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芦岛市生态环境局绥中分局关于2024年6月14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葫芦岛市生态环境局绥中分局关于2024年6月14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6月14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6月14日-2024年6月20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三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429-*
传 真:0429-*
通讯地址:辽 (略) 绥中县滨河大道8号绥中县政务服务大厅环保局窗口
邮 编:*
一、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1 | 绥中县沙河镇赵顺得果箱塑业制品厂新建项目 | 辽 (略) 绥中县沙河镇板桥村上板桥屯038号 | 绥中县沙河镇赵顺得果箱塑业制品厂 | 辽宁绿 (略) | 项目总投资*元,环保投资*元。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生产车间(建筑面积为500m2)及配套工程生产塑料制品。共设9条生产线,其中3条生产塑料筐,2条生产塑料桶,1条生产滴灌带,1条生产喷灌带,2条生产农用地膜。年产塑料筐及塑料桶等塑料容器约*个,滴灌带5000卷,喷灌带5000卷,农用地膜5000卷。 | (一)严格落实施工期各项环保措施。加强项目施工期间的环境保护管理工作,防止施工废水、扬尘、噪声、固体废物对周围环境产生不利影响。 (二)严格落实废气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运营期废气为物料卸料、堆存粉尘、水泥筒仓呼吸粉尘、配料仓投料、搅拌粉尘和车辆运输粉尘。密闭原料库房采用喷淋装置减少卸料、堆存粉尘。水泥筒仓呼吸粉尘由筒仓顶部呼吸口排出,经仓顶脉冲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排放。在配料仓投料口上方设置集气罩收集配料仓投料、搅拌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 (略) 路面硬化处理,并对进出车辆进行车轮清洗,洒水抑尘, (略) 粉尘。 (三)严格落实废水污染防治措施。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清掏用作农田施肥。车轮清洗废水引入车轮冲洗沉淀池经隔油、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外排。 (四)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噪声源主要为搅拌机、成型机等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将产噪设备置于封闭厂房内,通过建筑隔声、选用低噪声设备、安装减振基础、风机设置软连接和加装隔声罩等措施处理。 (五)严格落实固废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沉淀池污泥、布袋收尘灰、沉降粉尘、废布袋、不合格品、废机油、废油桶等。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车轮冲洗废水沉淀池污泥、布袋收尘灰、沉降粉尘属于一般固体废物,收集后回用生产。废布袋属于一般固体废物,更换后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由厂家回收。不合格品属于一般固体废物,人工破碎后回用生产不外排。废机油、废油桶属于危险废物,暂存危废暂存点,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 (六)严格落实地下水、土壤环境保护措施。采取分区防渗措施。原料库、生产车间、化粪池、一般固废暂存间、车轮冲洗废水沉淀池采取一般防渗措施。危废暂存点采取重点防渗措施,并按照重点防渗相关要求进行建设。 (七)严格落实各项风险防范措施。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建成运营后,要提高操作人员素质和管理水平,防止或减少事故发生。重视环境管理工作,加强监督,及时发现设施存在的隐患。 (八)严格落实环保设施安全生产工作。在项目生产过程中,定期开展环保设备设施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和隐患风险排查治理。(一)严格落实施工期各项环保措施。加强项目施工期间的环境保护管理工作,防止施工废水、扬尘、噪声、固体废物对周围环境产生不利影响。 (二)严格落实废气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在熔融注塑成型环节产生的废气主要污染物为非*烷总烃、臭气浓度。经设备上方密闭集气罩集气后采用“UV光氧+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引风至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危废库挥发的有机废气经集气后采用“UV 光氧+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引风至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破碎工序产生的废气主要为颗粒物,通过集气罩收集+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引风至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 (三)严格落实废水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生产使用循环冷却水,定期排水,用于厂区绿化及洒水抑尘。生活污水排入防渗化粪池,定期清掏,不外排。初期雨水经收集后进入初期雨水收集池,经沉淀后回用于循环水池补水。 (四)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低噪声运输车辆,对声源采用吸声、消声、隔声、减振等措施,产噪设备设置在封闭厂房内,加强设备维护,厂区合理布局,种植降噪植物。 (五)严格落实固废污染防治措施。收尘灰和非包装袋属于一般固体废物,收集后定期外售处理。废边角料和不合格产品收集后回用生产。废UV灯管、废活性炭、废空压机油、废空压机油桶属于危险废物,收集后暂存于危险废物贮存库,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 (六)严格落实地下水、土壤环境保护措施。采取分区防渗措施。原料区、生产车间,防渗化粪池、循环水池、储水池、消防水池采取一般防渗措施。事故池、初期雨水收集池、危险废物贮存库采取重点防渗措施,并按照重点防渗相关要求进行建设。 (七)严格落实各项风险防范措施。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建成运营后,要提高操作人员素质和管理水平,防止或减少事故发生。重视环境管理工作,加强监督,及时发现设施存在的隐患。 (八)严格落实环保设施安全生产工作。在项目生产过程中,定期开展环保设备设施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和隐患风险排查治理。 | 建设单位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开展了公众参与工作。 | 无 |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6月14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6月14日-2024年6月20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三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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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辽 (略) 绥中县滨河大道8号绥中县政务服务大厅环保局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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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1 | 绥中县沙河镇赵顺得果箱塑业制品厂新建项目 | 辽 (略) 绥中县沙河镇板桥村上板桥屯038号 | 绥中县沙河镇赵顺得果箱塑业制品厂 | 辽宁绿 (略) | 项目总投资*元,环保投资*元。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生产车间(建筑面积为500m2)及配套工程生产塑料制品。共设9条生产线,其中3条生产塑料筐,2条生产塑料桶,1条生产滴灌带,1条生产喷灌带,2条生产农用地膜。年产塑料筐及塑料桶等塑料容器约*个,滴灌带5000卷,喷灌带5000卷,农用地膜5000卷。 | (一)严格落实施工期各项环保措施。加强项目施工期间的环境保护管理工作,防止施工废水、扬尘、噪声、固体废物对周围环境产生不利影响。 (二)严格落实废气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运营期废气为物料卸料、堆存粉尘、水泥筒仓呼吸粉尘、配料仓投料、搅拌粉尘和车辆运输粉尘。密闭原料库房采用喷淋装置减少卸料、堆存粉尘。水泥筒仓呼吸粉尘由筒仓顶部呼吸口排出,经仓顶脉冲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排放。在配料仓投料口上方设置集气罩收集配料仓投料、搅拌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 (略) 路面硬化处理,并对进出车辆进行车轮清洗,洒水抑尘, (略) 粉尘。 (三)严格落实废水污染防治措施。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清掏用作农田施肥。车轮清洗废水引入车轮冲洗沉淀池经隔油、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外排。 (四)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噪声源主要为搅拌机、成型机等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将产噪设备置于封闭厂房内,通过建筑隔声、选用低噪声设备、安装减振基础、风机设置软连接和加装隔声罩等措施处理。 (五)严格落实固废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沉淀池污泥、布袋收尘灰、沉降粉尘、废布袋、不合格品、废机油、废油桶等。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车轮冲洗废水沉淀池污泥、布袋收尘灰、沉降粉尘属于一般固体废物,收集后回用生产。废布袋属于一般固体废物,更换后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由厂家回收。不合格品属于一般固体废物,人工破碎后回用生产不外排。废机油、废油桶属于危险废物,暂存危废暂存点,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 (六)严格落实地下水、土壤环境保护措施。采取分区防渗措施。原料库、生产车间、化粪池、一般固废暂存间、车轮冲洗废水沉淀池采取一般防渗措施。危废暂存点采取重点防渗措施,并按照重点防渗相关要求进行建设。 (七)严格落实各项风险防范措施。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建成运营后,要提高操作人员素质和管理水平,防止或减少事故发生。重视环境管理工作,加强监督,及时发现设施存在的隐患。 (八)严格落实环保设施安全生产工作。在项目生产过程中,定期开展环保设备设施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和隐患风险排查治理。(一)严格落实施工期各项环保措施。加强项目施工期间的环境保护管理工作,防止施工废水、扬尘、噪声、固体废物对周围环境产生不利影响。 (二)严格落实废气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在熔融注塑成型环节产生的废气主要污染物为非*烷总烃、臭气浓度。经设备上方密闭集气罩集气后采用“UV光氧+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引风至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危废库挥发的有机废气经集气后采用“UV 光氧+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引风至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破碎工序产生的废气主要为颗粒物,通过集气罩收集+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引风至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 (三)严格落实废水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生产使用循环冷却水,定期排水,用于厂区绿化及洒水抑尘。生活污水排入防渗化粪池,定期清掏,不外排。初期雨水经收集后进入初期雨水收集池,经沉淀后回用于循环水池补水。 (四)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低噪声运输车辆,对声源采用吸声、消声、隔声、减振等措施,产噪设备设置在封闭厂房内,加强设备维护,厂区合理布局,种植降噪植物。 (五)严格落实固废污染防治措施。收尘灰和非包装袋属于一般固体废物,收集后定期外售处理。废边角料和不合格产品收集后回用生产。废UV灯管、废活性炭、废空压机油、废空压机油桶属于危险废物,收集后暂存于危险废物贮存库,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 (六)严格落实地下水、土壤环境保护措施。采取分区防渗措施。原料区、生产车间,防渗化粪池、循环水池、储水池、消防水池采取一般防渗措施。事故池、初期雨水收集池、危险废物贮存库采取重点防渗措施,并按照重点防渗相关要求进行建设。 (七)严格落实各项风险防范措施。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建成运营后,要提高操作人员素质和管理水平,防止或减少事故发生。重视环境管理工作,加强监督,及时发现设施存在的隐患。 (八)严格落实环保设施安全生产工作。在项目生产过程中,定期开展环保设备设施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和隐患风险排查治理。 | 建设单位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开展了公众参与工作。 | 无 |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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