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文化和旅游局涉旅负面信息监测与处置项目政府购买服务计划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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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文化和旅游局涉旅负面信息监测与处置项目政府购买服务计划公告

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印发的《 (略) 场秩序整治工作措施的通知》(云政发〔2017〕19号)文件要求,为进一 (略) 文化和旅游品牌形象,提升消费者满意度,集中整治散布谣言、误导游客等信息,构建更加完善的信息采集、分析、研判、治理、引导工作机制。根据《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02号)、《云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政府购买服务工作的通知》(云财综〔2022〕71号)和《 (略) 财政局关于印发< (略) 本级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2022年版)>的通知》(昆财综〔2022〕46号)文件精神, (略) 文化和旅游局拟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开展涉旅负面信息监测与处置项目政府采购工作,编制购买服务计划如下:

一、项目名称

项目编码:A1703

项目名称:监测服务

二、购买主体

单位名称: (略) 文化和旅游局

三、购买主体单位性质

单位性质:行政机关

四、项目概况

(一)本项目实施目的和意义

构建更加完善的信息采集、分析、研判、治理、引导工作机制, (略) 文 (略) 络综合治理体系, (略) 络舆情监测预警、应对处置和舆论引导机制,进一 (略) 文化和旅游品牌形象,提升消费者满意度。

(二)本项目主要工作任务

1.多引擎全 (略) 文化和旅游负面信息进行收集、整理、汇总, (略) 络舆情监测预警体系,及 (略) 文化和旅游舆情动向,具体工 (略) 信息监测、每日信息采集、重点信息报告等。

2.完善应对处置和舆论引导机制,建立“第一时间发现、研判、办理、引导”的负面信息治理长效机制, (略) 引导回复账号矩阵,管理各类旧闻、谣言;构建和运维 (略) ,持续性开展收集、整理、分析、曝光等工作。

3.派驻专业信息分析工作人员,开展专项工作。组建不少于10人的服务团队,服务团队中至少有5人有相关领域高级认证证书等证明材料,派驻2人到指定地点完成相关工作。

4. (略) 共同构成媒体宣导矩阵,包括但不限于党媒媒体、省市级媒体、主流自媒体等。

五、预算资金

(一)项目金额:*元。

(二)资金来源:从2024年度旅游发展专项资金中列支。

六、承接标准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服务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

(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目标要求

按照购买主体要求和标 (略) 旅游行业的涉旅信息搜集和宣导服务。

八、购买方式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4年版)的通知》(云政办函〔2024〕7号)文件规定,集中采购目录以外且单项或批量金额在*元(不含)以下的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范围, (略) 文化和旅游局按照内控、财务制度执行。

九、资金支付方式

按照签订购买服务协议内容支付服务费用。

十、其他信息

政府采购单位: (略) 文化和旅游局

法定代表人:马 谦

地址: (略) 级行政中心8号楼

邮编:*

联系人:李 强

电话(传真):0871-*

监督电话:0871-*










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印发的《 (略) 场秩序整治工作措施的通知》(云政发〔2017〕19号)文件要求,为进一 (略) 文化和旅游品牌形象,提升消费者满意度,集中整治散布谣言、误导游客等信息,构建更加完善的信息采集、分析、研判、治理、引导工作机制。根据《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02号)、《云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政府购买服务工作的通知》(云财综〔2022〕71号)和《 (略) 财政局关于印发< (略) 本级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2022年版)>的通知》(昆财综〔2022〕46号)文件精神, (略) 文化和旅游局拟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开展涉旅负面信息监测与处置项目政府采购工作,编制购买服务计划如下:

一、项目名称

项目编码:A1703

项目名称:监测服务

二、购买主体

单位名称: (略) 文化和旅游局

三、购买主体单位性质

单位性质:行政机关

四、项目概况

(一)本项目实施目的和意义

构建更加完善的信息采集、分析、研判、治理、引导工作机制, (略) 文 (略) 络综合治理体系, (略) 络舆情监测预警、应对处置和舆论引导机制,进一 (略) 文化和旅游品牌形象,提升消费者满意度。

(二)本项目主要工作任务

1.多引擎全 (略) 文化和旅游负面信息进行收集、整理、汇总, (略) 络舆情监测预警体系,及 (略) 文化和旅游舆情动向,具体工 (略) 信息监测、每日信息采集、重点信息报告等。

2.完善应对处置和舆论引导机制,建立“第一时间发现、研判、办理、引导”的负面信息治理长效机制, (略) 引导回复账号矩阵,管理各类旧闻、谣言;构建和运维 (略) ,持续性开展收集、整理、分析、曝光等工作。

3.派驻专业信息分析工作人员,开展专项工作。组建不少于10人的服务团队,服务团队中至少有5人有相关领域高级认证证书等证明材料,派驻2人到指定地点完成相关工作。

4. (略) 共同构成媒体宣导矩阵,包括但不限于党媒媒体、省市级媒体、主流自媒体等。

五、预算资金

(一)项目金额:*元。

(二)资金来源:从2024年度旅游发展专项资金中列支。

六、承接标准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服务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

(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目标要求

按照购买主体要求和标 (略) 旅游行业的涉旅信息搜集和宣导服务。

八、购买方式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4年版)的通知》(云政办函〔2024〕7号)文件规定,集中采购目录以外且单项或批量金额在*元(不含)以下的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范围, (略) 文化和旅游局按照内控、财务制度执行。

九、资金支付方式

按照签订购买服务协议内容支付服务费用。

十、其他信息

政府采购单位: (略) 文化和旅游局

法定代表人:马 谦

地址: (略) 级行政中心8号楼

邮编:*

联系人:李 强

电话(传真):0871-*

监督电话:08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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