悉有测试科技北京有限公司检测实验室项目拟审查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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悉有测试科技北京有限公司检测实验室项目拟审查项目

建设地点: (略) 昌平区超 (略) 11号1至10层101的801、821
公示时间:**
受理时间:**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1、废气:前处理室产生的废气由通风橱收集后经活性炭处理后通过8层南侧排气筒排出(DA001),排口高度25m,分析室产生的废气由万向罩收集后经活性炭吸附后通过8层北侧排气筒排出(DA002),排口高度25m。2、废水:项目产生的第3、4遍清洗废水经污水处理设备处理后同生活污水、浓盐水一同排入所在园区化粪池,经化粪池 (略) 政管网排入昌平污水处理厂。3、噪声:选用低噪音设备,合理布局,墙体隔声。4、固体废物: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定期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可回收的外售给废品回收站,留样样品、废干布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危险废物专门收集,分类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清运、处置。
公众参与情况:该项目已完成受理情况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反馈意见
联系人:王昊龙
联系电话:*
环评单位名称:北京中环 (略)
审批部门: (略) 昌平区生态环境局
邮政编码:*
邮寄地址: (略) 白浮泉路15号
传真电话:*
设定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十九条、第四十一条、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三条。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3、《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十八条、第二十二条。4、《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十九条。5、《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十三条。6、《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十三条、第十四条。7、《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第二十九条。8、《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六条。
行政相对人名称:悉有测试科技(北京)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 (略) 昌平区超 (略) 11号1至10层101的801、821
公示时间:**
受理时间:**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1、废气:前处理室产生的废气由通风橱收集后经活性炭处理后通过8层南侧排气筒排出(DA001),排口高度25m,分析室产生的废气由万向罩收集后经活性炭吸附后通过8层北侧排气筒排出(DA002),排口高度25m。2、废水:项目产生的第3、4遍清洗废水经污水处理设备处理后同生活污水、浓盐水一同排入所在园区化粪池,经化粪池 (略) 政管网排入昌平污水处理厂。3、噪声:选用低噪音设备,合理布局,墙体隔声。4、固体废物: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定期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可回收的外售给废品回收站,留样样品、废干布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危险废物专门收集,分类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清运、处置。
公众参与情况:该项目已完成受理情况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反馈意见
联系人:王昊龙
联系电话:*
环评单位名称:北京中环 (略)
审批部门: (略) 昌平区生态环境局
邮政编码:*
邮寄地址: (略) 白浮泉路15号
传真电话:*
设定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十九条、第四十一条、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三条。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3、《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十八条、第二十二条。4、《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十九条。5、《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十三条。6、《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十三条、第十四条。7、《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第二十九条。8、《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六条。
行政相对人名称:悉有测试科技(北京)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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