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康区龙岭东110千伏输变电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批准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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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康区龙岭东110千伏输变电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批准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本项目作出审批意见。

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4年6月14日-2024年6月20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797-*

通讯地址: (略) 行政审批局二楼投资项目审批科

邮编:*?

项目名称

南康区龙岭东110千伏输变电工程

建设地点

南康区龙岭镇、东山街道办和蓉江新区潭口镇

建设单位

国 (略) (略)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核工业二七0研究所

建设项目概况

建设性质属于新建。项目建设内容包括龙岭东110kV变电站、潭东-龙岭π入龙岭东变11 (略) 、坪岭-龙岭11 (略) 增容改造工程及间隔改造工程。

(1)龙岭东110kV变电站

新建110kV变电站一座,站 (略) 南康区龙岭镇台头村,G105国道与赣深高铁交汇处东南侧。变电站主变容量1×50MVA,半户内布置,无功补偿容量为1×(4+5)MVar,新建110kV出线间隔2个。

(2)潭东-龙岭π入龙岭东变11 (略)

(略) 段以龙岭东变110kV出线构架为起点, (略) 以原110kV潭岭线25#附近π入点为终点, (略) 原110kV潭岭线27#附近π入点为终点。 (略) 长约1.28km, (略) 段长1.04km( (略) 挂线), (略) 段长0.24km。线路新建角钢塔8基, (略) 塔6基, (略) 塔2基。

(略) 以原110kV潭岭线25#附近π入点为起点,以220kV潭东变为终点,线路长5.7km,拆除水泥杆1基。

(3)坪岭-龙岭11 (略) 增容改造工程

(略) 工程以220kV坪岭变为起点,110kV龙岭变为终点,线路长4.6km。

(4)间隔改造工程

具体包括潭东220kV变电站110kV间隔改造工程、坪岭220kV变电站110kV间隔改造工程以及龙岭110kV变电站110kV间隔改造工程,上述间隔改造工程不涉及土石方、不新增重要设备。改造间隔已包含在原环评的评价规模内,因此,本次评价不再对上述间隔改造工程进行评价。

项目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元,占总投资的1.16%。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生态保护措施

施工期:①严格控制施工范围,施工活动限制在施工区域内进行;②新 (略) 施工采取砍伐量和林地破坏小的架线工艺,减少非塔基区植被砍伐,采取高跨的方式通过农田区域,减少对耕地的占用;③及时清理施工现场,因地制宜进行土地功能恢复;④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及施工时序,避免晨昏及正午进行噪声较大的施工活动,降低对野生动物的干扰;⑤提高施工人员的野生动物保护意识,设立严禁捕猎野生动物的标牌;⑥基面土方开挖时注意内边坡保护,少挖土方,内边坡放坡不足时需砌挡土墙;⑦施工期应避开雨季,塔基挖方等临时堆土采用苫布遮盖、采取编织袋装土堆砌成护坡以减少水土流失。

运行期: (略) 巡检和维护时,避免过多人员和车辆进入,减少对地表土壤结构和植被的破坏及对野生动物生存环境的干扰;②强化检修维护人员的生态保护意识教育,禁止滥采滥伐。

2.电磁环境保护措施

①选用低电磁干扰主变;②合理选择杆塔塔型、导线型式等 (略) 工频电场和磁感应强度;③设置安全警示标志;④开展电磁环境监测和管理工作,切实减少对周围环境的电磁影响。

3.地表水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①施工废水处理后回用于工程用水及及场地除尘;②新建变电站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经临时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掏,线路施工人员依托周边民房现有污水处理设施处理,间隔扩建工程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依托站内现有污水处理设施处理; (略) 施工跨越地表水体时,禁止向地表水体倾倒废水、废渣。

运行期:巡查维护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由站内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掏。

4.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①施工工地四周设置围挡,出入口、 (略) 、材料加工区和堆放区的地面应当进行硬化并采取降尘措施;②无法及时清运的建筑渣土及垃圾,应在施工工地内设置临时堆放场并采取防尘措施;③施工工地出口处应当设置洗车设施,车辆冲洗干净方可驶离;④土方开挖、材料切割作业应当采取防尘措施;⑤城区施工工地禁止现场搅拌混凝土,施工现场设置砂浆搅拌机的应配备降尘防尘装置;⑥施工工地建筑结构脚手架外侧应 (略) , (略) 应当采取降尘措施;⑦在建筑物、构筑物上清理散装物料、建筑垃圾和渣土的,应采取降尘措施,禁止高空抛掷、扬撒;⑧材料场和材料运输 (略) 线应避开环境空气敏感目标;⑨优化余土、建筑垃圾 (略) 线,选择车流量少、受影响 (略) 段。

运行期:不产生废气。

5.噪声防治措施

施工期:①变电站四周设置围挡隔声,合理布置施工设备,减少高噪声设备集中施工;②加强施工机械的维修管理,保证施工机械处于低噪声的正常工作状态;③选用符合国标噪声标准设备,采用减震隔声措施降低设备噪声;④合理组织施工作业,避免夜间施工;⑤施工车辆进出施工现场,控制进场速度并严禁鸣笛,装卸材料做到轻拿轻放。

运行期:①选用符合国标的电气设备;②合理选择导线截面、相序排列降 (略) 电晕噪声;③加强输变电站的运营管理,确保周边环境敏感目标声环境质量达标。

6.固体废物处理措施

施工期:①施工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妥善处理,及时清运;②施工废料电缆皮、电焊条头优先回收利用,不能回收的与建筑垃圾一并清运至当地政府指定地点;③导线更换产生的金 (略) 物资部门统一回收处理。

运行期:①巡查维护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处理;②废铅蓄电池及事故废油由建设单位统一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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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本项目作出审批意见。

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4年6月14日-2024年6月20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797-*

通讯地址: (略) 行政审批局二楼投资项目审批科

邮编:*?

项目名称

南康区龙岭东110千伏输变电工程

建设地点

南康区龙岭镇、东山街道办和蓉江新区潭口镇

建设单位

国 (略) (略)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核工业二七0研究所

建设项目概况

建设性质属于新建。项目建设内容包括龙岭东110kV变电站、潭东-龙岭π入龙岭东变11 (略) 、坪岭-龙岭11 (略) 增容改造工程及间隔改造工程。

(1)龙岭东110kV变电站

新建110kV变电站一座,站 (略) 南康区龙岭镇台头村,G105国道与赣深高铁交汇处东南侧。变电站主变容量1×50MVA,半户内布置,无功补偿容量为1×(4+5)MVar,新建110kV出线间隔2个。

(2)潭东-龙岭π入龙岭东变11 (略)

(略) 段以龙岭东变110kV出线构架为起点, (略) 以原110kV潭岭线25#附近π入点为终点, (略) 原110kV潭岭线27#附近π入点为终点。 (略) 长约1.28km, (略) 段长1.04km( (略) 挂线), (略) 段长0.24km。线路新建角钢塔8基, (略) 塔6基, (略) 塔2基。

(略) 以原110kV潭岭线25#附近π入点为起点,以220kV潭东变为终点,线路长5.7km,拆除水泥杆1基。

(3)坪岭-龙岭11 (略) 增容改造工程

(略) 工程以220kV坪岭变为起点,110kV龙岭变为终点,线路长4.6km。

(4)间隔改造工程

具体包括潭东220kV变电站110kV间隔改造工程、坪岭220kV变电站110kV间隔改造工程以及龙岭110kV变电站110kV间隔改造工程,上述间隔改造工程不涉及土石方、不新增重要设备。改造间隔已包含在原环评的评价规模内,因此,本次评价不再对上述间隔改造工程进行评价。

项目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元,占总投资的1.16%。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生态保护措施

施工期:①严格控制施工范围,施工活动限制在施工区域内进行;②新 (略) 施工采取砍伐量和林地破坏小的架线工艺,减少非塔基区植被砍伐,采取高跨的方式通过农田区域,减少对耕地的占用;③及时清理施工现场,因地制宜进行土地功能恢复;④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及施工时序,避免晨昏及正午进行噪声较大的施工活动,降低对野生动物的干扰;⑤提高施工人员的野生动物保护意识,设立严禁捕猎野生动物的标牌;⑥基面土方开挖时注意内边坡保护,少挖土方,内边坡放坡不足时需砌挡土墙;⑦施工期应避开雨季,塔基挖方等临时堆土采用苫布遮盖、采取编织袋装土堆砌成护坡以减少水土流失。

运行期: (略) 巡检和维护时,避免过多人员和车辆进入,减少对地表土壤结构和植被的破坏及对野生动物生存环境的干扰;②强化检修维护人员的生态保护意识教育,禁止滥采滥伐。

2.电磁环境保护措施

①选用低电磁干扰主变;②合理选择杆塔塔型、导线型式等 (略) 工频电场和磁感应强度;③设置安全警示标志;④开展电磁环境监测和管理工作,切实减少对周围环境的电磁影响。

3.地表水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①施工废水处理后回用于工程用水及及场地除尘;②新建变电站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经临时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掏,线路施工人员依托周边民房现有污水处理设施处理,间隔扩建工程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依托站内现有污水处理设施处理; (略) 施工跨越地表水体时,禁止向地表水体倾倒废水、废渣。

运行期:巡查维护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由站内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掏。

4.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①施工工地四周设置围挡,出入口、 (略) 、材料加工区和堆放区的地面应当进行硬化并采取降尘措施;②无法及时清运的建筑渣土及垃圾,应在施工工地内设置临时堆放场并采取防尘措施;③施工工地出口处应当设置洗车设施,车辆冲洗干净方可驶离;④土方开挖、材料切割作业应当采取防尘措施;⑤城区施工工地禁止现场搅拌混凝土,施工现场设置砂浆搅拌机的应配备降尘防尘装置;⑥施工工地建筑结构脚手架外侧应 (略) , (略) 应当采取降尘措施;⑦在建筑物、构筑物上清理散装物料、建筑垃圾和渣土的,应采取降尘措施,禁止高空抛掷、扬撒;⑧材料场和材料运输 (略) 线应避开环境空气敏感目标;⑨优化余土、建筑垃圾 (略) 线,选择车流量少、受影响 (略) 段。

运行期:不产生废气。

5.噪声防治措施

施工期:①变电站四周设置围挡隔声,合理布置施工设备,减少高噪声设备集中施工;②加强施工机械的维修管理,保证施工机械处于低噪声的正常工作状态;③选用符合国标噪声标准设备,采用减震隔声措施降低设备噪声;④合理组织施工作业,避免夜间施工;⑤施工车辆进出施工现场,控制进场速度并严禁鸣笛,装卸材料做到轻拿轻放。

运行期:①选用符合国标的电气设备;②合理选择导线截面、相序排列降 (略) 电晕噪声;③加强输变电站的运营管理,确保周边环境敏感目标声环境质量达标。

6.固体废物处理措施

施工期:①施工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妥善处理,及时清运;②施工废料电缆皮、电焊条头优先回收利用,不能回收的与建筑垃圾一并清运至当地政府指定地点;③导线更换产生的金 (略) 物资部门统一回收处理。

运行期:①巡查维护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处理;②废铅蓄电池及事故废油由建设单位统一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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