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核定中以创新园九年一贯制学校新建项目规划土地意见书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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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核定中以创新园九年一贯制学校新建项目规划土地意见书的决定

(略) 普陀区教育事业服务中心:

你单位填报的*号《 (略) 建设项目规划土地意见书申请表》及所附的相关文件、图纸、资料收悉。经审核,该项目已经普陀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普发改投〔2023〕104号文批准项目建议书。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自然资源部关于以“多规合一”为基础推进规划用地“多审合一、多证合一”改革的通知》(自然资规〔2019〕2号) (略) 国土空间规划管理的有关规定,同意核发中以创新园九年一贯制学校新建项目《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编号:沪普书(2024)BA*),并提出选址(用地预审)意见如下:

一、选址意见

1、建设项目名称:中以创新园九年一贯制学校新建项目。

2、项目代码:*X20231A*。

3、项目建设依据:《 (略) 普陀区桃浦科技智慧城(W06-1401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009、020、021等街坊、甘泉社区W*单元B2街坊局部调整》(沪府规划〔2023〕201号)。

4、项目拟选位置:普陀区桃浦镇,东至规划皋兰山路、南至规划永登路、西至规划山丹路、北至规划武威路。

5、规划用地性质:九年一贯制学校用地(Rs5)。

6、建设项目拟用地面积:建设用地面积约34218.83平方米,另退让规划道路用地面积399.44平方米(以实测为准)。

7、拟建设规模:计容建筑面积不超过68437.7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以审定的设计方案为准)。

二、用地预审意见

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积极做好用地用海要素保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2〕129号),属于经依法批准的国土空间规划规划(含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略) 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范围的建设项目,不需申请办理用地预审。

三、规划设计要求

1、建设工程性质:九年一贯制学校用房及配套设施。

2、建筑容积率:不大于2.0。

3、建筑退让规划道路红线要求:退规划皋兰山路道路红线不小于3米,退规划武威路道路红线不小于3米,退规划永登路道路红线不小于3米,退规划山丹路道路红线不小于3米,并符合现行《 (略) 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有关要求。

4、建筑退轨道交通边线与控制线:按《 (略) 普陀区桃浦科技智慧城(W06-1401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009、020、021等街坊局部调整(调整后附加图则)》(沪府规划〔2023〕201号)执行,且符合轨交部门管理要求。

5、禁止机动车开口路段:按《 (略) 普陀区桃浦科技智慧城(W06-1401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009、020、021等街坊局部调整(调整后附加图则)》(沪府规划〔2023〕201号)执行,且符合交警部门管理要求。

6、建筑后退基地边界要求:按照《 (略) 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执行。

7、建筑间距及日照控制要求:按照《 (略) 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执行。

8、建筑高度控制要求:50.0米。

9、建设基地室外地坪标高:高于周边道路中心线标高0.3米以上。

10、风貌及品质控制:新建建(构)筑物外墙及顶部色彩景观应与周边环境相协调,建筑材料应主要采用铝板、石材、陶板等材料,确保高品位与高品质。

11、除上述要求外,还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略) 城乡规划条例》《 (略) 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和已批准的《 (略) 普陀区桃浦科技智慧城(W06-1401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009、020、021等街坊、甘泉社区W*单元B2街坊局部调整》(沪府规划〔2023〕201号) 中的有关要求。另涉及建管、绿化、卫生、生态环境、交通、交警、民防、绿化、水务、电力、轨交等相关管理部门要求的,应征询相关管理部门意见,并以审定的方案为准。

四、其他设计条件和要求

1、设计方案须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承担设计,设计单位必须按设计资格证书的等级范围承接设计任务,越级承接的设计文件无效。

2、本规划土地意见书有效期为三年,自批准之日起计算。如需对土地用途、建设项目选址等进行重大调整的,应当重新申请建设项目规划土地意见书。



(略) 普陀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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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普陀区教育事业服务中心:

你单位填报的*号《 (略) 建设项目规划土地意见书申请表》及所附的相关文件、图纸、资料收悉。经审核,该项目已经普陀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普发改投〔2023〕104号文批准项目建议书。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自然资源部关于以“多规合一”为基础推进规划用地“多审合一、多证合一”改革的通知》(自然资规〔2019〕2号) (略) 国土空间规划管理的有关规定,同意核发中以创新园九年一贯制学校新建项目《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编号:沪普书(2024)BA*),并提出选址(用地预审)意见如下:

一、选址意见

1、建设项目名称:中以创新园九年一贯制学校新建项目。

2、项目代码:*X20231A*。

3、项目建设依据:《 (略) 普陀区桃浦科技智慧城(W06-1401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009、020、021等街坊、甘泉社区W*单元B2街坊局部调整》(沪府规划〔2023〕201号)。

4、项目拟选位置:普陀区桃浦镇,东至规划皋兰山路、南至规划永登路、西至规划山丹路、北至规划武威路。

5、规划用地性质:九年一贯制学校用地(Rs5)。

6、建设项目拟用地面积:建设用地面积约34218.83平方米,另退让规划道路用地面积399.44平方米(以实测为准)。

7、拟建设规模:计容建筑面积不超过68437.7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以审定的设计方案为准)。

二、用地预审意见

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积极做好用地用海要素保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2〕129号),属于经依法批准的国土空间规划规划(含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略) 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范围的建设项目,不需申请办理用地预审。

三、规划设计要求

1、建设工程性质:九年一贯制学校用房及配套设施。

2、建筑容积率:不大于2.0。

3、建筑退让规划道路红线要求:退规划皋兰山路道路红线不小于3米,退规划武威路道路红线不小于3米,退规划永登路道路红线不小于3米,退规划山丹路道路红线不小于3米,并符合现行《 (略) 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有关要求。

4、建筑退轨道交通边线与控制线:按《 (略) 普陀区桃浦科技智慧城(W06-1401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009、020、021等街坊局部调整(调整后附加图则)》(沪府规划〔2023〕201号)执行,且符合轨交部门管理要求。

5、禁止机动车开口路段:按《 (略) 普陀区桃浦科技智慧城(W06-1401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009、020、021等街坊局部调整(调整后附加图则)》(沪府规划〔2023〕201号)执行,且符合交警部门管理要求。

6、建筑后退基地边界要求:按照《 (略) 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执行。

7、建筑间距及日照控制要求:按照《 (略) 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执行。

8、建筑高度控制要求:50.0米。

9、建设基地室外地坪标高:高于周边道路中心线标高0.3米以上。

10、风貌及品质控制:新建建(构)筑物外墙及顶部色彩景观应与周边环境相协调,建筑材料应主要采用铝板、石材、陶板等材料,确保高品位与高品质。

11、除上述要求外,还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略) 城乡规划条例》《 (略) 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和已批准的《 (略) 普陀区桃浦科技智慧城(W06-1401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009、020、021等街坊、甘泉社区W*单元B2街坊局部调整》(沪府规划〔2023〕201号) 中的有关要求。另涉及建管、绿化、卫生、生态环境、交通、交警、民防、绿化、水务、电力、轨交等相关管理部门要求的,应征询相关管理部门意见,并以审定的方案为准。

四、其他设计条件和要求

1、设计方案须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承担设计,设计单位必须按设计资格证书的等级范围承接设计任务,越级承接的设计文件无效。

2、本规划土地意见书有效期为三年,自批准之日起计算。如需对土地用途、建设项目选址等进行重大调整的,应当重新申请建设项目规划土地意见书。



(略) 普陀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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