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高州市城东片区地块规划条件的公示
关于高州市城东片区地块规划条件的公示
公示说明:
(略) 土地开发储备中心申请办理位于城东片区*地块的规划条件。总用地面积:*.80平方米(实际面积及坐标以发证为准)。根据《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现将该方案向申请人和利害关系人进行公示,公开征询意见。
建设单位(个人)名称: (略) 土地开发储备中心
项目位置: (略) 城东 (略) 与永青大道交界处
申请内容:规划条件
主要技术经济指标:
(1)用地性质:R2(二类居住用地兼容商业)。
(2)容积率>1,且≤3.1(其中:住宅占总计容建筑面积≤60%,商业占总计容建筑面积≤40%)。
(3)建筑密度:低层≤35%,高层≤22%。
(4)绿地率≥35%。
(5)建筑限高≤80米。
1.建筑高 (略) 设计、城市景观的要求。
2. (略) 开敞空间 (略) 的建 (略) 空间高低错落、层次分明、富有韵律感的天际轮廓线。
公示期限:
2024年5月29日至6月7日(共10天)
附注:
1.该图主要体现建筑的空间布局和关系,仅为示意图,图上所展示的建筑外轮廓线及未尽之细部应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定为准。
2.公示地点:用地现场、 (略) 潘州街道办事处、自然资源局 (略) 站。
3.凡是与该项目审批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以及其他组织,如对该项目存在异议,应在公示期内持本人身份证件以及证明利害关系存在的证据材料,向我局提出书面意见。意见需注明联系人真实姓名、联系电话和联系地址。
4.有效反馈意见日期:公示期限内。逾期视为无效意见,不予采纳。
5、网站http://**)。
6、 联系电话:0668-*。
(略) 自然资源局
2024年5月29日
附:城东*.pdf
公示说明:
(略) 土地开发储备中心申请办理位于城东片区*地块的规划条件。总用地面积:*.80平方米(实际面积及坐标以发证为准)。根据《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现将该方案向申请人和利害关系人进行公示,公开征询意见。
建设单位(个人)名称: (略) 土地开发储备中心
项目位置: (略) 城东 (略) 与永青大道交界处
申请内容:规划条件
主要技术经济指标:
(1)用地性质:R2(二类居住用地兼容商业)。
(2)容积率>1,且≤3.1(其中:住宅占总计容建筑面积≤60%,商业占总计容建筑面积≤40%)。
(3)建筑密度:低层≤35%,高层≤22%。
(4)绿地率≥35%。
(5)建筑限高≤80米。
1.建筑高 (略) 设计、城市景观的要求。
2. (略) 开敞空间 (略) 的建 (略) 空间高低错落、层次分明、富有韵律感的天际轮廓线。
公示期限:
2024年5月29日至6月7日(共10天)
附注:
1.该图主要体现建筑的空间布局和关系,仅为示意图,图上所展示的建筑外轮廓线及未尽之细部应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定为准。
2.公示地点:用地现场、 (略) 潘州街道办事处、自然资源局 (略) 站。
3.凡是与该项目审批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以及其他组织,如对该项目存在异议,应在公示期内持本人身份证件以及证明利害关系存在的证据材料,向我局提出书面意见。意见需注明联系人真实姓名、联系电话和联系地址。
4.有效反馈意见日期:公示期限内。逾期视为无效意见,不予采纳。
5、网站http://**)。
6、 联系电话:0668-*。
(略) 自然资源局
2024年5月29日
附:城东*.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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