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6月12日拟对建设项目非核与辐射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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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6月12日拟对建设项目非核与辐射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下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6月13日-2024年6月19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人: (略) 生态环境局德清分局行政许可科

联系电话:0572-* 传真:0572-*

通讯地址:德清县武康镇千秋东街1号德清县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个人)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略) 年产*支注射剂项目

(略) 德清县阜溪街道生物医药 (略) 北段东侧

(略)

(略) 成立于2022年11月,注册地位于德清县阜溪街道生物医药 (略) 北段东侧,经营范围包括许可项目:药品生产;药品批发;中药饮片代煎服务;消毒剂生产(不含危险化学品)。 (略) 拟投资3.5亿元,固定资产投资3.3亿元,新增约62亩工业土地,新建生产车间、研发、办公楼、实验室、仓库等,建筑面积约为8.*m2,购置先进的精密仪器、洗瓶机、隧道式干燥灭菌机等自动化医药生产设备。项目分期实施,一期新增土地约20亩,投资约1.34亿元,建设托拉塞米注射液药品等生产线;二期新增用地约20亩,拟建8条药物生产线;三期新增用地约22亩,拟新增药物生产线。本次评价范围仅为一期工程,产品规模年产*支注射剂。

根据《浙江省大气污染物防治条例》(浙江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 41号,2020年11月27日修订)第十五条等规定,依法需要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建设项目,不需要进行公众参与工作。

业主承诺落实好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营运期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1)大气环境影响分析

投料粉尘:粉尘产生量较少,经车间内空气净化系统收集后无组织排放。

检验废气:经通风柜收集后通过一套“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尾气通过一根18m高排气筒DA001排放。

污水站废气:废气收集后通过一套“碱喷淋”装置处理后,尾气通过一根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

食堂油烟废气:经油烟净化装置净化处理后,于食堂屋顶排气筒高空排放。

(2)水环境影响分析

生活污水:食堂废水经隔油池、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纳管至德清县 (略) 及湖州碧 (略) 集中处理(德清县 (略) 根据自身实际负荷情 (略) 分流至湖州碧 (略) 集中处理)。

生产废水:洗瓶废水、灭菌废水、注射用水制备废水、纯化水制备浓水、洗衣废水、洗手废水、蒸汽冷凝水纳管至德清县 (略) 及湖州碧 (略) 集中处理,清洗废水、喷淋废水、检验室清洗废水经自建污水站处理,出水25%回用于喷淋,75%纳管至德清县 (略) 及湖州碧 (略) 集中处理(德清县 (略) 根据自身实际负荷情 (略) 分流至湖州碧 (略) 集中处理)。

(3)噪声环境影响分析

选用噪声低、振动小的设备;加强厂区绿化,合理布置设备位置;对风机等高噪声设备加设减振垫;安装隔声门窗,生产时关闭门窗;平时加强生产管理和设备维护保养;加强工人的生产操作管理,减少或降低人为噪声的产生。

(4)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实施后各类固废均能得到妥善处置,不排入自然环境,对周围环境无影响。


*-*-205-环境影响评价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下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6月13日-2024年6月19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人: (略) 生态环境局德清分局行政许可科

联系电话:0572-* 传真:0572-*

通讯地址:德清县武康镇千秋东街1号德清县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个人)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略) 年产*支注射剂项目

(略) 德清县阜溪街道生物医药 (略) 北段东侧

(略)

(略) 成立于2022年11月,注册地位于德清县阜溪街道生物医药 (略) 北段东侧,经营范围包括许可项目:药品生产;药品批发;中药饮片代煎服务;消毒剂生产(不含危险化学品)。 (略) 拟投资3.5亿元,固定资产投资3.3亿元,新增约62亩工业土地,新建生产车间、研发、办公楼、实验室、仓库等,建筑面积约为8.*m2,购置先进的精密仪器、洗瓶机、隧道式干燥灭菌机等自动化医药生产设备。项目分期实施,一期新增土地约20亩,投资约1.34亿元,建设托拉塞米注射液药品等生产线;二期新增用地约20亩,拟建8条药物生产线;三期新增用地约22亩,拟新增药物生产线。本次评价范围仅为一期工程,产品规模年产*支注射剂。

根据《浙江省大气污染物防治条例》(浙江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 41号,2020年11月27日修订)第十五条等规定,依法需要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建设项目,不需要进行公众参与工作。

业主承诺落实好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营运期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1)大气环境影响分析

投料粉尘:粉尘产生量较少,经车间内空气净化系统收集后无组织排放。

检验废气:经通风柜收集后通过一套“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尾气通过一根18m高排气筒DA001排放。

污水站废气:废气收集后通过一套“碱喷淋”装置处理后,尾气通过一根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

食堂油烟废气:经油烟净化装置净化处理后,于食堂屋顶排气筒高空排放。

(2)水环境影响分析

生活污水:食堂废水经隔油池、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纳管至德清县 (略) 及湖州碧 (略) 集中处理(德清县 (略) 根据自身实际负荷情 (略) 分流至湖州碧 (略) 集中处理)。

生产废水:洗瓶废水、灭菌废水、注射用水制备废水、纯化水制备浓水、洗衣废水、洗手废水、蒸汽冷凝水纳管至德清县 (略) 及湖州碧 (略) 集中处理,清洗废水、喷淋废水、检验室清洗废水经自建污水站处理,出水25%回用于喷淋,75%纳管至德清县 (略) 及湖州碧 (略) 集中处理(德清县 (略) 根据自身实际负荷情 (略) 分流至湖州碧 (略) 集中处理)。

(3)噪声环境影响分析

选用噪声低、振动小的设备;加强厂区绿化,合理布置设备位置;对风机等高噪声设备加设减振垫;安装隔声门窗,生产时关闭门窗;平时加强生产管理和设备维护保养;加强工人的生产操作管理,减少或降低人为噪声的产生。

(4)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实施后各类固废均能得到妥善处置,不排入自然环境,对周围环境无影响。


*-*-205-环境影响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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