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对云和县全域幸福河湖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拟对云和县全域幸福河湖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建设地点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云和县全域幸福河湖建设项目 | 云和县水利局 | (略) 云和县石塘镇、紧水滩镇、浮云街道、凤凰山街道、白龙山街道、元和街道、赤石乡和崇头镇 | 工程建设内容包括:堤防护岸工程、生态修复工程、堰坝工程、休闲配套设施工程、防 (略) 工程、水系连通工程、亲水节点工程及监测预警设施和相应的信息化等工程。 工程共计改造堤防0.165km,新建护岸6.350km,改造护岸0.210km;新建堰坝3座,改造堰坝5座;新建 (略) 1.078km,新建桥梁0.030km,改造 (略) 5.064km,改造浮桥0.297km;新建水系连通管道0.855km,新建渠道0.624km,改造渠道0.419km;新建山洪声光电监测预警系统70项。 | / | 业主承诺按照环评要求落实好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 1.水污染物防治 项目建设施工过程中废水应积极采取截流、沉淀等有效措施,防止施工工地地表冲刷而造成污染现象的产生。 2.大气污染物防治 加强施工与车辆运输管理,采取抑尘措施,降低施工活动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3.噪声污染防治 采取隔声、降噪、减震措施,确保施工场界噪声排放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的要求。 4.固体废弃物防治 按住建部门的要求,做好建筑垃圾的消纳工作。 5. 生态保护要求 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应落实环评和水保方案中提出的各项水土保持等生态环保措施,使项目建设中对生态环境的负面影响最小化。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4年6月14日
联系人: (略) 生态环境局云和分局行政许可科
联系电话:* 传真:*
通讯地址:云 (略) 40号。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建设地点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云和县全域幸福河湖建设项目 | 云和县水利局 | (略) 云和县石塘镇、紧水滩镇、浮云街道、凤凰山街道、白龙山街道、元和街道、赤石乡和崇头镇 | 工程建设内容包括:堤防护岸工程、生态修复工程、堰坝工程、休闲配套设施工程、防 (略) 工程、水系连通工程、亲水节点工程及监测预警设施和相应的信息化等工程。 工程共计改造堤防0.165km,新建护岸6.350km,改造护岸0.210km;新建堰坝3座,改造堰坝5座;新建 (略) 1.078km,新建桥梁0.030km,改造 (略) 5.064km,改造浮桥0.297km;新建水系连通管道0.855km,新建渠道0.624km,改造渠道0.419km;新建山洪声光电监测预警系统70项。 | / | 业主承诺按照环评要求落实好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 1.水污染物防治 项目建设施工过程中废水应积极采取截流、沉淀等有效措施,防止施工工地地表冲刷而造成污染现象的产生。 2.大气污染物防治 加强施工与车辆运输管理,采取抑尘措施,降低施工活动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3.噪声污染防治 采取隔声、降噪、减震措施,确保施工场界噪声排放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的要求。 4.固体废弃物防治 按住建部门的要求,做好建筑垃圾的消纳工作。 5. 生态保护要求 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应落实环评和水保方案中提出的各项水土保持等生态环保措施,使项目建设中对生态环境的负面影响最小化。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4年6月14日
联系人: (略) 生态环境局云和分局行政许可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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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云 (略) 4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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