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州市行政审批局关于广西钦州市灵山县打石麓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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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州市行政审批局关于广西钦州市灵山县打石麓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

灵山县水利局:

你单位《关于申请 (略) 灵山县打石麓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初步设计进行审批的请示》(灵水报〔2024〕41号)及相关附件收悉。受我局委托,广西一 (略) (略) 灵山县打石麓水库除险加固工程(项目代码:2401-*-04-01-*)初步设计文件进行审查并出具了技术评审报告。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工程建设必要性

打石麓水库位于灵山县*屋镇广江村。本次核定的水库集雨面积0.67km2,总库容42.40万m3,设计灌溉面积400亩,是一座以灌溉为主,兼顾防洪、养殖等综合利用的小(2)型水库。

2023年12月, (略) 水利局核查同意该水库大坝安全类别为“三类坝”(钦市水管〔2023〕64号)。水库主要存在的问题有:大坝填筑质量较差,填土压实度只有91%,渗透系数大于规范值,下游坝坡出现“牛皮涨”渗透破坏现象;大坝下游坝脚附近长期渗漏;坝顶泥结石路面凹陷,雨季积水,下游草皮护坡杂草滋生,蚁穴较多;水库进库道路为泥土路面,弯多路窄,坑洼不平,不满足防洪抢险要求;管理房办公、生活设施不完善,水电不通。

为消除水库病险隐患,保障水库安全运行,充分发挥水库综合效益及防洪功能,对打石麓水库进行除险加固是必要的。

二、水文

基本同意采用暴雨资料推求设计洪水的水文复核方法及成果。30年一遇设计24小时暴雨389.2㎜,洪峰流量10.12m3/s;300年一遇校核24小时暴雨609㎜,洪峰流量16.03m3/s。

三、工程地质

根据《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GB18306-2015),水库所在区域地震动峰值加速度为0.10g,反应谱特征周期为0.35s,相应地震基本烈度为Ⅶ度。基本同意对大坝坝体、坝基、坝肩、溢洪道和输水设施的工程地质评价。

四、工程任务和设计标准

同意打石麓水库按原功能、现行规范确定的规模对水库进行除险加固。水库大坝按30年一遇洪水设计,300年一遇洪水校核,消能防冲建筑物设计洪水标准为10年一遇。水库工程等别为Ⅴ等,主要建筑物级别为5级,次要建筑物级别为5级。

五、工程设计

原则同意该初步设计提出的除险加固设计方案。

(一)大坝加固设计

大坝坝体采用高压旋喷灌浆、坝基采用帷幕灌浆防渗处理方式;灌浆结束后对坝顶进行加固,硬化坝顶路面,坝顶下游侧设排水沟,新建坝顶右侧路缘石;对上游坝坡高程68.38m至高程56.78m砼护坡及溢洪道前护坡进行拆除重建;下游左侧坝坡挖除湿陷填土,回填土分层压实后重新铺设草皮;平整下游坝坡左侧与溢洪道连接处的边坡并铺设草皮;对大坝进行白蚁防治处理。

(二)输水设施加固设计

对坝内箱涵影响范围四周进行充填灌浆;拆除重建箱涵出口段挡墙及底板,重建挡墙采用混凝土现浇,底板采用钢筋砼现浇;箱涵出水口后新建砼渠道。

(三)进库道路加固设计

维修加固99.3m进库道路,采用混凝土路面,参考四级公路设计。

(四)附属工程设计

在原址处拆除重建管理房,建筑面积159.16m2,完善管理房水电设施、管理区围墙、地面、大门等;配套完善库区管理设施。

六、项目总投资概算

项目总投资概算316.22万元,其中工程部分总投资303.66万元。

七、其他事项

(一)项目单位应严格执行水土保持和环境保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三同时”原则,认真落实初步设计提出的水土保持和环境保护措施,对施工期可能发生的水土流失和可能导致的环境污染进行防护。

(二)项目单位应严格落实节能措施,选用符合国家标准的新型环保、节能设备和材料,切实加强用能管理。

(三)项目单位应根据实际情况进一步优化完善施工设计,确保项目合理实施。

(四)项目实施过程中,如发生重大设计变更的,按《水利工程设计变更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由项目业主重新报我局审批;属于一般设计变更的由项目法人组织有关参建方研究确认后实施变更,并报项目主管部门核备。

(五)项目竣工验收合格投入运行后,水库管理单位应加强水库运行管理和巡查维护,做好防洪调度,确保水库安全运行,切实保障下游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

项目业主依据批复开展下阶段工作。

附件: (略) 灵山县打石麓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概算审定表

(略) 行政审批局

**日

附件: (略) 灵山县打石麓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概算审定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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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山县水利局:

你单位《关于申请 (略) 灵山县打石麓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初步设计进行审批的请示》(灵水报〔2024〕41号)及相关附件收悉。受我局委托,广西一 (略) (略) 灵山县打石麓水库除险加固工程(项目代码:2401-*-04-01-*)初步设计文件进行审查并出具了技术评审报告。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工程建设必要性

打石麓水库位于灵山县*屋镇广江村。本次核定的水库集雨面积0.67km2,总库容42.40万m3,设计灌溉面积400亩,是一座以灌溉为主,兼顾防洪、养殖等综合利用的小(2)型水库。

2023年12月, (略) 水利局核查同意该水库大坝安全类别为“三类坝”(钦市水管〔2023〕64号)。水库主要存在的问题有:大坝填筑质量较差,填土压实度只有91%,渗透系数大于规范值,下游坝坡出现“牛皮涨”渗透破坏现象;大坝下游坝脚附近长期渗漏;坝顶泥结石路面凹陷,雨季积水,下游草皮护坡杂草滋生,蚁穴较多;水库进库道路为泥土路面,弯多路窄,坑洼不平,不满足防洪抢险要求;管理房办公、生活设施不完善,水电不通。

为消除水库病险隐患,保障水库安全运行,充分发挥水库综合效益及防洪功能,对打石麓水库进行除险加固是必要的。

二、水文

基本同意采用暴雨资料推求设计洪水的水文复核方法及成果。30年一遇设计24小时暴雨389.2㎜,洪峰流量10.12m3/s;300年一遇校核24小时暴雨609㎜,洪峰流量16.03m3/s。

三、工程地质

根据《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GB18306-2015),水库所在区域地震动峰值加速度为0.10g,反应谱特征周期为0.35s,相应地震基本烈度为Ⅶ度。基本同意对大坝坝体、坝基、坝肩、溢洪道和输水设施的工程地质评价。

四、工程任务和设计标准

同意打石麓水库按原功能、现行规范确定的规模对水库进行除险加固。水库大坝按30年一遇洪水设计,300年一遇洪水校核,消能防冲建筑物设计洪水标准为10年一遇。水库工程等别为Ⅴ等,主要建筑物级别为5级,次要建筑物级别为5级。

五、工程设计

原则同意该初步设计提出的除险加固设计方案。

(一)大坝加固设计

大坝坝体采用高压旋喷灌浆、坝基采用帷幕灌浆防渗处理方式;灌浆结束后对坝顶进行加固,硬化坝顶路面,坝顶下游侧设排水沟,新建坝顶右侧路缘石;对上游坝坡高程68.38m至高程56.78m砼护坡及溢洪道前护坡进行拆除重建;下游左侧坝坡挖除湿陷填土,回填土分层压实后重新铺设草皮;平整下游坝坡左侧与溢洪道连接处的边坡并铺设草皮;对大坝进行白蚁防治处理。

(二)输水设施加固设计

对坝内箱涵影响范围四周进行充填灌浆;拆除重建箱涵出口段挡墙及底板,重建挡墙采用混凝土现浇,底板采用钢筋砼现浇;箱涵出水口后新建砼渠道。

(三)进库道路加固设计

维修加固99.3m进库道路,采用混凝土路面,参考四级公路设计。

(四)附属工程设计

在原址处拆除重建管理房,建筑面积159.16m2,完善管理房水电设施、管理区围墙、地面、大门等;配套完善库区管理设施。

六、项目总投资概算

项目总投资概算316.22万元,其中工程部分总投资303.66万元。

七、其他事项

(一)项目单位应严格执行水土保持和环境保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三同时”原则,认真落实初步设计提出的水土保持和环境保护措施,对施工期可能发生的水土流失和可能导致的环境污染进行防护。

(二)项目单位应严格落实节能措施,选用符合国家标准的新型环保、节能设备和材料,切实加强用能管理。

(三)项目单位应根据实际情况进一步优化完善施工设计,确保项目合理实施。

(四)项目实施过程中,如发生重大设计变更的,按《水利工程设计变更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由项目业主重新报我局审批;属于一般设计变更的由项目法人组织有关参建方研究确认后实施变更,并报项目主管部门核备。

(五)项目竣工验收合格投入运行后,水库管理单位应加强水库运行管理和巡查维护,做好防洪调度,确保水库安全运行,切实保障下游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

项目业主依据批复开展下阶段工作。

附件: (略) 灵山县打石麓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概算审定表

(略) 行政审批局

**日

附件: (略) 灵山县打石麓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概算审定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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