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丽区行政审批局关于对天津滨龙建材有限公司矿渣粉磨线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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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丽区行政审批局关于对天津滨龙建材有限公司矿渣粉磨线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期限:自本信息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

传 真:*

通讯地址:东丽开 (略) 24号

建设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地点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公示起止日期

矿渣粉磨线技术改造项目

(略)

东丽区无瑕街津塘二线以南、 (略) 以西

津滨绿意(天津) (略)

(略) 目前仅完成一期工程建设并通过第一阶段自主验收,现第一阶段工程已投产,主要为矿渣粉的生产,现年产矿渣粉*吨。

目前,公司一期工程矿渣磨机利用天然气燃烧的热风进行物料烘干,在公司实际运营中发现,现有设备排气筒无余热利用,约40%的70-80℃的热风从排气筒排放,极大损失能耗,且使用天然气运营成本较高, (略) 场低迷,企业一直处于亏损状态。为了减少能耗、降低成本、扭亏为盈,企业拟投资*元建设“矿渣粉磨线技术改造项目”,增加生物质气化燃烧机、燃烧室(热风炉)等设备及配套附属设备,不增加产能。本项目建设运营后,将合理运用排气筒尾气余热,减少能耗,天然气热风炉作为备用(备用状态下天然气热风炉与矿渣磨机的接口利用耐火砖封堵),主要使用生物质热风炉进行矿渣粉生产。

(1)废气

本项目燃烧废气经PNCR脱硝处理后,和磨机粉尘一起再经布袋除尘处理后经一根40m高排气筒P5排放。

排气筒P5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有组织排放可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2/ 556—2015)表3中“其他行业-燃煤、燃油炉窑”标准限值要求,逃逸氨排放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DB12/059—2018)表1相应标准限值要求。

(2)废水

本项目无新增废水外排。

(3)固体废物

本项目新增固体废物主要为炉灰、除尘灰、废包装袋,炉灰、除尘灰外售合作单位;废包装袋由物资回收部门回收。

(4)噪声

本项目主要新增噪声源为引风机,单机噪声值约为85dB(A),本项目拟采取的噪声控制措施:风机选用低噪声设备,采用软接头连接,采取隔声罩,以降低噪声强度。根据报告表预测结论,本项目四侧厂界噪声均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功能区限值(昼间65dB(A),夜间55dB(A))要求。


2024年6月14日-2024年6月20日

公示期限内,公众可以通过电话和信函的方式提出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的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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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期限:自本信息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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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公示起止日期

矿渣粉磨线技术改造项目

(略)

东丽区无瑕街津塘二线以南、 (略) 以西

津滨绿意(天津) (略)

(略) 目前仅完成一期工程建设并通过第一阶段自主验收,现第一阶段工程已投产,主要为矿渣粉的生产,现年产矿渣粉*吨。

目前,公司一期工程矿渣磨机利用天然气燃烧的热风进行物料烘干,在公司实际运营中发现,现有设备排气筒无余热利用,约40%的70-80℃的热风从排气筒排放,极大损失能耗,且使用天然气运营成本较高, (略) 场低迷,企业一直处于亏损状态。为了减少能耗、降低成本、扭亏为盈,企业拟投资*元建设“矿渣粉磨线技术改造项目”,增加生物质气化燃烧机、燃烧室(热风炉)等设备及配套附属设备,不增加产能。本项目建设运营后,将合理运用排气筒尾气余热,减少能耗,天然气热风炉作为备用(备用状态下天然气热风炉与矿渣磨机的接口利用耐火砖封堵),主要使用生物质热风炉进行矿渣粉生产。

(1)废气

本项目燃烧废气经PNCR脱硝处理后,和磨机粉尘一起再经布袋除尘处理后经一根40m高排气筒P5排放。

排气筒P5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有组织排放可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2/ 556—2015)表3中“其他行业-燃煤、燃油炉窑”标准限值要求,逃逸氨排放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DB12/059—2018)表1相应标准限值要求。

(2)废水

本项目无新增废水外排。

(3)固体废物

本项目新增固体废物主要为炉灰、除尘灰、废包装袋,炉灰、除尘灰外售合作单位;废包装袋由物资回收部门回收。

(4)噪声

本项目主要新增噪声源为引风机,单机噪声值约为85dB(A),本项目拟采取的噪声控制措施:风机选用低噪声设备,采用软接头连接,采取隔声罩,以降低噪声强度。根据报告表预测结论,本项目四侧厂界噪声均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功能区限值(昼间65dB(A),夜间55dB(A))要求。


2024年6月14日-2024年6月20日

公示期限内,公众可以通过电话和信函的方式提出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的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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