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6月14日拟对建设项目非核与辐射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2024年6月14日拟对建设项目非核与辐射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下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6月17日-2024年6月21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人: (略) 生态环境局德清分局行政许可科
联系电话:0572-* 传真:0572-*
通讯地址:德清县武康镇千秋东街1号德清县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个人)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年产*平方米集成板、*平方米地板、*平方米树脂大板桌及3000套高档免漆家具搬迁、扩建项目 | 德清县乾元镇诺贝尔大道7号 | (略) | 企业拟投资*元,租用德清 (略) 位于德清县乾元镇诺贝尔大道7号的已建生产厂房(*.29m2)进行生产。本项目实施后企业将把原企业的生产设备搬迁至新厂房内,并购置部分先进设备,形成年产*平方米集成板、*平方米地板、*平方米树脂大板桌及3000套高档免漆家具的生产能力。 | 本项目不涉及。 | 业主承诺落实好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 废气:木材加工粉尘、抛光粉尘:经“旋风+布袋除尘”装置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DA001)排放;涂装废气:经“水喷淋+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DA002)排放;打磨粉尘:经“旋风+布袋除尘”装置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DA003)排放;树脂废气:经“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DA004)排放。烘干废气、涂胶压合废气少量无组织排放。 废水:生产废水通过厂内废水处理设施“调节+混凝沉淀”工艺处理后回用于生产,生活污水经化粪池纳管,最终由 (略) 集中处理后达标排放。 噪声:选用先进的低噪设备、合理布局、加强设备的维护、建筑物墙体隔声等降噪措施。 固废: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其余一般工业固废暂存于一般工业固废暂存间,收集后出售给废旧物资回收部门处理;危险固废暂存于危废暂存仓库,集中收集后委托资质单位处置。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下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6月17日-2024年6月21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人: (略) 生态环境局德清分局行政许可科
联系电话:0572-* 传真:0572-*
通讯地址:德清县武康镇千秋东街1号德清县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个人)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年产*平方米集成板、*平方米地板、*平方米树脂大板桌及3000套高档免漆家具搬迁、扩建项目 | 德清县乾元镇诺贝尔大道7号 | (略) | 企业拟投资*元,租用德清 (略) 位于德清县乾元镇诺贝尔大道7号的已建生产厂房(*.29m2)进行生产。本项目实施后企业将把原企业的生产设备搬迁至新厂房内,并购置部分先进设备,形成年产*平方米集成板、*平方米地板、*平方米树脂大板桌及3000套高档免漆家具的生产能力。 | 本项目不涉及。 | 业主承诺落实好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 废气:木材加工粉尘、抛光粉尘:经“旋风+布袋除尘”装置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DA001)排放;涂装废气:经“水喷淋+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DA002)排放;打磨粉尘:经“旋风+布袋除尘”装置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DA003)排放;树脂废气:经“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DA004)排放。烘干废气、涂胶压合废气少量无组织排放。 废水:生产废水通过厂内废水处理设施“调节+混凝沉淀”工艺处理后回用于生产,生活污水经化粪池纳管,最终由 (略) 集中处理后达标排放。 噪声:选用先进的低噪设备、合理布局、加强设备的维护、建筑物墙体隔声等降噪措施。 固废: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其余一般工业固废暂存于一般工业固废暂存间,收集后出售给废旧物资回收部门处理;危险固废暂存于危废暂存仓库,集中收集后委托资质单位处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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