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先进制造产教融合实践中心设备更新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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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先进制造产教融合实践中心设备更新项目

东莞 (略) :
  《关于报送东莞先进制造产教融合实践中心设备更新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东职函〔2024〕10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会有关部门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实施东莞先进制造产教融合实践中心设备更新项目(项目代码:2406-*-05-02-*)。
   二、项目建设内容。更新置换一批设备,包括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设备、高端仪器、高档数控机床和机器人、生物医药及高性能医疗器械、节能与新能源汽车和其他实训配套设备。
   三、项目投资规模及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约*.*元,由市财政统筹解决,争取上级资金支持。
   四、项目由东莞 (略) 负责组织实施和管养。
   五、项目批复的依据文件。《市财政局 关于东莞先进制造产教融合实践中心设备更新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送审稿)意见的复函》《市教育局 关于反馈东莞先进制造产教融合实践中心设备更新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送审稿)意见的复函》。
   六、请按照《 (略) 关于印发的通知》(国发〔2024〕7号)、《 (略) 人民政府关 (略) 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通知》(东府〔2021〕28 号)等有关文件规定,开展下一阶段工作。同时,做好项目采购监管,严格控制项目总投资。
 
 

东莞 (略) :
  《关于报送东莞先进制造产教融合实践中心设备更新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东职函〔2024〕10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会有关部门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实施东莞先进制造产教融合实践中心设备更新项目(项目代码:2406-*-05-02-*)。
   二、项目建设内容。更新置换一批设备,包括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设备、高端仪器、高档数控机床和机器人、生物医药及高性能医疗器械、节能与新能源汽车和其他实训配套设备。
   三、项目投资规模及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约*.*元,由市财政统筹解决,争取上级资金支持。
   四、项目由东莞 (略) 负责组织实施和管养。
   五、项目批复的依据文件。《市财政局 关于东莞先进制造产教融合实践中心设备更新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送审稿)意见的复函》《市教育局 关于反馈东莞先进制造产教融合实践中心设备更新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送审稿)意见的复函》。
   六、请按照《 (略) 关于印发的通知》(国发〔2024〕7号)、《 (略) 人民政府关 (略) 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通知》(东府〔2021〕28 号)等有关文件规定,开展下一阶段工作。同时,做好项目采购监管,严格控制项目总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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