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浮市生态环境局新兴分局关于广东祥利科技集团有限公司金属材料及塑料制品生产项目一期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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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浮市生态环境局新兴分局关于广东祥利科技集团有限公司金属材料及塑料制品生产项目一期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广东 (略) 金属材料及塑料制品生产项目(一期)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广东 (略) 金属材料及塑料制品生产项目(一期)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6月14日-2024年6月20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766-*(服务窗口)

电子邮箱:*@*63.com

通讯地址:新兴县新城镇新洲大道38号县行政服务中 (略) 生态环境局新兴分局窗口

邮 编:*

附 件:《广东 (略) 金属材料及塑料制品生产项目(一期)环境影响报告书》(公示版)

项目名称:

广东 (略) 金属材料及塑料制品生产项目(一期)

建设地点:

(略) 新兴县新城镇新成工业园*-04地块

建设单位:

广东 (略)

环评机构:

广东驰环 (略)

项目概况:

广东 (略) 金属材料及塑料制品生产项目(一期)(以下简称“项目”) (略) 新兴县新城镇新成工业园*-04地块,新增占地面积*.4m2,新增建筑面积*.16m2,新增主要建筑物有13栋单层厂房、2栋3层厂房、2栋2层办公楼、1栋单层值班室和1栋单层配电室。扩建后总占地面积*.4m2,总建筑面积*.4m2。新增主要生产设备:冲压机8台、轮廓仪2台、激光焊接系统4台、 (略) 4台、超声清洗线4条(含清洗槽4个、水洗槽12个)、连续镀膜生产线3条、 (略) 2个、自动封装设备12台、封装气密性检测设备9台、空压机2台、纯水机系统2台、水冷机2台、水冷塔2台、CNC数控加工中心4台、电加热磁粉包覆机14台、液压机10台。新增原辅材料主要包括:模具4吨/年、不锈钢板350吨/年、钛靶材1.14吨/年、石墨靶材1.14吨/年、密封条*根/年、粘合剂5吨/年、极板清洗剂3.84吨/年、氩气50瓶/年、氮气0.*Nm3/a、氦气66瓶/年、*炔0.*Nm3/a、75%酒精1.0吨/年、切削液0.02吨/年、金属粉末3460吨/年、高岭土20吨/年、玻璃粉20吨/年、液压油2.5吨/年、PAC 1.0吨/年、PAM 2.0吨/年、机油0.3吨/年。新增生产工艺:合金软磁粉芯中间体生产:原辅材料包覆-压制成型;燃料电池金属双极板生产:冲压-切边-焊接-超声波清洗(清洗剂洗-纯水洗-纯水洗-纯水洗)-真空镀膜-封装-电阻检测-气密性检测-成品。本项目生产规模为燃料电池金属双极板*片/年、合金软磁粉芯中间体3500吨/年。项目新增员工150名,内部安排食宿,每天2班制,每班8小时,年工作300天。本项目总投资*万元,其中环保投资*元。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施工期:(一)水环境:项目施工期污(废)水主要为施工废水、暴雨地表径流水。施工废水、暴雨地表径流水收集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施工现场洒水降尘,不外排。(二)大气环境:项目施工期大气污染物主要为施工扬尘、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尾气。施工扬尘、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尾气采取防尘、降尘措施及强化期施工环境管理来减少对周边环境空气的影响。(三)声环境:项目施工期主要噪声源是施工设备运行噪声,噪声源强约75~115dB(A)。经选用低噪声设备、隔声、减振等措施处理后,施工期厂界噪声排放可以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2011)限值要求。(四)固体废物环境:项目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土石方、建筑垃圾。生活垃圾经临时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施工过程中剩余土石方获得批准后方可在指定的受纳地点弃土;建筑垃圾收集后部分可回用的外售资源回收单位回用,不可回用部分收集后交环卫部门统一处理。营运期:(一)水环境:项目污水主要为生产废水(超声波清洗线水洗废水)及生活污水。依托现有项目污水排放口。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生产废水通过自建废水处理站(混凝沉淀+生化+二沉池处理工艺)处理满足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及新兴县新成工业园污水处理厂进水标准的较 (略) (略) ,送新兴县新成工业园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二)大气环境:项目建成后的大气污染物主要为封装废气、清洗废气、包覆废气、焊接废气。封装废气、清洗废气收集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引至不低于15m高排气筒排放。有组织排放标准:TVOC、非*烷总烃有组织排放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1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限值。无组织排放标准:厂界颗粒物排放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厂区内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厂房外监控点浓度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3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三)声环境:项目主要噪声源是生产设备运行噪声,噪声源强约60~86dB(A)。项目设备噪声经选用低噪声设备、隔声、减振及距离衰减等措施处理后,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区限值。(四)固体废物环境:项目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一般工业固废包括废包装材料、废RO膜、边角料、废挡板碎屑;危险废物包括废液压油、废液压油包装桶、废机油及废机油桶、含油废抹布及手套、废切削液包装桶、废槽液、废槽渣、污泥、废活性炭。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处理;一般工业固废收集后交由有一般工业固废处理能力的单位处理;危险废物收集后暂存于项目危废暂存库,定期交具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五)土壤、地下环境:项目在运营期地面进行硬化及分区防渗,废气污染物不具有大气沉降影响途径,废水不具备地面漫流和垂直入渗的途径,按环保要求落实好各项应对措施,并加强维护和厂区环境管理的前提下,可有效控制厂区内的废水污染物下渗现象,避免污染土壤和地下水。

公众参与情况:

公众参与:我局已对本项目报告表采取了 (略) 上公示供群众了解项目的信息。公示时间为2024年5月30日至2024年6月5日,公示期间并未收到社会反馈意见。

附件:广东 (略) 金属材料及塑料制品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公示稿).pdf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广东 (略) 金属材料及塑料制品生产项目(一期)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广东 (略) 金属材料及塑料制品生产项目(一期)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6月14日-2024年6月20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766-*(服务窗口)

电子邮箱:*@*63.com

通讯地址:新兴县新城镇新洲大道38号县行政服务中 (略) 生态环境局新兴分局窗口

邮 编:*

附 件:《广东 (略) 金属材料及塑料制品生产项目(一期)环境影响报告书》(公示版)

项目名称:

广东 (略) 金属材料及塑料制品生产项目(一期)

建设地点:

(略) 新兴县新城镇新成工业园*-04地块

建设单位:

广东 (略)

环评机构:

广东驰环 (略)

项目概况:

广东 (略) 金属材料及塑料制品生产项目(一期)(以下简称“项目”) (略) 新兴县新城镇新成工业园*-04地块,新增占地面积*.4m2,新增建筑面积*.16m2,新增主要建筑物有13栋单层厂房、2栋3层厂房、2栋2层办公楼、1栋单层值班室和1栋单层配电室。扩建后总占地面积*.4m2,总建筑面积*.4m2。新增主要生产设备:冲压机8台、轮廓仪2台、激光焊接系统4台、 (略) 4台、超声清洗线4条(含清洗槽4个、水洗槽12个)、连续镀膜生产线3条、 (略) 2个、自动封装设备12台、封装气密性检测设备9台、空压机2台、纯水机系统2台、水冷机2台、水冷塔2台、CNC数控加工中心4台、电加热磁粉包覆机14台、液压机10台。新增原辅材料主要包括:模具4吨/年、不锈钢板350吨/年、钛靶材1.14吨/年、石墨靶材1.14吨/年、密封条*根/年、粘合剂5吨/年、极板清洗剂3.84吨/年、氩气50瓶/年、氮气0.*Nm3/a、氦气66瓶/年、*炔0.*Nm3/a、75%酒精1.0吨/年、切削液0.02吨/年、金属粉末3460吨/年、高岭土20吨/年、玻璃粉20吨/年、液压油2.5吨/年、PAC 1.0吨/年、PAM 2.0吨/年、机油0.3吨/年。新增生产工艺:合金软磁粉芯中间体生产:原辅材料包覆-压制成型;燃料电池金属双极板生产:冲压-切边-焊接-超声波清洗(清洗剂洗-纯水洗-纯水洗-纯水洗)-真空镀膜-封装-电阻检测-气密性检测-成品。本项目生产规模为燃料电池金属双极板*片/年、合金软磁粉芯中间体3500吨/年。项目新增员工150名,内部安排食宿,每天2班制,每班8小时,年工作300天。本项目总投资*万元,其中环保投资*元。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施工期:(一)水环境:项目施工期污(废)水主要为施工废水、暴雨地表径流水。施工废水、暴雨地表径流水收集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施工现场洒水降尘,不外排。(二)大气环境:项目施工期大气污染物主要为施工扬尘、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尾气。施工扬尘、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尾气采取防尘、降尘措施及强化期施工环境管理来减少对周边环境空气的影响。(三)声环境:项目施工期主要噪声源是施工设备运行噪声,噪声源强约75~115dB(A)。经选用低噪声设备、隔声、减振等措施处理后,施工期厂界噪声排放可以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2011)限值要求。(四)固体废物环境:项目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土石方、建筑垃圾。生活垃圾经临时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施工过程中剩余土石方获得批准后方可在指定的受纳地点弃土;建筑垃圾收集后部分可回用的外售资源回收单位回用,不可回用部分收集后交环卫部门统一处理。营运期:(一)水环境:项目污水主要为生产废水(超声波清洗线水洗废水)及生活污水。依托现有项目污水排放口。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生产废水通过自建废水处理站(混凝沉淀+生化+二沉池处理工艺)处理满足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及新兴县新成工业园污水处理厂进水标准的较 (略) (略) ,送新兴县新成工业园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二)大气环境:项目建成后的大气污染物主要为封装废气、清洗废气、包覆废气、焊接废气。封装废气、清洗废气收集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引至不低于15m高排气筒排放。有组织排放标准:TVOC、非*烷总烃有组织排放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1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限值。无组织排放标准:厂界颗粒物排放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厂区内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厂房外监控点浓度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3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三)声环境:项目主要噪声源是生产设备运行噪声,噪声源强约60~86dB(A)。项目设备噪声经选用低噪声设备、隔声、减振及距离衰减等措施处理后,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区限值。(四)固体废物环境:项目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一般工业固废包括废包装材料、废RO膜、边角料、废挡板碎屑;危险废物包括废液压油、废液压油包装桶、废机油及废机油桶、含油废抹布及手套、废切削液包装桶、废槽液、废槽渣、污泥、废活性炭。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处理;一般工业固废收集后交由有一般工业固废处理能力的单位处理;危险废物收集后暂存于项目危废暂存库,定期交具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五)土壤、地下环境:项目在运营期地面进行硬化及分区防渗,废气污染物不具有大气沉降影响途径,废水不具备地面漫流和垂直入渗的途径,按环保要求落实好各项应对措施,并加强维护和厂区环境管理的前提下,可有效控制厂区内的废水污染物下渗现象,避免污染土壤和地下水。

公众参与情况:

公众参与:我局已对本项目报告表采取了 (略) 上公示供群众了解项目的信息。公示时间为2024年5月30日至2024年6月5日,公示期间并未收到社会反馈意见。

附件:广东 (略) 金属材料及塑料制品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公示稿).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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