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坪坝区双碑组团B34-1、C7-1部分、C7-4部分地块及周边道路土壤污染修复方案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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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坪坝区双碑组团B34-1、C7-1部分、C7-4部分地块及周边道路土壤污染修复方案公示

一、项目概况

沙坪坝区双碑组团B34-1、C7-1(部分)、C7-4(部分)地块 (略) (以下简称“修复地块”) (略) 沙坪坝区井口街道果园社区,占地面积为*.1平方米(约79.6亩)。目前,地块规划为居住用地(R2)、公园绿地(G1)、水域(E1) (略) 与交通设施用地(S)。

修复地块历史上主要为农用地及林地、井口农场果园等。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地块内涉及 (略) 、重庆 (略) 、烟道厂、 (略) 沙坪坝区钱潮金属材料加工厂等企业生产,同时存在驾校训练、集装箱和钢管堆放等活动。另外,地块历史上涉及多次回填扰动,其中2018年后存在不明来源填土回填至地块内。目前,地块内工业企业均已拆迁,地块闲置。

为明确地块土壤环境质量是否满足规划用地性质的要求,重庆 (略) 分别于2021年5月至2023年3月、2023年5月至8月委托中环国投(重庆) (略) 和重庆 (略) 开展了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和土壤污染风险评估。调查及评估结果表明,地块土壤受到了六价铬、苯并[a]蒽、苯并[a]芘、苯并[b]荧蒽、二苯并[a,h]蒽、茚并[1,2,3-cd]芘、萘、滴滴涕、p,p"-滴滴伊、α-六六六、二噁英类污染。初步估算出修复地块污染土壤总面积约1942.6-2997.7平方米,修复污染土壤总方量约5150.4-9029.1立方米,另外需修复的受污染石方堆体约120立方米。

2024年4月,重庆 (略) 通过公开招投标确认重庆 (略) (即我司)开展地块污染土壤治理修复工作。我司根据项目特点,从技术成熟度、处置效果、处置工期、处置成本、后期利用等方面考虑,确定本地块 (略) 线为:污染土壤(优先按照小方量修复)经清挖、筛分后,筛下土壤转运至处置单位(重庆 (略) 和重庆 (略) )进行水泥窑协同处置;需修复的受污染石方堆体和筛上大粒径石块冲洗合格后场内堆放,待项目场内验收后回填;大棚内废气收集后,经活性炭吸附处置达标后高空排放;废气处理产生的废活性炭作为危险废物(HW49,900-039-49)外运至重庆新 (略) 处置;施工废水经场内废水处理设施预处理达标后外运至九龙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运营单位:重庆 (略) )深度处理;污水池、洗车池和冲洗区底泥经人工清理后与污染土壤共同外运进行水泥窑协同处置。

修复地块不属于纳入住宅、学校、医院三类用途的化工、制药、焦化、涉重点重金属、固体废物填埋场等五类行业的地块,同时外运土壤采用水泥窑协同处置,因此无需开展危险特性鉴别。

二、 公众参与
为了此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更加完善,公示时间为发布日期起5个工作日。在公示期间征求公众意见,公示期间如未收到有公众的反对信息。
三、 详细技术资料查阅及时限
如有需要,公众可通过电话、信函、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建设单位索取查阅,时间为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
四、 公众对本项目的意见和看法
请通过电子邮件、信函、传真的方式转给我们,同时请附上您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进一步沟通和回复。公众提出意见的时间: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主要征求公众的如下方面的意见:
(1)对本报告采取的监测方案有何意见和建议。(2)对本地块环境保护方面的其他意见。(3)对本报告的结论认可度如何。
五、 联系方式
调查单位:重庆 (略)
联系人:张工 邮箱:*@qq.com

,沙坪坝区

一、项目概况

沙坪坝区双碑组团B34-1、C7-1(部分)、C7-4(部分)地块 (略) (以下简称“修复地块”) (略) 沙坪坝区井口街道果园社区,占地面积为*.1平方米(约79.6亩)。目前,地块规划为居住用地(R2)、公园绿地(G1)、水域(E1) (略) 与交通设施用地(S)。

修复地块历史上主要为农用地及林地、井口农场果园等。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地块内涉及 (略) 、重庆 (略) 、烟道厂、 (略) 沙坪坝区钱潮金属材料加工厂等企业生产,同时存在驾校训练、集装箱和钢管堆放等活动。另外,地块历史上涉及多次回填扰动,其中2018年后存在不明来源填土回填至地块内。目前,地块内工业企业均已拆迁,地块闲置。

为明确地块土壤环境质量是否满足规划用地性质的要求,重庆 (略) 分别于2021年5月至2023年3月、2023年5月至8月委托中环国投(重庆) (略) 和重庆 (略) 开展了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和土壤污染风险评估。调查及评估结果表明,地块土壤受到了六价铬、苯并[a]蒽、苯并[a]芘、苯并[b]荧蒽、二苯并[a,h]蒽、茚并[1,2,3-cd]芘、萘、滴滴涕、p,p"-滴滴伊、α-六六六、二噁英类污染。初步估算出修复地块污染土壤总面积约1942.6-2997.7平方米,修复污染土壤总方量约5150.4-9029.1立方米,另外需修复的受污染石方堆体约120立方米。

2024年4月,重庆 (略) 通过公开招投标确认重庆 (略) (即我司)开展地块污染土壤治理修复工作。我司根据项目特点,从技术成熟度、处置效果、处置工期、处置成本、后期利用等方面考虑,确定本地块 (略) 线为:污染土壤(优先按照小方量修复)经清挖、筛分后,筛下土壤转运至处置单位(重庆 (略) 和重庆 (略) )进行水泥窑协同处置;需修复的受污染石方堆体和筛上大粒径石块冲洗合格后场内堆放,待项目场内验收后回填;大棚内废气收集后,经活性炭吸附处置达标后高空排放;废气处理产生的废活性炭作为危险废物(HW49,900-039-49)外运至重庆新 (略) 处置;施工废水经场内废水处理设施预处理达标后外运至九龙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运营单位:重庆 (略) )深度处理;污水池、洗车池和冲洗区底泥经人工清理后与污染土壤共同外运进行水泥窑协同处置。

修复地块不属于纳入住宅、学校、医院三类用途的化工、制药、焦化、涉重点重金属、固体废物填埋场等五类行业的地块,同时外运土壤采用水泥窑协同处置,因此无需开展危险特性鉴别。

二、 公众参与
为了此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更加完善,公示时间为发布日期起5个工作日。在公示期间征求公众意见,公示期间如未收到有公众的反对信息。
三、 详细技术资料查阅及时限
如有需要,公众可通过电话、信函、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建设单位索取查阅,时间为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
四、 公众对本项目的意见和看法
请通过电子邮件、信函、传真的方式转给我们,同时请附上您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进一步沟通和回复。公众提出意见的时间: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主要征求公众的如下方面的意见:
(1)对本报告采取的监测方案有何意见和建议。(2)对本地块环境保护方面的其他意见。(3)对本报告的结论认可度如何。
五、 联系方式
调查单位:重庆 (略)
联系人:张工 邮箱:*@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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