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治市生态环境局武乡分局关于武乡县华奇石油化工有限公司第二加油站等3个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示
长治市生态环境局武乡分局关于武乡县华奇石油化工有限公司第二加油站等3个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经审查,我局对武乡县 (略) 第二加油站等3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6月14日起5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示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示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公?示?期:2024年6月14日—2024年6月20日。
联系电话:0355-*( (略) 生态环境局武乡分局办公室)
联?系?人:安晓艳
通讯地址:武乡县太行街219号
序号 | 文件名称(全文链接) | 文号 | 发文时间 |
1 | 关于武乡县 (略) 第二加油站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docx | 武环审〔2024〕5号 | 2024年6月14日 |
2 | 关于山西潞安 (略) 瓦斯氧化热解供热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docx | 武环审〔2024〕6号 | 2024年6月14日 |
3 | 关于武乡县锦 (略) 年处理*吨废钢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docx | 武环审〔2024〕7号 | 2024年6月14日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经审查,我局对武乡县 (略) 第二加油站等3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6月14日起5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示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示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公?示?期:2024年6月14日—2024年6月20日。
联系电话:0355-*( (略) 生态环境局武乡分局办公室)
联?系?人:安晓艳
通讯地址:武乡县太行街219号
序号 | 文件名称(全文链接) | 文号 | 发文时间 |
1 | 关于武乡县 (略) 第二加油站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docx | 武环审〔2024〕5号 | 2024年6月14日 |
2 | 关于山西潞安 (略) 瓦斯氧化热解供热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docx | 武环审〔2024〕6号 | 2024年6月14日 |
3 | 关于武乡县锦 (略) 年处理*吨废钢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docx | 武环审〔2024〕7号 | 2024年6月1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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