、公众监督,切实保障公共利益及相关权利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城乡规划管理的行政行为,体现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现将佳乐酒庄项目调整设计方案予以公示,其布局如附图所示。凡是与本建设项目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以及其他组织,应在公示之日起7日内,持本人身份证件以及证明利害关系存在的证据材料(如本人房屋所有权证等),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江阳区分局或邻玉街道申报,登记为利害关系人,依法行使陈述、申辩以及申请听证等权利。逾期不申报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如有疑问或意见、建议,请来电、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江阳区分局或邻玉街道反映。

一、公示时间(7个工作日)

**日至**日

二、公示地点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站(http://**)、邻玉街道、项目现场

三、联系电话

0830-*

四、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单位:四川佳乐 (略)

建设项目:佳乐酒庄项目

建设地点:邻玉街道漕溪村

五、调整内容

(一)调整1#2#陶坛库朝向,一层出入口由原三个出入口,调整为两个出入口;

(二)1#2#陶坛库一层、二层层高分别增加0.4米,建筑高度由原来的19.5m调整为20.3m);

(三)1#2#陶坛库电梯位置及各储存区域长宽变化,导致顶层建筑面积减少91.25㎡;

(四)场内整体标高局部提升,1#2#陶坛库标高调整为低于室外道路,下降1.5m。

调整后各项指标满足规划要求。

特此公示。

附件:

1.总平面图调整前后对比.jpg

2.经济技术指标调整对比.jpg

3.鸟瞰图调整前后对比.jpg

4.陶坛库12一层平面图调整前后对比.jpg

5.陶坛库12标准层和顶层平面图调整前后对比.jpg

6.陶坛库12剖面图调整前后对比.jpg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江阳区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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