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市鸿德建材有限公司年产60万吨矿渣微粉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审...
衡阳市鸿德建材有限公司年产60万吨矿渣微粉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审...
经审议,2024年5月13日, (略) 生态环境局蒸湘分局拟于近日内批准《 (略) (略) 年产*吨矿渣微粉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电话:0734-*
联系地址: (略) (略) 勤俭巷4号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略) (略) 年产*吨矿渣微粉改扩建项目 |
建设地点 | (略) 蒸湘区联合街道杨柳村九组 |
建设单位 | (略) (略)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衡阳职安 (略) |
项目概况 | (略) (略) 拟投资*元将现有一条年产*吨矿渣微粉生产线升级改造为一条年产*吨矿渣微粉生产线,位于 (略) 蒸湘区联合街道杨柳村九组,不新增用地和建筑面积,项目建成后预计年产*吨矿渣微粉,主要改造升级立磨粉磨和原料输送系统,优化成品输送方式。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气:本项目运营期生产废气主要为原料装卸、堆场、破碎、投料和输送、物料输送、立磨粉磨、回料输送、成品输送、成品存储、成品散装等工序产生的粉尘和生物质热风炉燃烧废气。本项目立磨粉磨工序产生的粉尘和生物质热风炉燃烧产生的废气,经管道密闭收集后共同通过脉冲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再经1根24m高排气筒DA001排放,有组织排放的SO2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4中二级标准限值要求,有组织排放的颗粒物和NOx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二级标准限值要求。原料装卸粉尘通过采取提高装车效率以缩短每天的装车时间、减小卸料落差、洒水抑尘等措施控制;原料堆场粉尘通过采取厂房阻隔、定期洒水抑尘等措施控制;原料破碎粉尘通过采取厂房阻隔、及时投料减少需要破碎的原料量、洒水抑尘等措施控制;原料投料和输送粉尘通过采取地洞和廊道密闭等措施控制;回料输送、成品输送、储存、散装粉尘经脉冲式布袋除尘器处理。这些生产工序产生的粉尘通过采取相应措施控制后,影响范围限于生产区,以无组织形式排放,厂界无组织排放的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要求。 (2)废水:本项目运营过程中污废水主要包括初期雨水、设备冷却用水、洒水抑尘用水和生活污水。初期雨水经初期雨水池收集沉淀处理后回用 (略) 洒水抑尘,不外排;冷却循环水定期补给,循环使用,不外排;洒水抑尘用水全部损耗;生活污水依托现有化粪池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4中的三级标准,预处理后的污水通过幸福河排入铜桥港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处理达标后排入湘江。 (3)噪声:本项目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噪声主要来源于立式辊磨机、热风炉、破碎机、风机等设备,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置设备位置、加强设备维护管理、基础减振等有效防治措施,项目改扩建完成后全厂噪声能够做到厂界达标,对周边环境影响不大。 (4)固废: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包括废金属、热风炉炉渣、检修废传输皮带、废润滑油及油桶和生活垃圾等。除铁器除去的废金属经收集后暂存于厂内现有的一般固废暂存区,定期外售综合利用;生物质热风炉炉渣收集后和原料一起再进入立磨粉磨系统用于生产;检修废传输皮带检修完成后交由资源回收单位综合利用;设备维修保养过程中产生的废润滑油及油桶暂存于现有的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
经审议,2024年5月13日, (略) 生态环境局蒸湘分局拟于近日内批准《 (略) (略) 年产*吨矿渣微粉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电话:0734-*
联系地址: (略) (略) 勤俭巷4号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略) (略) 年产*吨矿渣微粉改扩建项目 |
建设地点 | (略) 蒸湘区联合街道杨柳村九组 |
建设单位 | (略) (略)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衡阳职安 (略) |
项目概况 | (略) (略) 拟投资*元将现有一条年产*吨矿渣微粉生产线升级改造为一条年产*吨矿渣微粉生产线,位于 (略) 蒸湘区联合街道杨柳村九组,不新增用地和建筑面积,项目建成后预计年产*吨矿渣微粉,主要改造升级立磨粉磨和原料输送系统,优化成品输送方式。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气:本项目运营期生产废气主要为原料装卸、堆场、破碎、投料和输送、物料输送、立磨粉磨、回料输送、成品输送、成品存储、成品散装等工序产生的粉尘和生物质热风炉燃烧废气。本项目立磨粉磨工序产生的粉尘和生物质热风炉燃烧产生的废气,经管道密闭收集后共同通过脉冲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再经1根24m高排气筒DA001排放,有组织排放的SO2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4中二级标准限值要求,有组织排放的颗粒物和NOx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二级标准限值要求。原料装卸粉尘通过采取提高装车效率以缩短每天的装车时间、减小卸料落差、洒水抑尘等措施控制;原料堆场粉尘通过采取厂房阻隔、定期洒水抑尘等措施控制;原料破碎粉尘通过采取厂房阻隔、及时投料减少需要破碎的原料量、洒水抑尘等措施控制;原料投料和输送粉尘通过采取地洞和廊道密闭等措施控制;回料输送、成品输送、储存、散装粉尘经脉冲式布袋除尘器处理。这些生产工序产生的粉尘通过采取相应措施控制后,影响范围限于生产区,以无组织形式排放,厂界无组织排放的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要求。 (2)废水:本项目运营过程中污废水主要包括初期雨水、设备冷却用水、洒水抑尘用水和生活污水。初期雨水经初期雨水池收集沉淀处理后回用 (略) 洒水抑尘,不外排;冷却循环水定期补给,循环使用,不外排;洒水抑尘用水全部损耗;生活污水依托现有化粪池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4中的三级标准,预处理后的污水通过幸福河排入铜桥港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处理达标后排入湘江。 (3)噪声:本项目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噪声主要来源于立式辊磨机、热风炉、破碎机、风机等设备,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置设备位置、加强设备维护管理、基础减振等有效防治措施,项目改扩建完成后全厂噪声能够做到厂界达标,对周边环境影响不大。 (4)固废: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包括废金属、热风炉炉渣、检修废传输皮带、废润滑油及油桶和生活垃圾等。除铁器除去的废金属经收集后暂存于厂内现有的一般固废暂存区,定期外售综合利用;生物质热风炉炉渣收集后和原料一起再进入立磨粉磨系统用于生产;检修废传输皮带检修完成后交由资源回收单位综合利用;设备维修保养过程中产生的废润滑油及油桶暂存于现有的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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