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国理药厂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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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国理药厂建设项目

吉林省国理药厂建设项目拟审批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对吉林省国理药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天。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2天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联系电话:0433-*(环境管理科)传 真:0433-* 通讯地址: (略) 政务服务中心 邮 编:*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吉林省国理药厂建设项目

吉林省国理药厂建设项目建设地 (略) (略) 边境合作区、

(略) 国理药厂

托延边朝鲜族自治州环 (略) (略)

吉林省国理药厂建设项目建设地 (略) 边境合作区,本项目总占地面积为46827㎡ ,主要建筑物有药品加工车间、仓库、表演场、文化馆、原料采集车间、宿舍楼、设备用房等。本项目建成后年存栏1200头熊,年产熊胆粉约5000公斤。项目总投资34128.54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9.5万元。

该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在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范、生态保护及污染防治措施后,项目建设对环境的不利影响能够得到缓解和控制。因此,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我局原则同意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工艺、地点和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

总投资2281.89万元,其中环保投资73.92万元。

该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在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范、生态保护及污染防治措施后,项目建设对环境的不利影响能够得到缓解和控制。因此,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我局原则同意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工艺、地点和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

项目施工期及营运期应重点做好以下环保工作。

(一)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认真落实生态保护措施,防止生态破坏;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施工场界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限值要求;禁止夜间及午后休息时间施工。

(二)施工期产生的扬尘,通过在施工区域设置围挡,定期酒水,大风天禁止施工等措施,扬尘必须满足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无组织排放标准要求。

(三)营运期产生的生活污水、餐饮废水、设备清洗废水、车间及科研场所清洁用水及反渗透浓水混合达到进网 (略) 政管网, (略) 污水处理厂处理。熊的尿液、养殖冲水必须统一收集排入防渗防漏池中,定期运至有机肥加工企业。冷冻干燥过程排放的冷凝水必须单独收集排入防渗漏池中,定期运至有机肥加工企业。

(四)营运期养殖区、防渗防漏池产生的恶臭气体及时清理熊粪、每周定期消毒、通风、喷洒除臭剂后必须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

(五)营运期产生的噪声必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要求。

(六)营运期产生的生活垃圾、餐厨垃圾必须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集中处理。产生的熊粪必须采取每日人工清理措施,暂存于防渗防漏池中,每日统一运输至有机肥加工企业。病死熊必须按照林草部门要求冷冻处理,处理处置。产生的滤膜、滤渣、造瘘手术废弃物、防疫废物、实验废物及实验废水必须集中收集,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内,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外运处置。

(七)原料采集车间、药品加工车间、表演场、仓库、防渗防漏池必须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导则 地下水环境》(HJ610-2016)要求采取防渗措施,不得污染地下水及土壤。

(八)营运期风险管控方面,加强环保设施的日常管理,定期对环保设施进行维护,杜绝非正常排放事故发生;危险废物暂存过程中采取风险防范措施;生物安全柜配备高压蒸汽灭菌器或其他适当的消毒灭菌设备,使用生物安全柜时遵守生物安全手册进行操作,非专业人员不得使用。

吉林省国理药厂建设项目拟审批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对吉林省国理药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天。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2天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联系电话:0433-*(环境管理科)传 真:0433-* 通讯地址: (略) 政务服务中心 邮 编:*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吉林省国理药厂建设项目

吉林省国理药厂建设项目建设地 (略) (略) 边境合作区、

(略) 国理药厂

托延边朝鲜族自治州环 (略) (略)

吉林省国理药厂建设项目建设地 (略) 边境合作区,本项目总占地面积为46827㎡ ,主要建筑物有药品加工车间、仓库、表演场、文化馆、原料采集车间、宿舍楼、设备用房等。本项目建成后年存栏1200头熊,年产熊胆粉约5000公斤。项目总投资34128.54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9.5万元。

该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在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范、生态保护及污染防治措施后,项目建设对环境的不利影响能够得到缓解和控制。因此,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我局原则同意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工艺、地点和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

总投资2281.89万元,其中环保投资73.92万元。

该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在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范、生态保护及污染防治措施后,项目建设对环境的不利影响能够得到缓解和控制。因此,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我局原则同意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工艺、地点和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

项目施工期及营运期应重点做好以下环保工作。

(一)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认真落实生态保护措施,防止生态破坏;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施工场界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限值要求;禁止夜间及午后休息时间施工。

(二)施工期产生的扬尘,通过在施工区域设置围挡,定期酒水,大风天禁止施工等措施,扬尘必须满足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无组织排放标准要求。

(三)营运期产生的生活污水、餐饮废水、设备清洗废水、车间及科研场所清洁用水及反渗透浓水混合达到进网 (略) 政管网, (略) 污水处理厂处理。熊的尿液、养殖冲水必须统一收集排入防渗防漏池中,定期运至有机肥加工企业。冷冻干燥过程排放的冷凝水必须单独收集排入防渗漏池中,定期运至有机肥加工企业。

(四)营运期养殖区、防渗防漏池产生的恶臭气体及时清理熊粪、每周定期消毒、通风、喷洒除臭剂后必须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

(五)营运期产生的噪声必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要求。

(六)营运期产生的生活垃圾、餐厨垃圾必须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集中处理。产生的熊粪必须采取每日人工清理措施,暂存于防渗防漏池中,每日统一运输至有机肥加工企业。病死熊必须按照林草部门要求冷冻处理,处理处置。产生的滤膜、滤渣、造瘘手术废弃物、防疫废物、实验废物及实验废水必须集中收集,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内,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外运处置。

(七)原料采集车间、药品加工车间、表演场、仓库、防渗防漏池必须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导则 地下水环境》(HJ610-2016)要求采取防渗措施,不得污染地下水及土壤。

(八)营运期风险管控方面,加强环保设施的日常管理,定期对环保设施进行维护,杜绝非正常排放事故发生;危险废物暂存过程中采取风险防范措施;生物安全柜配备高压蒸汽灭菌器或其他适当的消毒灭菌设备,使用生物安全柜时遵守生物安全手册进行操作,非专业人员不得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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