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坪山区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评定坪山革命烈士纪念园为县级烈士纪念设施批复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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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坪山区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评定坪山革命烈士纪念园为县级烈士纪念设施批复的公告

各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区委各部委办局,区直各单位,区各人民团体,驻区各单位,各社会组织,区属各企业:

  坪山区人民政府于2024年6月12日同意评定坪山区革命烈士纪念园为县级烈士纪念设施,现予以公布。

  请各有关单位按照《烈士褒扬条例》《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进一步加强烈士纪念设施管理维护,扎实做好英烈事迹发掘整理研究和英烈精神宣传弘扬工作,提高烈士纪念设施保护利用水平,使其在褒扬纪念英烈、开展爱国主义教育等工作中发挥重要作用。

坪山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4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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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区委各部委办局,区直各单位,区各人民团体,驻区各单位,各社会组织,区属各企业:

  坪山区人民政府于2024年6月12日同意评定坪山区革命烈士纪念园为县级烈士纪念设施,现予以公布。

  请各有关单位按照《烈士褒扬条例》《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进一步加强烈士纪念设施管理维护,扎实做好英烈事迹发掘整理研究和英烈精神宣传弘扬工作,提高烈士纪念设施保护利用水平,使其在褒扬纪念英烈、开展爱国主义教育等工作中发挥重要作用。

坪山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4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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