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审旗能源局乌审旗农牧局关于竞争性比选“千乡苏木万村嘎查驭风行动”投资企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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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审旗能源局乌审旗农牧局关于竞争性比选“千乡苏木万村嘎查驭风行动”投资企业的公告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 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千乡(苏木)万村(嘎查)驭风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内能源新能字〔2024〕363号)、《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 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关于全区“千乡(苏木)万村(嘎查)驭风行动”试点项目申报的通知》(内能源新能函〔2024〕381号)和《 (略) 能源局 (略) 农牧局关于组织申报“千乡(苏木)万村(嘎查)驭风行动”试点项目的通知》(鄂能局发〔2024〕122号)有关文件要求,现就竞争性比选参与实施乌审旗“千乡(苏木)万村(嘎查)驭风行动”试点项目投资企业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试点项目情况

  1.项目类型:分散式风电项目;

  2.项目规模:总规模不超过50兆瓦;

  3.电站布局:结合乌审旗实际情况,拟按集中集约原则联村布局形式,优选一处符合土地政策和电网接入或就近就地消纳的场址,建设一处分散式风电项目;

  4.投资模式:嘎查村和企业合作投资模式。

  二、参加比选企业条件

  1.为打造乌审旗图克绿色低碳产业园,参与比选主体的企业应在乌审旗图克项目区拥有大型产业项目,且具备开发新能源产业实力;

  2.能够将试点项目与自身产业相结合,通过“风电+”模式就近就地消纳,推动现有产业绿色降碳发展;

  3.愿意与乌审旗国投集团合作入股, (略) 建设该项目,出资比例为旗国投集团40%(含乌审旗相关嘎查村集体组织投资)、投资企业60%;

  4.热心社会公益事业,愿意将该项目全生命周期内净利润的至少70%无偿捐赠给相关嘎查村集体经济组织,全力支持乌审旗乡村振兴工作;

  5.企业财务状况、信用状况良好,无负面诚信问题,对所提交材料真实性负责。

  三、有关要求

  1.公告时间起止:**日00:00至**日23:59,共三天;

  2.提交材料及时间:参加竞争性比选的企业,需于**日23:59前将比选提交材料经主要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传送至旗能源局电子邮箱:*@*63.com,比选提交材料要求详见附件。逾期提交材料的不予受理。

  联系人:刘彩虹 联系电话:0477-*(*)

  3.通过本次竞争性比选,优选1家企业与乌审旗国投集团合作实施该项目。

  四、比选程序及结果公布

  由乌审旗能源局、农牧局牵头,于**日组织相关部门对参加比选企业的提交材料进行优选评比,比选结果经乌审旗人民政府审核确认、及时公布。

乌审旗能源局 乌审旗农牧局

**日

  乌审旗“千乡(苏木)万村(嘎查)驭风行动”投资企业竞争性比选提交材料清单(参考)

  一、比选企业基本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企业简介、诚信状况、产业发展现状、近2年财务运行状况等。

  二、提出项目建设的意义及必要性。从企业自身发展、落实国家乡村振兴战略、自治区能源政策和有利影响等方面分析总结项目建设的背景意义及必要性。

  三、进行投资估算与经济性分析。提出项目工程造价,资金来源,分析项目经济可行性,对总投资、发电量、回报期、收益率等进行详细分析。

  四、发电收益共享计划。根据收益状况及合作方式,提出每年净利润的比例及分配方式,具体到全生命周期净利润分配方式、比例等内容。

  五、项目建设保障措施。在项目土地落实、手续办理、并网接入等重要环节提出保障措施。

  六、收益共享保障措施。在收益共享机制、落实、分配等方面,提出具体保障措施。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 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千乡(苏木)万村(嘎查)驭风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内能源新能字〔2024〕363号)、《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 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关于全区“千乡(苏木)万村(嘎查)驭风行动”试点项目申报的通知》(内能源新能函〔2024〕381号)和《 (略) 能源局 (略) 农牧局关于组织申报“千乡(苏木)万村(嘎查)驭风行动”试点项目的通知》(鄂能局发〔2024〕122号)有关文件要求,现就竞争性比选参与实施乌审旗“千乡(苏木)万村(嘎查)驭风行动”试点项目投资企业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试点项目情况

  1.项目类型:分散式风电项目;

  2.项目规模:总规模不超过50兆瓦;

  3.电站布局:结合乌审旗实际情况,拟按集中集约原则联村布局形式,优选一处符合土地政策和电网接入或就近就地消纳的场址,建设一处分散式风电项目;

  4.投资模式:嘎查村和企业合作投资模式。

  二、参加比选企业条件

  1.为打造乌审旗图克绿色低碳产业园,参与比选主体的企业应在乌审旗图克项目区拥有大型产业项目,且具备开发新能源产业实力;

  2.能够将试点项目与自身产业相结合,通过“风电+”模式就近就地消纳,推动现有产业绿色降碳发展;

  3.愿意与乌审旗国投集团合作入股, (略) 建设该项目,出资比例为旗国投集团40%(含乌审旗相关嘎查村集体组织投资)、投资企业60%;

  4.热心社会公益事业,愿意将该项目全生命周期内净利润的至少70%无偿捐赠给相关嘎查村集体经济组织,全力支持乌审旗乡村振兴工作;

  5.企业财务状况、信用状况良好,无负面诚信问题,对所提交材料真实性负责。

  三、有关要求

  1.公告时间起止:**日00:00至**日23:59,共三天;

  2.提交材料及时间:参加竞争性比选的企业,需于**日23:59前将比选提交材料经主要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传送至旗能源局电子邮箱:*@*63.com,比选提交材料要求详见附件。逾期提交材料的不予受理。

  联系人:刘彩虹 联系电话:0477-*(*)

  3.通过本次竞争性比选,优选1家企业与乌审旗国投集团合作实施该项目。

  四、比选程序及结果公布

  由乌审旗能源局、农牧局牵头,于**日组织相关部门对参加比选企业的提交材料进行优选评比,比选结果经乌审旗人民政府审核确认、及时公布。

乌审旗能源局 乌审旗农牧局

**日

  乌审旗“千乡(苏木)万村(嘎查)驭风行动”投资企业竞争性比选提交材料清单(参考)

  一、比选企业基本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企业简介、诚信状况、产业发展现状、近2年财务运行状况等。

  二、提出项目建设的意义及必要性。从企业自身发展、落实国家乡村振兴战略、自治区能源政策和有利影响等方面分析总结项目建设的背景意义及必要性。

  三、进行投资估算与经济性分析。提出项目工程造价,资金来源,分析项目经济可行性,对总投资、发电量、回报期、收益率等进行详细分析。

  四、发电收益共享计划。根据收益状况及合作方式,提出每年净利润的比例及分配方式,具体到全生命周期净利润分配方式、比例等内容。

  五、项目建设保障措施。在项目土地落实、手续办理、并网接入等重要环节提出保障措施。

  六、收益共享保障措施。在收益共享机制、落实、分配等方面,提出具体保障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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