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皇朝·比华利商住小区八期二区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分证批前公示的通告
关于皇朝·比华利商住小区八期二区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分证批前公示的通告
佛自然资明告〔2024〕257号
关于皇朝·比华利商住小区八期二区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分证批前公示的通告
(略) 皇 (略) 申请皇朝·比华利商住小区八期二区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证号:建字第*号)分证,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本局对该分证事项进行批前公示,欢迎公众提出宝贵意见。
一、申请单位: (略) 皇 (略)
二、事项名称:皇朝·比华利商住小区八期二区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分证
三、申报类型:规划许可证变更
四、变更情况:
皇朝·比华利商住小区八期二区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为一个证,现建设单位申请将该证拆分为4个证,即:皇朝?比华利商住小区八期二区第一标段、皇朝?比华利商住小区八期二区第二标段、皇朝?比华利商住小区八期二区第三标段、皇朝?比华利商住小区八期二区第四标段(各标段座号及面积见各标段面积统计表)。公示完毕后将注销原证,并核发4个新证。现对该证拆分情况进行批前公示。
五、公示时间:自2024年6月15日至2024年6月24日
六、公示地点:项目销售中心规划公示栏
七、 (略) 站: (略) 高明区 (略) 站(http://**)
八、建言渠道:
1.信函:请邮寄至“ (略) 高 (略) 19号 (略) 自然资源局高明分局”,邮编:*。
2.电子邮件:*@*ttp://**
3.联系电话:0757-*
4.有效反馈意见时间:公示期间,期间内无提交意见视为无异议。
5.有效反馈意见方式:信函及电子邮件,并必须留下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及反对的理由,如果认为申请事项关系个人重大利益的,必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反馈意见信息不准确或不完整造成无法及时进一步核对有关情况的视为无效意见。有效的反馈意见,将作为行政许可的参考。
(略) 自然资源局
2024年6月14日
附件:
佛自然资明告〔2024〕257号
关于皇朝·比华利商住小区八期二区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分证批前公示的通告
(略) 皇 (略) 申请皇朝·比华利商住小区八期二区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证号:建字第*号)分证,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本局对该分证事项进行批前公示,欢迎公众提出宝贵意见。
一、申请单位: (略) 皇 (略)
二、事项名称:皇朝·比华利商住小区八期二区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分证
三、申报类型:规划许可证变更
四、变更情况:
皇朝·比华利商住小区八期二区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为一个证,现建设单位申请将该证拆分为4个证,即:皇朝?比华利商住小区八期二区第一标段、皇朝?比华利商住小区八期二区第二标段、皇朝?比华利商住小区八期二区第三标段、皇朝?比华利商住小区八期二区第四标段(各标段座号及面积见各标段面积统计表)。公示完毕后将注销原证,并核发4个新证。现对该证拆分情况进行批前公示。
五、公示时间:自2024年6月15日至2024年6月24日
六、公示地点:项目销售中心规划公示栏
七、 (略) 站: (略) 高明区 (略) 站(http://**)
八、建言渠道:
1.信函:请邮寄至“ (略) 高 (略) 19号 (略) 自然资源局高明分局”,邮编:*。
2.电子邮件:*@*ttp://**
3.联系电话:0757-*
4.有效反馈意见时间:公示期间,期间内无提交意见视为无异议。
5.有效反馈意见方式:信函及电子邮件,并必须留下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及反对的理由,如果认为申请事项关系个人重大利益的,必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反馈意见信息不准确或不完整造成无法及时进一步核对有关情况的视为无效意见。有效的反馈意见,将作为行政许可的参考。
(略) 自然资源局
2024年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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