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对台州志信机械有限公司年产30万只汽车配件生产线技改项目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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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拟对台州志信机械有限公司年产30万只汽车配件生产线技改项目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关于拟对 (略) 年产*只汽车配件生产线技改项目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玉环建示[2024]076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要求,我局拟对 (略) 年产*只汽车配件生产线技改项目作出审批意见,现予以公告。如有不同意见,请在公告日期内,向本局反映。

项目名称

(略) 年产*只汽车配件生产线技改项目

建设单位

(略)

项目负责人

李小波

环评机构

浙江清雨 (略)

建设性质



投 资

*元

建设地点

(略) 玉城街道城北创融产业城20幢3楼

用 地

744.68m2

(建筑面积)

项目概况

(略) (略) 玉城街道城北创融产业城20幢3楼,建筑面积为744.68m2,经营范围为汽车配件、摩托车配件、机床配件、水暖管件 、叉车配件、拖拉机配件 、橡胶制品、建筑及家具用金属配件制造、加工(不含特种设备和重要工业产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企业拟投资*元组织实施年产*只汽车配件生产线技改项目,生产设备包括数控机床、滚丝机、液压机等。

公众参与情况

无公众参与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周边情况、敏感点、废水排向

根据现场勘查,企业北部和西部均为其他工业企业,东部为防护绿地,南部为停车场,厂界外500m范围内不存在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文化区等保护目标,敏感点为东南侧42m处的外马道村居民点、东北侧204m的江岩村居民点、南侧190m的斗门头居民点、西南侧190m的蟹钳村居民点。

外排废水仅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纳管, (略) (略) 处理达标后排放。

主要污染物

产生情况

1、废气:颗粒物、非*烷总烃。

2、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

3、固废:主要为干式金属切屑(含金属粉尘)、刨花状含油金属屑、废切削液、粉末状含油金属屑(含磨床灰)、废液压油、废切削液桶、废液压油桶、废弃的含油抹布、劳保用品、生活垃圾。

4、噪声:主要为机械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

主要污染

防治措施

1、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纳管, (略) (略) 处理达标后排放。

2、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干式金属切屑(含金属粉尘)和刨花状含油金属屑暂存于一般固废仓库内,外售给相关单位综合利用;废切削液、粉末状含油金属屑(含磨床灰)、废液压油、废切削液桶、废液压油桶、废弃的含油抹布、劳保用品暂存于危废仓库内,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3、合理布置生产设备,高噪声设备下方加装减振垫等。

一、公告时间:( 2024年6月14日 ~ 2024年6月21日)

二、反映方式:本公告期间,你如对项目污染问题有疑问,或认为该项目建设对你的工作、生产、生活环境可能造成显著影响,请你在本公告期内以电话、传真、信件方式向我局反映。

三、联系方式:电子信箱:E-mail:*@*63.com

电话:* 传真:*

通信地址: (略) 为民服 (略) 生态环境局玉环分局行政审批科 邮编:*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略) 生态环境局

2024年6月14日


关于拟对 (略) 年产*只汽车配件生产线技改项目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玉环建示[2024]076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要求,我局拟对 (略) 年产*只汽车配件生产线技改项目作出审批意见,现予以公告。如有不同意见,请在公告日期内,向本局反映。

项目名称

(略) 年产*只汽车配件生产线技改项目

建设单位

(略)

项目负责人

李小波

环评机构

浙江清雨 (略)

建设性质



投 资

*元

建设地点

(略) 玉城街道城北创融产业城20幢3楼

用 地

744.68m2

(建筑面积)

项目概况

(略) (略) 玉城街道城北创融产业城20幢3楼,建筑面积为744.68m2,经营范围为汽车配件、摩托车配件、机床配件、水暖管件 、叉车配件、拖拉机配件 、橡胶制品、建筑及家具用金属配件制造、加工(不含特种设备和重要工业产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企业拟投资*元组织实施年产*只汽车配件生产线技改项目,生产设备包括数控机床、滚丝机、液压机等。

公众参与情况

无公众参与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周边情况、敏感点、废水排向

根据现场勘查,企业北部和西部均为其他工业企业,东部为防护绿地,南部为停车场,厂界外500m范围内不存在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文化区等保护目标,敏感点为东南侧42m处的外马道村居民点、东北侧204m的江岩村居民点、南侧190m的斗门头居民点、西南侧190m的蟹钳村居民点。

外排废水仅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纳管, (略) (略) 处理达标后排放。

主要污染物

产生情况

1、废气:颗粒物、非*烷总烃。

2、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

3、固废:主要为干式金属切屑(含金属粉尘)、刨花状含油金属屑、废切削液、粉末状含油金属屑(含磨床灰)、废液压油、废切削液桶、废液压油桶、废弃的含油抹布、劳保用品、生活垃圾。

4、噪声:主要为机械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

主要污染

防治措施

1、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纳管, (略) (略) 处理达标后排放。

2、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干式金属切屑(含金属粉尘)和刨花状含油金属屑暂存于一般固废仓库内,外售给相关单位综合利用;废切削液、粉末状含油金属屑(含磨床灰)、废液压油、废切削液桶、废液压油桶、废弃的含油抹布、劳保用品暂存于危废仓库内,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3、合理布置生产设备,高噪声设备下方加装减振垫等。

一、公告时间:( 2024年6月14日 ~ 2024年6月21日)

二、反映方式:本公告期间,你如对项目污染问题有疑问,或认为该项目建设对你的工作、生产、生活环境可能造成显著影响,请你在本公告期内以电话、传真、信件方式向我局反映。

三、联系方式:电子信箱:E-mail:*@*63.com

电话:* 传真:*

通信地址: (略) 为民服 (略) 生态环境局玉环分局行政审批科 邮编:*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略) 生态环境局

2024年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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