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遴选临河区2024年中央农业防灾减灾项目统防统治服务组织的公告
关于公开遴选临河区2024年中央农业防灾减灾项目统防统治服务组织的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遵循整合优质资源、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现公开遴选临河区2024年中央农业防灾减灾项目统防统治服务遴选作业组织,欢迎符合条件的服务组织报名参加。遴选公告如下:
一、遴选对象
遴选对象为入选2023年以 (略) 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防治服务组织目录的服务主体。
二、遴选资格要求
服务主体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在工商、民政等相关管理部门依法登记注册,取得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其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农作物病虫害防治技术服务等相关内容管理规范的专业化防治组织;
(二)具备相关培训资质机构的学习经历且培训合格,熟悉农药相关法律法规;掌握农药和病虫害防治专业知识;能够安全、合理施用农药并持证上岗的技术人员;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提供法人征信);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包括无人航空喷雾机。(可以提供发票、收款收据或签约合同);
(五)具有健全的人员管理、田间管理、用药等管理制度,仓储设施和农药包装物废弃回收等管理制度,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安全用药技术操作规程;
(六)有作业业绩(有2022年、2023年两年服务合同、田间作业单、用药记录、作业飞行轨迹图);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遴选程序
(一)申报
本次报名采用现场报名方式,符合报名条件的服务组织按要求提供以下申报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复印件须提供原件核对无误后提交):
1、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副本;
2、统防统治服务资格证书及无人机飞行操作合格证;
3、遴选资格要求的征信证明;
4、提供无人航空喷雾机的发票、收款收据或签约合同;
5、获得荣誉证书等其他能增加竞争力的材料(有则提供);
6、相关管理制度等材料;
7、提供2022年、2023年服务业绩的佐证资料。
(二)遴选
由临河区农业技术推广中心组织技术人员对申报主体进行评审,择优确定2家统防统治组织承接临河区2024年中央农业防灾减灾项目统防统治服务作业。
(三)公示
遴选结果将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三天。
四、报名时间:
2024年6月14日至2024年6月17日
五、报名地址
临河区机关事务局西迁工程综合办公楼B座6楼613室(临河区农业技术推广中心植保股)。
六、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孙秀云
联系电话:0478-*,*
临河区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2024年6月14日
根据工作需要,遵循整合优质资源、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现公开遴选临河区2024年中央农业防灾减灾项目统防统治服务遴选作业组织,欢迎符合条件的服务组织报名参加。遴选公告如下:
一、遴选对象
遴选对象为入选2023年以 (略) 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防治服务组织目录的服务主体。
二、遴选资格要求
服务主体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在工商、民政等相关管理部门依法登记注册,取得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其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农作物病虫害防治技术服务等相关内容管理规范的专业化防治组织;
(二)具备相关培训资质机构的学习经历且培训合格,熟悉农药相关法律法规;掌握农药和病虫害防治专业知识;能够安全、合理施用农药并持证上岗的技术人员;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提供法人征信);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包括无人航空喷雾机。(可以提供发票、收款收据或签约合同);
(五)具有健全的人员管理、田间管理、用药等管理制度,仓储设施和农药包装物废弃回收等管理制度,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安全用药技术操作规程;
(六)有作业业绩(有2022年、2023年两年服务合同、田间作业单、用药记录、作业飞行轨迹图);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遴选程序
(一)申报
本次报名采用现场报名方式,符合报名条件的服务组织按要求提供以下申报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复印件须提供原件核对无误后提交):
1、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副本;
2、统防统治服务资格证书及无人机飞行操作合格证;
3、遴选资格要求的征信证明;
4、提供无人航空喷雾机的发票、收款收据或签约合同;
5、获得荣誉证书等其他能增加竞争力的材料(有则提供);
6、相关管理制度等材料;
7、提供2022年、2023年服务业绩的佐证资料。
(二)遴选
由临河区农业技术推广中心组织技术人员对申报主体进行评审,择优确定2家统防统治组织承接临河区2024年中央农业防灾减灾项目统防统治服务作业。
(三)公示
遴选结果将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三天。
四、报名时间:
2024年6月14日至2024年6月17日
五、报名地址
临河区机关事务局西迁工程综合办公楼B座6楼613室(临河区农业技术推广中心植保股)。
六、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孙秀云
联系电话:0478-*,*
临河区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2024年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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