静乐县丰润镇汾河大桥新建工程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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静乐县丰润镇汾河大桥新建工程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

静审管规管准发﹝2024﹞11号

静乐县交通运输局:

你单位于2024年6月12日以窗口现场受理的方式提出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核发的行政许可申请,经审查,你单位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条件、标准和法定的形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四条、第三十八条第一款规定,决定准予行政许可。


特此通知


静乐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2024年6月12日

静审管规管准发﹝2024﹞11号

静乐县交通运输局:

你单位于2024年6月12日以窗口现场受理的方式提出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核发的行政许可申请,经审查,你单位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条件、标准和法定的形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四条、第三十八条第一款规定,决定准予行政许可。


特此通知


静乐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2024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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