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年6月17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鄂尔多斯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年6月17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6月17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开始时间为2024年6月17日,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477-*
传 真:0477-*
通讯地址: (略) (略) 生态环境局
邮 编:*
序号 | 项目名称 | 所在地 | 建设单位 | 环评单位 | 项目基本情况 | 污染防治措施及排放情况 |
1 | (略) 金源 (略) 煤矸石烧结砖改扩建项目(变更) | 内蒙古自治 (略) 东胜区铜川镇枳机塔村马场窑沟社 | (略) 金源 (略) | 内蒙古 (略) | 项目新增用地85.37亩,共计占地190亩,其中包括原厂区范围的78.32亩为建设用地,其余111.68亩为新增用地,本次变更项目分两期建设:一期建设内容主要为升级改造现有制砖生产线以及配套公辅工程、环保设施,建设规模为年产3亿块煤矸石烧结砖(由已批的*万块/a增加至*万块/a);二期在新增用地内建设,建设内容主要为废弃矸石减量化生产线,建设规模为年处理*吨煤矸石,生产*吨产品煤、*吨水泥添加剂、*吨煤矸石烧结砖原料(作为一期生产原料),本项目总投资*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36 万元,占总投资的3.45%。 | 1.认真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废水污染防治措施。根据报告表,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生产车间破碎、筛分、陈化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焙烧窑烟气中的烟尘、SO2、NOX和氟化物、煤矸石原料装卸堆存扬尘以及食堂油烟,筛分破碎产生颗粒物经布袋除尘器+15m高排气筒排放,焙烧窑烟气经湿式除尘器+石灰石石膏法脱硫+40m高排气筒排放,食堂油烟采用油烟净化器。 2.废水主要为脱硫废水及生活污水,脱硫废水在循环水池内循环使用,定期排出,直接回用于制砖工段,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 (略) 东胜区洁通 (略) 拉运处理。化粪池按一般防渗区进行防渗施工,等效粘土层厚度Mb≥1.5m,渗透系数K≤1.0×10-7cm/s。 3. 项目所有生产设备均设置于各个车间内,采取以下降噪措施:(1)合理布置噪声源;(2)生产设备在选型上采用低噪声产品以降低总体声级;(3)设备基础设计减振台基础,排风系统的主排风管和通风机的进出风管均安装消声器,管道进出口加柔性软接;(4)加强车辆进出的管理,要求车辆减速慢行,同时禁止鸣笛。厂界昼夜噪声预测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2类标准要求。 4.严格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固废污染防治措施。根据报告表,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为项目全厂固废主要包括除尘灰、切条残渣、不合格产品、脱硫石膏、废矿物油及废油桶、生活垃圾和餐厨垃圾。除尘灰、切条残渣及脱硫石膏回用于生产工序,不合格产品用于场地硬化或作为砂石骨料外售;废矿物油及废油桶暂存于危废储存间内,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委 (略) 东胜区绿宸 (略) 清运处理。一般固废严格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要求进行处置,危险废物的贮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6月17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开始时间为2024年6月17日,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4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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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略) (略) 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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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略) 金源 (略) 煤矸石烧结砖改扩建项目(变更) | 内蒙古自治 (略) 东胜区铜川镇枳机塔村马场窑沟社 | (略) 金源 (略) | 内蒙古 (略) | 项目新增用地85.37亩,共计占地190亩,其中包括原厂区范围的78.32亩为建设用地,其余111.68亩为新增用地,本次变更项目分两期建设:一期建设内容主要为升级改造现有制砖生产线以及配套公辅工程、环保设施,建设规模为年产3亿块煤矸石烧结砖(由已批的*万块/a增加至*万块/a);二期在新增用地内建设,建设内容主要为废弃矸石减量化生产线,建设规模为年处理*吨煤矸石,生产*吨产品煤、*吨水泥添加剂、*吨煤矸石烧结砖原料(作为一期生产原料),本项目总投资*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36 万元,占总投资的3.45%。 | 1.认真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废水污染防治措施。根据报告表,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生产车间破碎、筛分、陈化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焙烧窑烟气中的烟尘、SO2、NOX和氟化物、煤矸石原料装卸堆存扬尘以及食堂油烟,筛分破碎产生颗粒物经布袋除尘器+15m高排气筒排放,焙烧窑烟气经湿式除尘器+石灰石石膏法脱硫+40m高排气筒排放,食堂油烟采用油烟净化器。 2.废水主要为脱硫废水及生活污水,脱硫废水在循环水池内循环使用,定期排出,直接回用于制砖工段,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 (略) 东胜区洁通 (略) 拉运处理。化粪池按一般防渗区进行防渗施工,等效粘土层厚度Mb≥1.5m,渗透系数K≤1.0×10-7cm/s。 3. 项目所有生产设备均设置于各个车间内,采取以下降噪措施:(1)合理布置噪声源;(2)生产设备在选型上采用低噪声产品以降低总体声级;(3)设备基础设计减振台基础,排风系统的主排风管和通风机的进出风管均安装消声器,管道进出口加柔性软接;(4)加强车辆进出的管理,要求车辆减速慢行,同时禁止鸣笛。厂界昼夜噪声预测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2类标准要求。 4.严格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固废污染防治措施。根据报告表,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为项目全厂固废主要包括除尘灰、切条残渣、不合格产品、脱硫石膏、废矿物油及废油桶、生活垃圾和餐厨垃圾。除尘灰、切条残渣及脱硫石膏回用于生产工序,不合格产品用于场地硬化或作为砂石骨料外售;废矿物油及废油桶暂存于危废储存间内,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委 (略) 东胜区绿宸 (略) 清运处理。一般固废严格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要求进行处置,危险废物的贮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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