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瑰丽医疗美容门诊部有限责任公司迁址项目上海市直辖市杨浦区飞虹路568弄F区,飞虹路568弄,飞虹路568弄F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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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瑰丽医疗美容门诊部有限责任公司迁址项目上海市直辖市杨浦区飞虹路568弄F区,飞虹路568弄,飞虹路568弄F区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

填表日期:**

上海瑰丽医疗美 (略) 迁址项目
(略) 杨浦区飞虹路568弄F区2F F-2F-27,飞虹路568弄1F F-1-27,飞虹路568弄F区 3F F-3F-27 1255
上海法思荟医疗美容门诊部 刘思辰
1000 20
**
新建
工程内容及规模: 1、项目概况 上海瑰丽医疗美 (略) (略) 杨浦区飞虹路568弄F区2F F-2F-27,飞虹路568弄1F F-1-27,飞虹路568弄F区 3F F-3F-27商铺房,开设上海瑰丽医疗美 (略) ,门诊部建筑面积为 1255 m2。 诊疗科目为:医疗美容科;美容外科;美容皮肤科;美容牙科;美容中医科/麻醉科。床位(牙椅):3(2)个。 项目所在店铺房为商业房产,产权 (略) ,并由 (略) 总承租,租赁合同为 (略) 与上海瑰丽医疗美 (略) 签约。(详见租赁合同) 本项目按门诊部的专业要求进行装修,用水、用电等公用设施均利用基地内原有设施,空调采用分体式空调机组。 2、工程内容及规模 2.1总平面布置及功能 上海瑰丽医疗美 (略) 租赁场地为一栋两层独立建筑,总平面布置及功能分布如下: 1层:办公室、接待大厅、治疗室、储藏室、休息区、咨询室、光电治疗室、注射室、皮肤检测室、卫生间、检验室、监控室、男女更衣室、药房、电机房等。 2层:中医美容科室、休息室、卫生间、留观室、拆线室、美容皮肤科、护士站、办公室、污水处理间、医废暂存间等。 2.2配备的主要设备 2.2.1主要设备 手术床和成套美容外科手术器械、无影灯、紫外线消毒灯、高压蒸汽灭菌设备离子喷雾器、多功能美容仪、皮肤磨削机、文眉机、激光治疗机、电冰箱、消毒柜具有上网功能的计算机等。 2.2.2 其他材料 本项目美容牙科中,有美白及修补牙齿,其中补牙采用的材料为玻璃粒子及光固化树脂,不含汞。 2.3拟配备的职工人员 门诊部内配备工作人员为15人。本门诊仅为昼间门诊,时间为:8:30~17:00。 3、动力能源耗量 3.1给水与排水 本项目给水 (略) 政管网直接供水,用水主要用于治疗、卫生间、消毒间等,门诊部内需用的热水由电加热热水器供给。 医务人员生活污水与诊疗污水分流,生活污水排入基地原排水系统,诊疗污水经污水处理池处理后排入租赁基地排污系统, (略) 政污水管网。 根据门诊部规模及职工人数估算用水量约为2.25m3/d,排水根据用水的90%计,排放的污水量约2.03m3/d。 医疗用水每天平均约1m3/d,排放的污水量约0.9m3/d。 3.2用电 本项目用电来自基地原供电系统,容量约50kW。 3.3空调与通风 3.3.1空调系统 本门诊部采用中央空调系统,每层安装2台,共4台,室外机组置于建筑物已预留的空调外机专用位置,主要位置置于建筑物楼顶。 3.3.2通风系统 门诊部内通风采用排气扇通风。 3.4 热水能源 本项目能源采用电,为清洁能源。 与本项目有关的原有污染情况及主要环境问题: 本项目基地为沿街商业店铺,原处尚无经营,现租赁给建设单位经营医疗美诊部,原处无明显污染和环境问题存在。 主要环境保护目标(列出名单及保护级别): (1)环境保护敏感目标 基地北侧为大连路1188弄小区,该住宅楼与本基地所在商业用房最近处相距约 15m。 (2)保护级别 环境空气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二级标准:声环境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水质环境达到《GB3838-2002》V类标准。 主要污染工序: 废水:来自门诊部医疗污水、职工人群生活污水等;噪声:来自分体式空调机组、排气扇机械排风系统:固体废物:来自门诊部医疗废物和生活垃圾;废气:本项目能源采用电,无明显的废气产生。 施工期环境影响简要分析: 本项目建筑面积为1255m2,无土建任务,但有部分装修施工任务,应尽量降低装修施工时产生的噪声、粉尘及污水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1)装修施工时电钻等产生强烈的噪声,会对基地声环境产生一定污染影响应避免夜间的高噪声设备作业。 (2)施工期建材运输,如散落将对道路环境产生污染影响,应配备环境管理人员,保持运输道路清洁。 (3)施工期废水禁止乱排乱流,受纳水体入口处应设隔栅,确保水流畅通严禁将泥浆 (略) 政下水道,建议施工现场应设沉淀池,泥浆水经 (略) 政下水管网,泥浆作为建筑垃圾处置, (4)建筑垃圾应当按照《 (略) 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的处置管理规定》,执行申报手续,竣工后应在一个月内将工地剩余建筑垃圾及工程渣土处理干净。在加强上述工地管理的基础上可做到施工期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明显的污染影响。 营运期环境影响分析: 1、水质环境 上海瑰丽医 (略) 项目废水污染源主要来自诊疗污水(主要为牙科诊疗污水、医疗器械清洗污水等)、医务人员生活污水等。 本项目污水处理采用医务人员生活污水与诊疗污水分流的设计原则,做到清污分流。 1.1本项目污水排放去向 (1)本项目基地自有污水处理系统统 (略) 政管网排放。 (2)生活污水排 (略) 地方标准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DB31/445-2009)。 1.2诊疗污水处理工艺要求 本项目诊疗污水主要包括口腔清洗污水、医疗器械清洗污水等,应进行准处理,污水消毒池应置于独立的设备间内(本项目污水消毒池置于底层西南侧位置),污水采用的消毒剂应考虑消毒效果和生态安全性问题,减少处理过种消毒副产物产生和控制出水中过高余氯,以保护生态环境安全。 如采用含氯消毒剂的工艺控制要求为: 级标准:消毒接触池接触时间>1h,接触池出口总余氯 3—10mg级标准:消毒接触池接触时间>1h,接触池出口总余氯 2—8mg采用其他消毒剂对总余氯不作要求。 1.3生活污水 医务人员厕所等生活用水均利用租赁基地原有设施,生活污水排入基地原排水系统,基地 (略) 政污水管网。由于本项目生活污水与医疗污水分流收集,生活污水排放仍执行《 (略)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31199-2009)中规定的《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DB31/445-2009)。 1.4加强管理要求 (1)对诊疗污水产生、处理、排放的全过程进行控制。 (2)严格卫生安全管理体系,在污水和污物发生源处进行严格控制和分离,即源头控制、清污分流,做到诊疗污水减量化原则。 (3)严禁将诊疗污水随意弃置排入下水道。 2.本项目噪声污染主要来自分体式空调机以及室内通风采用的机械风机。门诊部采用中央空调系统,每层2台,共4台,室外机组置于建筑物已预留的空调外机专用位置,位置置于建筑物楼顶。 空调设备安装应执行《 (略) 空调设备安装使用管理规定》(2007年8月 (略) 人民政府令第79号公布),由于基地北侧有住宅敏感建筑物,出距较近,为尽可能减少对北侧敏感住宅环境的影响,应采取下列措施:(1)空调设备应采用低噪型,设备底座应采取隔振措施。 (2)如在道路两侧(包括基地内道路)安装空调设备外机,则空调设备不占用人行道,且空调设备安装架底部距室外地面的高度不得低于 1.9m。 (3)禁止在建筑物内的走道、楼梯、出口等共用部位安装空调设备(4)空调设备安装应当选择尽可能远离相邻方门窗的部位。空调设备排风口中心与相对方房屋固有门窗的最近距离不得小于下列规定:制冷额定电功率不满 2kw 的为 3m; 制冷额定电功率 2kw 以上不满 5kw 的为 4m; 制冷额定电功率 5kw 以上不满 10kw 的为 5m; 制冷额定电功率 10kw 以上不满 30kw的为 6m; 制冷额定电功率 30kw 以上的,按每增加 20kw 距离相应增加 1m 计算 2.2 排气扇 本项目室内通风采用排气扇,排气扇应采用优质低噪型,由于排气扇助释在采用优质低噪型设备后,对基地东侧敏感住宅不会有明显的噪声影吗小, 基地边界外噪声应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昼间≤60dB(A),夜间<50dB(A)。 3、环境空气 本项目门诊部所需热水等能源均采用电,无明显废气产生。 4、固体废物 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医疗废物及生活垃圾。 4.1医疗废物 医疗废物包括感染性医疗废物(一次性针筒、棉花球、手套、衣物等),病理性医疗废物,损伤性医疗废物(针头、手术刀等),化学性医疗废物等。 医疗废物属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建设单位应对这些废物按环保部门制定的医疗废物管理的规章制度要求严格分类收集,委托有资质单位送卫生局指定场所外协处置。 医疗废物暂存桶必须与生活垃圾存放地分开,尽量做到日产日清。 4.2生活垃圾 门诊部内职工的生活垃圾做一般的生活垃圾处置,收集后送基地原垃圾站,由小区统一外运处置。 上述固体废物应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加强全过程的管理。 结论与建议 1.项目概况 上海瑰丽医疗美 (略) (略) 杨浦区飞虹路568弄F区2F F-2F-27,飞虹路568弄1F F-1-27,飞虹路568弄F区 3F F-3F-27商铺房,开设上海瑰丽医疗美 (略) ,门诊部建筑面积为 1255 m2 诊疗科目为:医疗美容科;美容外科;美容皮肤科;美容牙科;美容中医科/麻醉科。床位(牙椅):3(2)个。 租赁基地北临大连路1188弄小区,西侧大连路主干道,东侧及南侧均为海上海商业区商铺;门诊部内工作人员共8人,门诊时间为 8:30~17:00。 2.环境保护敏感目标 基地北侧大连路1188弄居民小区,该住宅楼与本基地所在商业用房最近处相距约 15m。 3.产生的主要污染 门诊部医疗污水、职工人员生活污水;空调机组设备和排气扇噪声;门诊部医疗废物和职工生活垃圾;无废气产生。 4.拟采取的治理措施及环境影响 4.1水质环境 本项目门诊部医疗污水与生活污水分流,医疗污水设消毒池预处理后排入租赁基地排污系统,医疗污水纳管标准执行《GB18466-2005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医务人员厕所等生活用水均利用租赁基地原有设施,生活污水排入基地原排水系统,生活污水纳管标准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DB31/445-2009)。在加强管理措施达标排放的基础上,对水质环境不会有明显的污染影响。 4.2声环境木门诊部采用分体式空调系统,空调室外机组置于建筑物楼顶,空调设备安装执行《 (略) 空调设备安装使用管理规定》(2012月 (略) 人民政府令第79号公布),由于基地北侧有住宅敏感建等。距相距较近,为尽可能减少对北侧敏感住宅环境的影响,应采取下列措施;设备应采用低噪型,设备底座应采取隔振措施;如在道路两侧(包括基地内道安装空调设备外机,则空调设备不得占用人行道,且空调设备安装架底部距地面的高度不得低于 1.9m;禁止在建筑物内的走道、楼梯、出口等共用部。*装空调设备:空调设备安装应当选择尽可能远离相邻方门窗的部位;空调设备风口中心与相对方房屋固有门窗的最近距离应符合规定。 本项目室内通风采用排气扇,排气扇应采用优质低噪型,由于排气扇功耗小,在采用优质低噪型设备后,对基地东侧敏感住宅不会有明显的噪声影响基地边界外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 类标准,昼间≤60dB(A),夜间≤50dB(A)。 4.3固体废物 本项目医疗废物属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按医疗废物处置法规要求暂有及收集,委托有资质单位送指定场所处置,做到日产日清;门诊部内职工的生活垃圾作一般的生活垃圾处置;固体废物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加强全过程的管理。 5.项目可行性结论 建设单位应认真落实污水消毒处理措施、防噪措施和医疗废物暂存及收集措施,并加强环保设施管理,确保其治理效果,达标排放。在此基础上,不会对环境产生明显的污染影响。本工作认为该项目建设就环境保护而言是可行能本评价工作是在建设单位提供的设计内容及其相对应的排污基础上进行如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工程内容有重大变化,建设单位须向杨浦区环保申请重新报批有关文件。
生活污水
有环保措施:
生活污水采取集中收集措施后通过基地自有污水 (略) 政管网
生产废水
有环保措施:
医疗废水采取新建医疗废水处理装置措施后通过基地自有污水 (略) 政管网
环保措施:
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医疗废物及生活垃圾。医疗废物包括感染性医疗废物(一次性针筒、棉花球、手套、衣物等),病理性医疗废物,损伤性医疗废物(针头、手术刀等),化学性医疗废物等。医疗废物属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建设单位应对这些废物按环保部门制定的医疗废物管理的规章制度要求严格分类收集,委托有资质单位送卫生局指定场所外协处置。医疗废物暂存桶必须与生活垃圾存放地分开,尽量做到日产日清。门诊部内职工的生活垃圾做一般的生活垃圾处置,收集后送基地原垃圾站,由小区统一外运处置。上述固体废物应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加强全过程的管理。
有环保措施:
本项目噪声污染主要来自分体式空调机以及室内通风采用的机械风机。门诊部采用中央空调系统,每层2台,共4台,室外机组置于建筑物已预留的空调外机专用位置,位置置于建筑物楼顶。空调设备安装应执行《 (略) 空调设备安装使用管理规定》(2007年8月 (略) 人民政府令第79号公布),由于基地北侧有住宅敏感建筑物,出距较近,为尽可能减少对北侧敏感住宅环境的影响,应采取下列措施:(1)空调设备应采用低噪型,设备底座应采取隔振措施。
, (略) ,杨浦区,上海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

填表日期:**

上海瑰丽医疗美 (略) 迁址项目
(略) 杨浦区飞虹路568弄F区2F F-2F-27,飞虹路568弄1F F-1-27,飞虹路568弄F区 3F F-3F-27 1255
上海法思荟医疗美容门诊部 刘思辰
1000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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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
工程内容及规模: 1、项目概况 上海瑰丽医疗美 (略) (略) 杨浦区飞虹路568弄F区2F F-2F-27,飞虹路568弄1F F-1-27,飞虹路568弄F区 3F F-3F-27商铺房,开设上海瑰丽医疗美 (略) ,门诊部建筑面积为 1255 m2。 诊疗科目为:医疗美容科;美容外科;美容皮肤科;美容牙科;美容中医科/麻醉科。床位(牙椅):3(2)个。 项目所在店铺房为商业房产,产权 (略) ,并由 (略) 总承租,租赁合同为 (略) 与上海瑰丽医疗美 (略) 签约。(详见租赁合同) 本项目按门诊部的专业要求进行装修,用水、用电等公用设施均利用基地内原有设施,空调采用分体式空调机组。 2、工程内容及规模 2.1总平面布置及功能 上海瑰丽医疗美 (略) 租赁场地为一栋两层独立建筑,总平面布置及功能分布如下: 1层:办公室、接待大厅、治疗室、储藏室、休息区、咨询室、光电治疗室、注射室、皮肤检测室、卫生间、检验室、监控室、男女更衣室、药房、电机房等。 2层:中医美容科室、休息室、卫生间、留观室、拆线室、美容皮肤科、护士站、办公室、污水处理间、医废暂存间等。 2.2配备的主要设备 2.2.1主要设备 手术床和成套美容外科手术器械、无影灯、紫外线消毒灯、高压蒸汽灭菌设备离子喷雾器、多功能美容仪、皮肤磨削机、文眉机、激光治疗机、电冰箱、消毒柜具有上网功能的计算机等。 2.2.2 其他材料 本项目美容牙科中,有美白及修补牙齿,其中补牙采用的材料为玻璃粒子及光固化树脂,不含汞。 2.3拟配备的职工人员 门诊部内配备工作人员为15人。本门诊仅为昼间门诊,时间为:8:30~17:00。 3、动力能源耗量 3.1给水与排水 本项目给水 (略) 政管网直接供水,用水主要用于治疗、卫生间、消毒间等,门诊部内需用的热水由电加热热水器供给。 医务人员生活污水与诊疗污水分流,生活污水排入基地原排水系统,诊疗污水经污水处理池处理后排入租赁基地排污系统, (略) 政污水管网。 根据门诊部规模及职工人数估算用水量约为2.25m3/d,排水根据用水的90%计,排放的污水量约2.03m3/d。 医疗用水每天平均约1m3/d,排放的污水量约0.9m3/d。 3.2用电 本项目用电来自基地原供电系统,容量约50kW。 3.3空调与通风 3.3.1空调系统 本门诊部采用中央空调系统,每层安装2台,共4台,室外机组置于建筑物已预留的空调外机专用位置,主要位置置于建筑物楼顶。 3.3.2通风系统 门诊部内通风采用排气扇通风。 3.4 热水能源 本项目能源采用电,为清洁能源。 与本项目有关的原有污染情况及主要环境问题: 本项目基地为沿街商业店铺,原处尚无经营,现租赁给建设单位经营医疗美诊部,原处无明显污染和环境问题存在。 主要环境保护目标(列出名单及保护级别): (1)环境保护敏感目标 基地北侧为大连路1188弄小区,该住宅楼与本基地所在商业用房最近处相距约 15m。 (2)保护级别 环境空气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二级标准:声环境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水质环境达到《GB3838-2002》V类标准。 主要污染工序: 废水:来自门诊部医疗污水、职工人群生活污水等;噪声:来自分体式空调机组、排气扇机械排风系统:固体废物:来自门诊部医疗废物和生活垃圾;废气:本项目能源采用电,无明显的废气产生。 施工期环境影响简要分析: 本项目建筑面积为1255m2,无土建任务,但有部分装修施工任务,应尽量降低装修施工时产生的噪声、粉尘及污水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1)装修施工时电钻等产生强烈的噪声,会对基地声环境产生一定污染影响应避免夜间的高噪声设备作业。 (2)施工期建材运输,如散落将对道路环境产生污染影响,应配备环境管理人员,保持运输道路清洁。 (3)施工期废水禁止乱排乱流,受纳水体入口处应设隔栅,确保水流畅通严禁将泥浆 (略) 政下水道,建议施工现场应设沉淀池,泥浆水经 (略) 政下水管网,泥浆作为建筑垃圾处置, (4)建筑垃圾应当按照《 (略) 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的处置管理规定》,执行申报手续,竣工后应在一个月内将工地剩余建筑垃圾及工程渣土处理干净。在加强上述工地管理的基础上可做到施工期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明显的污染影响。 营运期环境影响分析: 1、水质环境 上海瑰丽医 (略) 项目废水污染源主要来自诊疗污水(主要为牙科诊疗污水、医疗器械清洗污水等)、医务人员生活污水等。 本项目污水处理采用医务人员生活污水与诊疗污水分流的设计原则,做到清污分流。 1.1本项目污水排放去向 (1)本项目基地自有污水处理系统统 (略) 政管网排放。 (2)生活污水排 (略) 地方标准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DB31/445-2009)。 1.2诊疗污水处理工艺要求 本项目诊疗污水主要包括口腔清洗污水、医疗器械清洗污水等,应进行准处理,污水消毒池应置于独立的设备间内(本项目污水消毒池置于底层西南侧位置),污水采用的消毒剂应考虑消毒效果和生态安全性问题,减少处理过种消毒副产物产生和控制出水中过高余氯,以保护生态环境安全。 如采用含氯消毒剂的工艺控制要求为: 级标准:消毒接触池接触时间>1h,接触池出口总余氯 3—10mg级标准:消毒接触池接触时间>1h,接触池出口总余氯 2—8mg采用其他消毒剂对总余氯不作要求。 1.3生活污水 医务人员厕所等生活用水均利用租赁基地原有设施,生活污水排入基地原排水系统,基地 (略) 政污水管网。由于本项目生活污水与医疗污水分流收集,生活污水排放仍执行《 (略)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31199-2009)中规定的《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DB31/445-2009)。 1.4加强管理要求 (1)对诊疗污水产生、处理、排放的全过程进行控制。 (2)严格卫生安全管理体系,在污水和污物发生源处进行严格控制和分离,即源头控制、清污分流,做到诊疗污水减量化原则。 (3)严禁将诊疗污水随意弃置排入下水道。 2.本项目噪声污染主要来自分体式空调机以及室内通风采用的机械风机。门诊部采用中央空调系统,每层2台,共4台,室外机组置于建筑物已预留的空调外机专用位置,位置置于建筑物楼顶。 空调设备安装应执行《 (略) 空调设备安装使用管理规定》(2007年8月 (略) 人民政府令第79号公布),由于基地北侧有住宅敏感建筑物,出距较近,为尽可能减少对北侧敏感住宅环境的影响,应采取下列措施:(1)空调设备应采用低噪型,设备底座应采取隔振措施。 (2)如在道路两侧(包括基地内道路)安装空调设备外机,则空调设备不占用人行道,且空调设备安装架底部距室外地面的高度不得低于 1.9m。 (3)禁止在建筑物内的走道、楼梯、出口等共用部位安装空调设备(4)空调设备安装应当选择尽可能远离相邻方门窗的部位。空调设备排风口中心与相对方房屋固有门窗的最近距离不得小于下列规定:制冷额定电功率不满 2kw 的为 3m; 制冷额定电功率 2kw 以上不满 5kw 的为 4m; 制冷额定电功率 5kw 以上不满 10kw 的为 5m; 制冷额定电功率 10kw 以上不满 30kw的为 6m; 制冷额定电功率 30kw 以上的,按每增加 20kw 距离相应增加 1m 计算 2.2 排气扇 本项目室内通风采用排气扇,排气扇应采用优质低噪型,由于排气扇助释在采用优质低噪型设备后,对基地东侧敏感住宅不会有明显的噪声影吗小, 基地边界外噪声应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昼间≤60dB(A),夜间<50dB(A)。 3、环境空气 本项目门诊部所需热水等能源均采用电,无明显废气产生。 4、固体废物 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医疗废物及生活垃圾。 4.1医疗废物 医疗废物包括感染性医疗废物(一次性针筒、棉花球、手套、衣物等),病理性医疗废物,损伤性医疗废物(针头、手术刀等),化学性医疗废物等。 医疗废物属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建设单位应对这些废物按环保部门制定的医疗废物管理的规章制度要求严格分类收集,委托有资质单位送卫生局指定场所外协处置。 医疗废物暂存桶必须与生活垃圾存放地分开,尽量做到日产日清。 4.2生活垃圾 门诊部内职工的生活垃圾做一般的生活垃圾处置,收集后送基地原垃圾站,由小区统一外运处置。 上述固体废物应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加强全过程的管理。 结论与建议 1.项目概况 上海瑰丽医疗美 (略) (略) 杨浦区飞虹路568弄F区2F F-2F-27,飞虹路568弄1F F-1-27,飞虹路568弄F区 3F F-3F-27商铺房,开设上海瑰丽医疗美 (略) ,门诊部建筑面积为 1255 m2 诊疗科目为:医疗美容科;美容外科;美容皮肤科;美容牙科;美容中医科/麻醉科。床位(牙椅):3(2)个。 租赁基地北临大连路1188弄小区,西侧大连路主干道,东侧及南侧均为海上海商业区商铺;门诊部内工作人员共8人,门诊时间为 8:30~17:00。 2.环境保护敏感目标 基地北侧大连路1188弄居民小区,该住宅楼与本基地所在商业用房最近处相距约 15m。 3.产生的主要污染 门诊部医疗污水、职工人员生活污水;空调机组设备和排气扇噪声;门诊部医疗废物和职工生活垃圾;无废气产生。 4.拟采取的治理措施及环境影响 4.1水质环境 本项目门诊部医疗污水与生活污水分流,医疗污水设消毒池预处理后排入租赁基地排污系统,医疗污水纳管标准执行《GB18466-2005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医务人员厕所等生活用水均利用租赁基地原有设施,生活污水排入基地原排水系统,生活污水纳管标准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DB31/445-2009)。在加强管理措施达标排放的基础上,对水质环境不会有明显的污染影响。 4.2声环境木门诊部采用分体式空调系统,空调室外机组置于建筑物楼顶,空调设备安装执行《 (略) 空调设备安装使用管理规定》(2012月 (略) 人民政府令第79号公布),由于基地北侧有住宅敏感建等。距相距较近,为尽可能减少对北侧敏感住宅环境的影响,应采取下列措施;设备应采用低噪型,设备底座应采取隔振措施;如在道路两侧(包括基地内道安装空调设备外机,则空调设备不得占用人行道,且空调设备安装架底部距地面的高度不得低于 1.9m;禁止在建筑物内的走道、楼梯、出口等共用部。*装空调设备:空调设备安装应当选择尽可能远离相邻方门窗的部位;空调设备风口中心与相对方房屋固有门窗的最近距离应符合规定。 本项目室内通风采用排气扇,排气扇应采用优质低噪型,由于排气扇功耗小,在采用优质低噪型设备后,对基地东侧敏感住宅不会有明显的噪声影响基地边界外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 类标准,昼间≤60dB(A),夜间≤50dB(A)。 4.3固体废物 本项目医疗废物属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按医疗废物处置法规要求暂有及收集,委托有资质单位送指定场所处置,做到日产日清;门诊部内职工的生活垃圾作一般的生活垃圾处置;固体废物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加强全过程的管理。 5.项目可行性结论 建设单位应认真落实污水消毒处理措施、防噪措施和医疗废物暂存及收集措施,并加强环保设施管理,确保其治理效果,达标排放。在此基础上,不会对环境产生明显的污染影响。本工作认为该项目建设就环境保护而言是可行能本评价工作是在建设单位提供的设计内容及其相对应的排污基础上进行如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工程内容有重大变化,建设单位须向杨浦区环保申请重新报批有关文件。
生活污水
有环保措施:
生活污水采取集中收集措施后通过基地自有污水 (略) 政管网
生产废水
有环保措施:
医疗废水采取新建医疗废水处理装置措施后通过基地自有污水 (略) 政管网
环保措施:
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医疗废物及生活垃圾。医疗废物包括感染性医疗废物(一次性针筒、棉花球、手套、衣物等),病理性医疗废物,损伤性医疗废物(针头、手术刀等),化学性医疗废物等。医疗废物属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建设单位应对这些废物按环保部门制定的医疗废物管理的规章制度要求严格分类收集,委托有资质单位送卫生局指定场所外协处置。医疗废物暂存桶必须与生活垃圾存放地分开,尽量做到日产日清。门诊部内职工的生活垃圾做一般的生活垃圾处置,收集后送基地原垃圾站,由小区统一外运处置。上述固体废物应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加强全过程的管理。
有环保措施:
本项目噪声污染主要来自分体式空调机以及室内通风采用的机械风机。门诊部采用中央空调系统,每层2台,共4台,室外机组置于建筑物已预留的空调外机专用位置,位置置于建筑物楼顶。空调设备安装应执行《 (略) 空调设备安装使用管理规定》(2007年8月 (略) 人民政府令第79号公布),由于基地北侧有住宅敏感建筑物,出距较近,为尽可能减少对北侧敏感住宅环境的影响,应采取下列措施:(1)空调设备应采用低噪型,设备底座应采取隔振措施。
, (略) ,杨浦区,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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