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发改交通〔2024〕3号崇左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同意崇左港扶绥港区海螺作业区二期工程项目核准文件有效期延期的批复

内容
 
发送至邮箱

崇发改交通〔2024〕3号崇左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同意崇左港扶绥港区海螺作业区二期工程项目核准文件有效期延期的批复

广西壮族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件

崇发改交通〔2024〕3号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同意崇左港扶绥

港区海螺作业区二期工程项目核准文件

有效期延期的批复

扶绥县发展和改革局:

《扶绥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请求崇左港扶绥港区海螺作业区二期工程项目延期开工建设的请示》(扶发改报〔2024〕29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我委于2022年印发了《关于重新给予崇左港扶绥港区海螺作业区二期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崇发改交通〔2022〕3号),核准批复扶绥新宁 (略) 扶绥港区海螺作业区二期工程项目,项目代码为2019-*-55-02-*。截至目前,该项目已完成环境影响评价、通航条件影响评价、水土保持方案、初步设计等前期工作,但因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基建 (略) 场持续低迷,海螺作业区一期码头吞吐能力尚未趋于饱和,导致项目未能在核准有效期内开工建设。

为促进项目顺利推进,根据《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2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的通知》(桂政发〔2018〕35号),同意将崇发改交通〔2022〕3号文件有效期延长至2025年5月13日,其他事项仍按原批复文件中有关内容执行。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6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6月14日印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

广西壮族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件

崇发改交通〔2024〕3号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同意崇左港扶绥

港区海螺作业区二期工程项目核准文件

有效期延期的批复

扶绥县发展和改革局:

《扶绥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请求崇左港扶绥港区海螺作业区二期工程项目延期开工建设的请示》(扶发改报〔2024〕29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我委于2022年印发了《关于重新给予崇左港扶绥港区海螺作业区二期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崇发改交通〔2022〕3号),核准批复扶绥新宁 (略) 扶绥港区海螺作业区二期工程项目,项目代码为2019-*-55-02-*。截至目前,该项目已完成环境影响评价、通航条件影响评价、水土保持方案、初步设计等前期工作,但因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基建 (略) 场持续低迷,海螺作业区一期码头吞吐能力尚未趋于饱和,导致项目未能在核准有效期内开工建设。

为促进项目顺利推进,根据《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2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的通知》(桂政发〔2018〕35号),同意将崇发改交通〔2022〕3号文件有效期延长至2025年5月13日,其他事项仍按原批复文件中有关内容执行。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6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6月14日印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