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生态环境局桐庐分局关于2024年6月14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拟批准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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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生态环境局桐庐分局关于2024年6月14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拟批准项目

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 2024年6月 (略) 生态环境局桐庐分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日-**日(5个工作日)。

(略) 在桐庐县城南街道高家路与金中路交叉口东侧设立,年产1000吨新能源领域高端磁材及800万套高性能电机。

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严格落实环评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一)废气:点胶、滴胶、固化废气经活性炭吸附处理达标后高空排放,制粒、烘干、注塑、电泳、喷胶、喷漆、喷塑等废气经收集后经活性炭吸附-催化燃烧处理达标后高空排放,废气执行《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6-2018)表1表6、《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表5表9、《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标准等。

(二)废水:生产废水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纳管排放,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其中总镍、总铜分别执行表1、表4标准),须设置总镍车间排污口及标准化总排污口。

(三)噪声: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减震降噪措施,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4类标准。

(四)固废:各类固废必须妥善收集、综合处置,不得随意倾倒。废活性炭、沉渣、废液压油、废原料桶等危险固废,必须按规范要求设置暂存场所并按实际产生量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桐庐县城迎春南路258号行政服务中心2楼综合受理窗口


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 2024年6月 (略) 生态环境局桐庐分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日-**日(5个工作日)。

(略) 在桐庐县城南街道高家路与金中路交叉口东侧设立,年产1000吨新能源领域高端磁材及800万套高性能电机。

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严格落实环评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一)废气:点胶、滴胶、固化废气经活性炭吸附处理达标后高空排放,制粒、烘干、注塑、电泳、喷胶、喷漆、喷塑等废气经收集后经活性炭吸附-催化燃烧处理达标后高空排放,废气执行《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6-2018)表1表6、《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表5表9、《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标准等。

(二)废水:生产废水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纳管排放,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其中总镍、总铜分别执行表1、表4标准),须设置总镍车间排污口及标准化总排污口。

(三)噪声: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减震降噪措施,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4类标准。

(四)固废:各类固废必须妥善收集、综合处置,不得随意倾倒。废活性炭、沉渣、废液压油、废原料桶等危险固废,必须按规范要求设置暂存场所并按实际产生量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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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地址:桐庐县城迎春南路258号行政服务中心2楼综合受理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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