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竹银联围葫芦坦堤段百年一遇防潮洪提升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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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竹银联围葫芦坦堤段百年一遇防潮洪提升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珠发改投审〔2024〕27号

(略) 公共工程建设中心:

  《关于报送竹银联围葫芦坦堤段百年一遇防潮洪提升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函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的必要性:葫芦坦段现状 (略) 竹银联围的重要组成部分,该段海堤长度为368米,于2015年按照50年一遇防潮(洪)标准加固完成,堤防级别为3级。根据《粤港澳大湾区水安全保障规划》《 (略) 海堤提升建设总体方案(2021-2035年)》和《 (略) 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等相关规划文件,竹银联围需按照100年一遇防潮洪标准实施达标建设。现状海堤存在防潮洪标准偏低、堤身单薄且沉降较大、堤顶高程欠高等问题,在近年曾多次出现过险情,对围内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造成较大的威胁。

  2023年3月20日,市水务局印发《 (略) 水务局关于下达竹银联围葫芦坦堤段百年一遇防潮洪提升工程等三个工程项目建设任务书的通知》,确定本堤段为险段范围。竹银联围葫芦坦堤段百年一遇防潮洪提升工程的实施能够提高堤段防潮洪能力,以及抵御外江洪潮侵害,消除安全隐患,更好地保障围内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故本项目的建设是必要且迫切的。

  二、项目代码:2303-*-04-01-*。

  三、项目建设地点: (略) 斗门区磨刀门水道右岸,螺洲河左岸。

  四、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包括海堤和穿堤建筑物,在原有堤防的基础上按照100年一遇防潮洪标准进行加高加固海堤长约368米;穿堤建筑物为重建葫芦坦泵站和中信北泵站出水渠箱涵,重建一处穿堤涵管。

  五、项目投资规模和资金来源:本项目总投资估算2122.*元,其中建筑工程费1215.*元、机电设备及安装工程28.*元、金属结构设备及安装工程费10.*元、施工临时工程301.*元、独立费用313.*元、基本预备费93.*元、建设征地移民补偿投资39.*元、水土保持工程投资56.*元、环境保护工程费62.*元。项 (略) 财政55%、区财政45%比例共同分担。

  六、项目建设工期:18个月。

  七、下一步工作建议: (略) 水务部门加强指导,压实项目单位主体责任,采取科学有力措施把控工程质量。二是完善安全生产预案,加强安全防护措施,确保工程项目建设安全。三是接文后,请按《珠海经济特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开展工作,完善各项前期审批手续,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项目勘察设计,优化工程设计方案,并编制工程概算报我局审核。

  本文有效期两年,自批准之日起计算,超出时限未开工项目需重新申请审批。

(略) 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6月3日


珠发改投审〔2024〕27号

(略) 公共工程建设中心:

  《关于报送竹银联围葫芦坦堤段百年一遇防潮洪提升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函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的必要性:葫芦坦段现状 (略) 竹银联围的重要组成部分,该段海堤长度为368米,于2015年按照50年一遇防潮(洪)标准加固完成,堤防级别为3级。根据《粤港澳大湾区水安全保障规划》《 (略) 海堤提升建设总体方案(2021-2035年)》和《 (略) 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等相关规划文件,竹银联围需按照100年一遇防潮洪标准实施达标建设。现状海堤存在防潮洪标准偏低、堤身单薄且沉降较大、堤顶高程欠高等问题,在近年曾多次出现过险情,对围内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造成较大的威胁。

  2023年3月20日,市水务局印发《 (略) 水务局关于下达竹银联围葫芦坦堤段百年一遇防潮洪提升工程等三个工程项目建设任务书的通知》,确定本堤段为险段范围。竹银联围葫芦坦堤段百年一遇防潮洪提升工程的实施能够提高堤段防潮洪能力,以及抵御外江洪潮侵害,消除安全隐患,更好地保障围内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故本项目的建设是必要且迫切的。

  二、项目代码:2303-*-04-01-*。

  三、项目建设地点: (略) 斗门区磨刀门水道右岸,螺洲河左岸。

  四、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包括海堤和穿堤建筑物,在原有堤防的基础上按照100年一遇防潮洪标准进行加高加固海堤长约368米;穿堤建筑物为重建葫芦坦泵站和中信北泵站出水渠箱涵,重建一处穿堤涵管。

  五、项目投资规模和资金来源:本项目总投资估算2122.*元,其中建筑工程费1215.*元、机电设备及安装工程28.*元、金属结构设备及安装工程费10.*元、施工临时工程301.*元、独立费用313.*元、基本预备费93.*元、建设征地移民补偿投资39.*元、水土保持工程投资56.*元、环境保护工程费62.*元。项 (略) 财政55%、区财政45%比例共同分担。

  六、项目建设工期:18个月。

  七、下一步工作建议: (略) 水务部门加强指导,压实项目单位主体责任,采取科学有力措施把控工程质量。二是完善安全生产预案,加强安全防护措施,确保工程项目建设安全。三是接文后,请按《珠海经济特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开展工作,完善各项前期审批手续,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项目勘察设计,优化工程设计方案,并编制工程概算报我局审核。

  本文有效期两年,自批准之日起计算,超出时限未开工项目需重新申请审批。

(略) 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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