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注销、取消《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的公示第一批
关于拟注销、取消《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的公示第一批
我局在对医疗器械流通领域进行日常监管及专项检查中,发现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名单见附表)存在以下情况:
1、 (略) 场主体资格依法终止(营业执照无效),但未依法注销、取消企业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2、企业不在其《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载明的经营场所从事经营活动,且无法取得联系的,企业去向不明;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我局拟注销、取消其《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现予公示。
公示时间:2024年6月14日到2024年7月13日。如有异议,请有关单位在公示期内与我局联系。逾期未主动联系并办理相关手续的,我局将依法注销、取消其《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联系地址: (略) 建华区新明 (略) 政务服 (略) 场局窗口。
联系电话:0452-*,0452-*。
特此公示。
附件: (略) 拟注销、取消《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相关企业名单
(略) 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6月14日 ????
我局在对医疗器械流通领域进行日常监管及专项检查中,发现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名单见附表)存在以下情况:
1、 (略) 场主体资格依法终止(营业执照无效),但未依法注销、取消企业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2、企业不在其《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载明的经营场所从事经营活动,且无法取得联系的,企业去向不明;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我局拟注销、取消其《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现予公示。
公示时间:2024年6月14日到2024年7月13日。如有异议,请有关单位在公示期内与我局联系。逾期未主动联系并办理相关手续的,我局将依法注销、取消其《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联系地址: (略) 建华区新明 (略) 政务服 (略) 场局窗口。
联系电话:0452-*,0452-*。
特此公示。
附件: (略) 拟注销、取消《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相关企业名单
(略) 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6月1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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